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lm0600《经济学要解决什么问题》的帖子中,参与讨论的1993110在27楼(2020.10.10)的讨论中谈到:
“现实中,普遍常见的是按资分配。偶有例外,例如华为公司,就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劳方对着利润去占有。当然,华为公司同时也是私有制的。
公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这是俩概念,不同的概念。
公有制是说,企业的生产资料被公民占有。
社会主义是说,企业的利润被劳方占有。”
先说“ 公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这是俩概念,不同的概念。”
对此,我想说的是,公有制并不一定是社会主义,这一说法是对的。因为社会主义不仅仅要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且还必须有相应的权利制度。因此,我们可以反过来说,社会主义必须要实现公有制,但却不能说公有制就是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只是社会主义形成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只是有了公有制,还不能说就是社会主义。
至于“公有制是说,企业的生产资料被公民占有”这一说法并不恰当。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占有的形式。在这里,明确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是劳动者,而且劳动者是共同占有。很显然,1993110的“公民占有”体现不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本涵义。
再说“社会主义是说,企业的利润被劳方占有。”这一说法是非常错误的。
为什么?
因为当企业的生产成果以利润的形式出现时,表明这种生产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它的生产主体是资产所有者,其生产目的是占有剩余价值。这样的生产方式,形成的利润怎么可能归劳动者占有?反过来说,如果企业的生产成果归劳动者所有,那么,这种生产成果也不可能表现为利润,而应该是消费价值量或消费金。劳动者占有企业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只能是按劳分配的方式,在按劳分配条件下,采用“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给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在这里,企业的生产结果,在补偿了生产资料消耗价值之后的价值量,要么用来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要么满足不同范围的公共需要,要么用来满足个体消费需要,再没有剩余可言。因此,所谓的利润和工资这两个范畴,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已经消失了,与之相对应的是消费价值量或消费金。
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是说,企业的利润被劳方占有”这一说法完全忽略了两种生产方式的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