借一步 发表于 2011-1-5 19:31 
看完了,您不就是要证明机器也创造价值吗?
有几个问题不解,咨询一下:
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折算比例自发形成的说法就凭那本教科书吗。这似乎不能服人。
您的推论过程利用的许多条件中完全竞争是基本条件。但是价值规律是不是和完全竞争的前提使用条件相同,表示怀疑。
源头法的前提和论据是什么?
自然资源类创造价值为零是否是传统马克思主义者的假设也表示怀疑。交换行为需要在模型里解释一下。
你应该仔细看看我6楼的最后一句: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1-5 18:12 
总之,机器B就像一个中间车站,它从“总源头”消费性商品处分流一部分价值,再将这部分价值向下做进一步的分流。最终这些价值到达的终点站名称不是劳动力就是自然资源类生产要素。
再次强调,“所创价值”在文中被定义为“应该分得的收入”,所以传统马克思主义者自然会认为自然资源类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不应该拿钱,因为他们只是从产业资本家那里瓜分利润罢了。
既然传统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自然资源类生产要素的“所创价值”为0,那么我以上一句就会变成:
总之,机器B就像一个中间车站,它从“总源头”消费性商品处分流一部分价值,再将这部分价值向下做进一步的分流。最终这些价值到达的终点站名称只能是劳动力。
这就是一种“X配方”的安排,你知道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无论机器B所创造的价值有多高,最后都不过是归结为劳动者的功劳罢了。
这和马克思的初衷有什么分别?
别一看“机器B创造的价值”就一阵恼火,也要仔细看看我所说的意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