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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ykd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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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论——微观经济学下 [推广有奖]

lykd05130 发表于 2011-10-12 09:41:3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第三十一章      模糊价格理论
                      第一节    模糊价格

我们在考察商品价格运动规律时,认为商品价格是由边际供给的商品边际购买力决定;从商品供给与需求平衡的角度考察,商品价格就是商品供给与需求平衡时的商品价格。如图一所示,当商品供给为N时,边际供给即第N个商品供给的边际商品购买力决定了商品价格为B;从商品供给与需求平衡的角度考察,当商品供给为N时,商品价格就是商品供给与需求平衡时的商品价格B。
但是,在市场上,商品价格的运动,并不会这样简单,许多商品价格,实际上是一模糊价格。我们说商品价值量决定了商品价格,在市场上,就表现为商品生产者首先是以商品价值量来决定商品价格的。因为在市场上,商品需求是多少,或者说,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如何,商品生产者并不完全清楚,只能以商品价值量来决定商品价格,即市场上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关系的不明确,决定了商品价格是一模糊价格。当商品价格确定以后,如果市场上商品供不应求时,商品价格就提高,如果商品价格高于商品价值量,也可能商品价格不变只是增加商品生产;当商品供过于求时,商品价格就下降,当商品价格低于商品价值量时,可能只表现为商品供给下降而价格不变,如图一所示。曲线L为一商品需求曲线,当商品供给为M时,市场上商品供求平衡时,商品价格为A,但市场上商品价格往往是A与O之间的某一价格,首先商品生产者确定的商品价格可能是O,此时,商品需求为P,M大于P,即商品供过于求,商品价格会下降,理论上可能会降低到A,但实际上,商品价格往往是A与O之间的某一价格。并且,在自由竞争条件下,由于普通商品供给变化较快,当商品价格还没有下降到A时,商品供给下降已经等于某一价格下的需求,达到供求平衡。当商品供给为N时,市场上商品供求平衡时,商品价格为B,但市场上商品价格往往是B与O之间的某一价格,首先商品生产者确定的商品价格可能是O,此时,商品需求为N,N小于P,即商品供不应求,商品价格会上升,理论上可能会提高到B,但实际上,商品价格往往是B与O之间的某一价格。并且,在自由竞争条件下,由于普通商品供给变化较快,当商品价格还没有上涨到B时,商品供给增加已经等于某一价格下的需求,达到商品供求平衡。(图略)
总之,商品价格是由边际供给的商品边际购买力决定,或者商品价格就是商品供给与需求平衡时的商品价格。但是,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商品价格往往与理论上的商品价格不一致,产生模糊价格。
余樟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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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1-10-25 13:22:42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货币的产生使社会产品分配分为二个阶段

第三节    货币的二面性
            
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当然,当货币产生以后,商品交换过程,对于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而言,意义是不同的。对于商品生产者或所有者而言,商品交换的实现,表示获得了社会产品分配权力,从而能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这里,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商品价格——货币,对于商品所有者或生产者而言,是从社会获取社会产品的权力;对于消费者而言,商品交换的实现,表示获得了社会产品,从而实现了社会产品的分配,这里,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商品价格——货币,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失去从社会获取其它社会产品的权力。因此,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但是,这里,由于货币的产生,商品交换与社会产品分配,是脱节的。
在物物交换时期,商品交换的实现,社会产品分配就得到实现,从而商品交换与社会产品分配是统一的,即劳动者社会产品分配权力的实现与社会产品分配,是统一的。但是,当商品交换的媒介——货币产生以后,一次商品交换的实现,仅仅表示劳动者得到了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货币,劳动者还没有完成社会产品分配,只有当劳动者用货币去购买商品时,社会产品分配才得到实现,此时,劳动者也转化为消费者,从而,劳动者社会产品分配权力的实现与社会产品分配,是不统一的,分为二个过程。这里,当土地与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就不仅是劳动者,还包括土地所有者与资本所有者。
