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一步 发表于 2011-1-5 21:10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1-5 20:53 
23# 借一步
劳动者没有生产资料,所以众多劳动者让渡了自己本应该拿的部分收入作为资本家这个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利润。
劳动者需要生产资料,所以资本家才能拿到利润。
但资本家就“应该”拿到利润么?
至少马克思不这么认为。
把事情想简单点吧,这里对“所创价值”的定义就是它“应该拿到的钱”,定义就是定义,只要某个生产要素不该拿钱,你就坚决将其所创价值划为0,很简单。
对于你的这种让渡说,我可以提出一个反对的说法就是,我还没有劳动就已经欠你的钱了,难道劳动就是借贷不成。那就是说劳动者创造了超过他自己能够创造的东西。这和你的假设的定义不符。那就等于天上事先掉了个不存在的东西。
如果生产资料的使用费用必须劳动者在应得收入中扣除,那么资本家是有可能拿不到利润的很正常的。
马克思关于劳动力商品的讨论的责难您还是逃不过去。
还有众多劳动者的说法也不确切,按照您的完全竞争的假设,应该是众多的资本家也同时存在。
您的提法里,由于提及生产要素所创价值为零可能和稀缺性的假设不兼容,从而效用论被迫逃离您的框架。
-------------------------------------节外生枝的讨论-------------------------------------------
你对“让渡”很感冒,那好,你忘了那两个字吧。
利润为负的资本家早就“阵亡”了,对于利润为正的资本家,你将挣得的钱全发给工人,再叫他们返还一部分给你作利润,又或者是在总收入中扣除一部分作利润,再将其余部分发给工人,两者有区别么?你就真的不能容忍“让渡”的说法么?那换成资本家的“扣除”行么?
-------------------------------------回归主题的讨论-------------------------------------------
将在“源头价值”中应该分得的收入作为“所创价值”的定义,这就是定义,别望文生义、过分解读,好么?
什么“马克思关于劳动力商品的讨论的责难您还是逃不过去”、“从而效用论被迫逃离您的框架”,我看着就害怕,真的。
无论是框架内框架外,“应该分得的收入”这个概念存不存在?如果存在,请将其作为“所创价值”的定义。很简单,真的很简单。
这跟“框架”、“责难”有关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