在物物交换时期,商品交换的实现,不仅商品生产者获得了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商品价格,而且获得了社会产品,从而,社会产品分配就得到实现,即劳动者社会产品分配权力的实现与社会产品分配,是统一的,这里,商品所有者直接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商品交换价值量就是分配权力,并且在商品交换中得到实现。不过,由于物物交换的实现是比较困难的,也就不利于商品生产的发展。
但是,当等价物或货币产生以后,一次商品交换的实现,对于商品所有者或劳动者而言,仅仅得到了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等价物或货币,社会产品分配还没有得到实现,只有当劳动者用货币去购买其它商品时,社会产品分配才得到实现,此时,劳动者也转化为消费者,从而,货币产生以后,社会产品分配权力的实现与社会产品分配,是不统一的,分为二个过程。不过,货币的产生,使商品交换容易进行,从而促进了商品生产的发展。
这里,一次商品交换的实现,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实现了一次产品分配,社会产品分配,就是通过无数次这样的分配完成的;对于商品所有者或劳动者而言,商品交换的实现,仅仅得到了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商品价格或货币,从而产生了另一次分配。这里,劳动者进行商品交换在前,或者说获得分配权力在前,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在后,商品交换与分配是脱节的。对于实物分配来说,如我国过去农村生产队的产品分配,它是针对产品生产结构进行的,也就是针对每一个产品分别进行的,生产者对产品没有选择,当然不会产生生产结构与分配结构不统一的问题。当商品产生以后,由于生产与消费的脱节,生产者生产什么产品,由生产者决定,消费者需要什么产品,由消费者自己决定,这样,就可能产生生产结构与分配结构不协调的问题。在物物交换时期,由于商品交换与分配是统一的,生产结构与分配结构的不协调,程度是较轻的,可通过商品交换价值量的变动得到解决。
而当货币产生以后,对于社会产品分配而言,由于商品交换与分配的脱节,一次商品交换的实现,对于商品所有者或劳动者而言,仅仅得到了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商品价格或货币,商品交换与分配是不统一的,不过,仅仅是商品交换与分配的不统一,还不会对社会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主要是由于货币的社会财富特征与可贮存特性,产生了货币贮存,消费者不进行消费,从而加重了生产结构与分配结构的不协调,就会引起经济萧条,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货币的产生,一方面促进了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发展,另一方面又会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具有二面性。
在商品生产与交换过程中,商品,作为社会产品,成为分配的对象,但对于商品生产者或所有者而言,还没有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只有当商品交换完成,并获得货币以后,才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例如社会上存在四个商品生产者:A、B、C、D,他们商品生产某一时刻的状态如下:在这一时刻,A商品生产者正在生产商品,手中有30元钱(为消费者);B商品生产者已生产出30元B商品(为生产者),手中没有钱;C商品生产者也正在生产商品,手中有30元钱(为消费者);D商品生产者已生产出30元D商品(为生产者),手中没有钱。如下表所示。
                           A          B          C           D
30元钱    30元产品    30元钱    30元产品
此时,B商品与D商品为分配对象,总价值为60元;参与分配的是A商品生产者与C商品生产者,总分配权力为60元,即B商品生产者与D商品生产者没有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如A商品生产者购买B产品,C商品生产者购买D产品,则通过商品交换,A商品生产者拥有了B产品,手中没有了钱,但 A商品生产者已生产出30元A商品(成为生产者);B商品生产者手中有30元钱(成为消费者),但正在生产商品;C商品生产者拥有了D产品,手中没有了钱,但 C商品生产者已生产出30元C商品(成为生产者);D商品生产者手中有30元钱(成为消费者),也正在生产商品。如下表所示。
                           A           B           C           D
30元产品    30元钱    30元产品    30元钱
此时,A商品与C商品为分配对象,总价值为60元;参与分配的是B商品生产者与D商品生产者,总分配权力为60元,即A商品生产者与C商品生产者没有参与社会产品分配。
这里,商品作为分配的对象,当然,商品生产在前,而商品生产者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是在后面的商品交换过程中实现。
注意:一次商品交换的实现,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实现了一次产品分配,这一分配,是建立在其它商品生产基础上的,整个社会产品分配,就是通过无数次这样的分配完成的,从而,处于动态分配状态;对于商品所有者或劳动者而言,仅仅得到了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商品价格或货币,从而产生了另一次分配。这样,在市场上,无数次商品生产与交换,实现了社会产品的分配,同时,产生了社会产品分配问题。
在前面我们已经指出: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产品分配,是在产品生产者或各生产要素之间进行分配,生产者生产什么,就分配什么,也就消费什么,因此,不仅生产与消费是统一的,商品生产与分配也是统一的,产品结构与分配结构不会产生矛盾。而当商品产生以后,产品分配,不再在产品生产者或各生产要素之间进行分配,而是由消费者——其它商品生产者之间进行分配,从而,商品生产与分配是不统一的,是脱节的。由于商品生产与消费是脱节的,这样,理论上,就可能由于其它商品生产者——消费者的需求或分配权力较少,而引起商品生产过剩,此时,由于过剩商品不是在消费者手中,而是在生产者手中,就会影响商品生产。
在物物交换时期,商品交换与社会产品分配是统一的,此时,社会产品生产与分配脱节,通过商品交换价值量的调节,还能消除商品生产结构与分配结构可能存在矛盾对商品生产的影响。但货币产生以后,社会产品分配权力的实现与社会产品分配是不统一的,由于货币具有贮存功能,会加重商品生产结构与分配结构可能存在的矛盾,从而影响商品生产,因为当货币产生后,货币不仅是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货币还是商品交换的媒介,从而成为商品生产能否正常进行的保证。如果商品价格得以实现,商品生产就能正常进行;如果商品价格不能实现,商品生产就不能正常进行。由于货币具有贮藏功能,即一些货币所有者,尤其是资本家,获得货币以后,不进行消费或投资,就会引起社会产品生产相对过剩,这是特殊生产结构与分配结构不协调的问题,此时,一些商品价格不能实现,商品生产就不能正常进行,从而影响商品生产,当企业产生以后,还可能引起经济萧条。
不仅生产结构与分配结构不协调会引起经济萧条,而且,商品生产,一般是扩大再生产,即商品生产规模增加了,商品——分配的对象增加了,而分配权力——货币,是由原来的生产规模决定的,即会小于分配对象——商品的总价值量。此时,如果没有货币流通速度的提高或货币供给增加,也就会引起商品需求不足,长期下去,就会引起经济萧条。如商品生产某一时刻的状态如下:
                           A          B          C           D
30元钱    40元产品    30元钱    30元产品
这样,商品交换以后,就会多出10元B产品,即B商品需求不足。关于货币流通速度或纸币发行与商品生产速度或企业发展关系问题,则是宏观经济学的任务了。
总之,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而商品生产,既是商品生产过程,也是劳动者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基础,没有商品生产,劳动者就没有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同时,一次商品交换的实现,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实现了一次产品分配,这一分配,是建立在其它商品生产基础上的,整个社会产品分配,就是通过无数次这样的分配完成的,从而,处于动态分配状态;对于商品所有者或劳动者而言,仅仅得到了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商品价格或货币,从而产生了另一次分配。这样,在市场上,无数次商品生产与交换,实现了社会产品的分配,同时,产生了社会产品分配问题。当然,商品的产生,社会产品的生产,是由生产者生产的,但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在消费者——其它商品生产者之间进行的,即社会产品分配结构,则是建立在消费者收入与偏好的基础上,从而,商品产生使商品生产与分配脱节。正因为社会产品分配结构,是建立在消费者偏好的基础上,不是建立在商品生产结构基础上,因而,商品生产结构与分配结构可能存在矛盾,而货币的产生,使商品交换与社会产品分配脱节,一次商品交换只是完成了社会产品分配的一半,由于货币的贮存功能,就可能使经济萧条的产生成为现实。
余樟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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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1-11-1 13:07:5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第四节    价值是商品价值量与商品交换价值量的统一体

商品交换规律告诉我们,商品交换要以商品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这就表明:商品交换价值量,往往与商品价值量发生偏离,那么,商品价值量是什么?商品交换价值量是什么?
劳动价值论与分配价值论对此的定义是不同的,但是,不管是商品交换价值量,还是商品价值量,都是同一商品的价值量的表现形式,当然,价值必须是商品价值量与商品交换价值量的统一体,即价值必须使商品价值量与商品交换价值量统一在同一商品中,否则就是不科学的价值理论。
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需劳动量决定,商品交换价值量则由该商品交换到的商品价值量或商品价值量总和决定,即商品交换价值量由该商品交换到的商品生产所需劳动量或劳动总量决定,这样,商品价值量与商品交换价值量就不是一个统一体,即价值没有使商品价值量与商品交换价值量统一在同一商品中,从而劳动价值论就是不科学的价值理论。
只有分配价值论才能使商品价值量与商品交换价值量统一在同一商品中。商品价值量是由一般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关系决定的,即在一般生产关系下,生产商品的各要素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的总和构成商品价值量;而商品交换价值量则由特殊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关系决定的,即在特殊生产关系下,生产商品的各要素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的总和构成商品交换价值量。这样,商品价值量与商品交换价值量就是一个统一体,即分配价值论使商品价值量与商品交换价值量统一在同一商品中,从而分配价值论是科学的价值理论。
总之,价值是商品价值量与商品交换价值量的统一体,即价值必须使商品价值量与商品交换价值量统一在同一商品中,这是判断价值理论是否科学的一个标准。
余樟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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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1-11-1 13:09:3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第三节    价值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统一体

对于物质财富而言,人们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当人们作为商品生产者,向社会提供了物质财富,而当人们作为商品消费者,则是向社会索取物质财富,这里,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是如何相联系的?是通过价值,价值必须是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统一体。
对于劳动价值论来说,它只从商品生产者的角度考察价值理论,没有从消费者角度去反证劳动价值论的成立;而边际效用价值论,则只从消费者角度考察价值理论,而没有从商品生产者的角度去反证边际效用价值论的成立。
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人类劳动,并从商品生产者的关系——商品交换关系,去论证了劳动价值论。商品交换关系,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劳动”的关系,在这里,并没有什么逻辑矛盾。但是,商品生产者之所以生产商品,是由于要从市场上交换到其它商品,并消费这一商品,从而成为消费者,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他是如何从市场上获得商品的呢?
在物物交换的情况下,一次商品交换,人们既作为商品生产者,又作为消费者而存在,消费者从市场上获得商品的机理是隐藏着的,我们还无从考察,而当货币成为商品的交换媒介时,尤其是当纸币成为商品交换的媒介时,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是脱离的,这时,我们就容易考察消费者从市场上获得商品的机理,这就是货币或纸币的本质是什么?
对于劳动价值论来说,商品生产者向社会提供了商品,从而获得一定量的货币或纸币,对于货币来说,由于货币本身包含人类劳动,从而消费者从市场上获得商品的机理还是隐藏着的,我们还是无从考察,从而只有当纸币成为商品交换的媒介时,我们才容易考察消费者从市场上获得商品的机理。
纸币,本身并没有人类“劳动”,那么,纸币的本质是什么?这纸币能代表着“劳动”吗?既然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劳动”,当然价值,也就是劳动,是不能脱离商品体而存在的,因此,纸币是不能代表劳动的!并且,既然消费者凭借纸币可向社会获取一定的商品,这纸币就代表消费者拥有一定的分配权力!从而,价值是物质财富的分配权力,是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统一体。商品生产者,能凭借劳动,获得一定的分配权力,而消费者则是凭借这一分配权力,从社会中获取一定的物质财富。
边际效用价值论,则只从消费者角度考察价值理论,而没有从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来考察价值的同一性,即没有考察商品生产成本与商品边际效用之间的同一性,只是用“货币”机械地把它们联系起来。
余樟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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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bopeng 发表于 2011-11-2 09:44:4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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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bopeng 发表于 2011-11-2 09:44:5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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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1-11-16 22:17:39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生产成本与机会生产成本的本质区别

生产成本,仅仅是商品生产所消耗的人力与物力而失去的分配权力的补偿,是原有生产关系的承继,涉及商品生产能否继续生产的问题。
而机会生产成本,则是生产关系的产物,既有商品生产所消耗的人力与物力而失去的分配权力的补偿,涉及原有生产关系的承继;又有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这一生产关系的表现——一定的资本利润,或者说资本家愿意生产商品的利益。当一定的资本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时,机会生产成本就转化为商品价值量。
由于边际效用价值论者,没有明确价值是生产关系的产物,即没有明确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从而,即使知道机会生产成本对我们把握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有很大的作用,但不能明白机会生产成本的本质是什么?只能从客观现实中,用“资本家愿意生产商品的利益”来说明,而没有深入一步,即没有研究“资本家愿意生产商品的利益”的本质是什么?
这样,在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中,或一般均衡理论中,商品供给曲线,是建立在“资本家愿意生产商品的利益”上的;而商品需求曲线,是建立在消费者“商品效用”基础上的,这里,“利益”与“商品效用”是如何联系的?边际效用价值论仅仅用“货币”就机械地联系起来了,从而陷入形而上学中去。
总之,只有在分配价值论下,才能真正明白生产成本与机会生产成本的本质区别,也才能把“利益”与“商品效用”科学联系起来。
余樟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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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1-11-16 22:17:4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生产成本与机会生产成本的本质区别

生产成本,仅仅是商品生产所消耗的人力与物力而失去的分配权力的补偿,是原有生产关系的承继,涉及商品生产能否继续生产的问题。
而机会生产成本,则是生产关系的产物,既有商品生产所消耗的人力与物力而失去的分配权力的补偿,涉及原有生产关系的承继;又有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这一生产关系的表现——一定的资本利润,或者说资本家愿意生产商品的利益。当一定的资本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时,机会生产成本就转化为商品价值量。
由于边际效用价值论者,没有明确价值是生产关系的产物,即没有明确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从而,即使知道机会生产成本对我们把握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有很大的作用,但不能明白机会生产成本的本质是什么?只能从客观现实中,用“资本家愿意生产商品的利益”来说明,而没有深入一步,即没有研究“资本家愿意生产商品的利益”的本质是什么?
这样,在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中,或一般均衡理论中,商品供给曲线,是建立在“资本家愿意生产商品的利益”上的;而商品需求曲线,是建立在消费者“商品效用”基础上的,这里,“利益”与“商品效用”是如何联系的?边际效用价值论仅仅用“货币”就机械地联系起来了,从而陷入形而上学中去。
总之,只有在分配价值论下,才能真正明白生产成本与机会生产成本的本质区别,也才能把“利益”与“商品效用”科学联系起来。
余樟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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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1-12-1 09:42:0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喜讯:在人大经济论坛——马克思主义理论上传下载区,《财富论——微观经济学上》下载次数已达281,上个月下载次数为73。而《财富论——微观经济学下》下载次数则达125。
只要有人下载《财富论——微观经济学》,就行了。同时,只要有人阅读《财富论——微观经济学》,就肯定有人会接受我的经济学观点。当然,如果有人能否定分配价值论,也是好事。
余樟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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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1-12-1 14:20:5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对“第二节  分配权力转化为商品购买力”进行了修改,其中加粗字就是修改内容。


第二节  分配权力转化为商品购买力

在商品市场上,消费者不喜欢、不需要的商品,他肯定不会化“钱”去购买;只有消费者喜欢、需要的商品,他才肯化费“钱”去购买。这里的关键,就是“钱”——货币,是什么?
没有钱,一个人的“喜欢”、“需要”,也是存在的,这说明“钱”,决不是“喜欢”或“需要”。钱是什么,我们只能从钱的来源来分析。
我们现在已经明白:价值,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并且在市场经济中,分配权力——价值,不仅归属于商品生产者,而且由商品负担,组成商品交换价值量或商品价格。在商品市场中,商品生产者通过商品交换,使商品交换价值量得以实现,从而商品生产者获得了产品或货币——分配权力。
在物物交换中,商品生产者直接获得了自己需要的产品,分配权力直接体现在产品中。在以特殊等价物、一般等价物为媒介时,商品生产者通过商品交换,首先只是获得了一定的特殊等价物或一般等价物,分配权力体现在特殊等价物或一般等价物中。特殊等价物或一般等价物,不是商品交换的根本目的,因此,商品生产者肯定要到市场中用特殊等价物或一般等价物交换自己需要的产品,而当商品生产者用特殊等价物或一般等价物交换到自己需要的产品时,商品生产者的分配权力获得了最终实现。
在以货币为商品交换媒介时,商品生产者通过商品交换,只是获得了一定的货币量,分配权力体现在货币中,同时商品交换价值量转化为商品价格,这样,钱,就是分配权力,就是价值的表现。我们知道,货币,不是商品交换的根本目的,因此,商品生产者肯定要到市场中用货币交换自己需要的产品。而当商品生产者到市场中用货币交换自己需要的产品时,商品生产者就转化为消费者,此时的产品分配权力或价值,我们又特称为商品购买力,即分配权力或价值就转化为商品购买力。商品生产者的总收入,就是消费者的总商品购买力,消费者购买某商品的能力,我们称之为某商品购买力,我们通常讲的商品购买力,是指某商品购买力。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商品购买力的本质,就是价值——分配权力。反过来,价值转化为商品购买力本身,又证明了价值是分配权力,因为商品购买力是消费者或生产者获得产品的权力,体现的是产品分配权力。
商品购买力与购买,是二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消费者购买某商品的能力,我们称之为某商品购买力,但消费者有商品购买力,并不等于就会购买。当商品购买力大于商品价格时,消费者就会购买商品;当商品购买力低于商品价格时,消费者就不会或不能购买商品。
既然商品购买力是分配权力的转化形式,当然,消费者拥有的分配权力——收入,决定了商品购买力。当消费者的收入较高时,商品购买力就较高;当消费者的收入较低时,商品购买力就较低。
不过,市场上,商品千千万万,那么,每种商品消费者购买力是多少?这就由消费者的商品效用决定,即消费者通过商品效用,把自己的收入分配到各种商品上,就形成各种商品购买力。这样,消费者对商品的偏好程度高,就是商品效用大,商品购买力就大;消费者对商品的偏好程度小,就是商品效用低,商品购买力就小。
消费者的商品购买力是货币——等价物产生后的产物。当一个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为一个单位价值时,商品价值量或商品交换价值量,就转化为商品价格,即商品价格,本质上是商品生产者获取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因此,当一个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为一个单位价值,同时,一个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为一个单位商品效用时,就表示消费者愿意用一个单位分配权力——价值购买一个单位商品效用;而商品价格,则表示消费者愿意用等量单位分配权力——价值购买等量单位商品效用或边际商品效用。
这里,边际效用价值论者,对于同一消费者,用货币计量商品效用,可以说是正确的,但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被“价值”这一概念迷昏了头脑,只考察商品效用,即只是用货币计量了商品效用,而没有考察货币在消费者手中的含义。既然是商品效用,当然就是商品的内容,而商品是属于生产者的,不是消费者的,消费者手中拥有的是货币,只有通过货币与商品交换,才能获得商品——商品效用,而货币的内容,正是价值的真正内容。
货币,是消费者作为生产者,通过商品交换获得的,代表的是分配权力,当生产者转化为消费者后,分配权力就转化为商品购买力。因此,当一个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为一个单位价值,同时,一个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为一个单位商品效用时,表示消费者愿意用自己一个单位分配权力——价值购买生产者一个单位商品效用。
最后,我们要指出的是:商品购买力,还有另外一个含义。针对一个商品时,商品购买力,就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能力——分配到购买这一商品的收入;当我们探讨消费者能购买多少某商品时,商品购买力,就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数量,不过,这是市场上人们的通俗语言,在经济学上,消费者能购买多少某商品的商品购买力,是用“需求量”来表示的。
余樟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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