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jm0328
2022 4

[学科前沿] [原创]厉教授不懂社会主义公有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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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FONT face=宋体><FONT color=#990033><STRONG><FONT size=3>在《股份制创新》(</FONT>何志勇主编,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出版<FONT size=3>)一书中,作者介绍了厉以宁对股份制的基本观点。“厉以宁在坚持‘企业改革主线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指出: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企业股份制,即我国所有制目标模式是股份制”(第94页);“厉以宁认为,所有制改革不是将公有制改为私有制,而是突破传统所有制形式,把传统的公有制改为新型公有制。……城市的所有制改革,将以建立更多的股份企业、合作企业为基点”(第94页);“厉以宁认为:股份制是企业的一种财产经营、组织形式,它本身并不具有什么社会性质。股份制的性质取决于投资者的性质”(第95页);在分析了我国投资者的成份及其股份制组合之后,他提出了这样的结论:“第一,股份制企业完全可以是公有制企业,我们要建立的新型公有制企业是公有制为主的股份制企业;第二,公有经济力量的大小不在于公有企业本身的多少,而在于公有制经济所支配的资金的多少。股份制可以以少数的公有资产支配更多的社会资金,这不是公有制的削弱,而是公有制的壮大”(第95页)。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在厉教授看来,公有制的涵义与资本主义私有制几乎没有两样:也有资产所有者,也需要体现资产所有权,也要采用资产经营方式,甚至可以与个人资本联合起来采取剩余价值生产方式,以获取剩余价值。正因为如此,厉教授才认为股份制可以成为公有制或公有制的实现形式。</FONT></STRONG></FONT></FONT></P>
<P ><FONT face=宋体><FONT color=#990033><STRONG>公有制是由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每个社会都可以存在程度不同的公有制,从各种公有制的具体情况来看,作为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的社会成员既可以是劳动者,也可以是剥削者,因此,历史上的各种公有制因其社会成员的不同而有性质的区别。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它是满足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因此,简单地说,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本质特征,不仅可以明确公有制与私有制的一般区别,同时也可以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其它形式的公有制的本质区别。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各个社会都存在有公有制,这些公有制都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这些社会的公有制的主体不是劳动所有者,而且也不体现劳动所有权。 </STRONG></FONT></FONT></P>
<P ><FONT face=宋体><FONT color=#990033><STRONG>就象谈到资本主义企业就离不开产权一样,谈到公有制企业,谈到社会主义企业,就不能不谈到劳权或劳动所有权,因为就象产权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的基本权利一样,劳权或劳动所有权是公有制企业或社会主义企业的基本权利。那么,什么是劳权或劳动所有权呢?所谓劳动所有权是劳动所有者的权利,它和资产所有权相对应,包括劳动分配权和劳动管理权两个方面。劳动所有权在分配上的要求表现为“谁劳动谁所有”,它既包括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生产结果分配模式,又包括按照劳动者投入劳动量的差别分解企业生产经营成果两个方面;劳动所有权在管理的要求表现为“谁劳动谁经营”,它包括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管理体制(即企业建立职工大会、职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职工按照个人劳动量在企业劳动总量中所占比例行使管理权--即不是一人一票,而是一工一票)。平常我们常说,社会主义企业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要实现按劳分配。这“劳动者当家作主”就是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者都可以作为主人管理企业,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无非是说社会主义企业要体现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至于按劳分配,无非是要体现“谁劳动谁所有”的分配原则,满足劳动所有者在分配上的基本要求。因此,当我们谈及社会主义公有制时,无非就是要强调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反过来,当我们谈及劳动者的权利要求,谈及按劳分配时,实质上只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另一种说法。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常常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同义词来运用,也正因为如此,邓小平把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STRONG></FONT></FONT></P>
<P ><FONT face=宋体><FONT color=#990033><STRONG>股份制的性质如我们以前分析,它确立的主体是资产所有者,它体现的是资产所有者的权利要求,简单地说,股份制就是资产所有权或产权的实现形式;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质是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强调的是劳动所有者的主体地位,体现的是劳动所有者的权利要求--劳权或劳动所有权。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股份制的区别是根本性,而且在社会属性上存在着明显的对立或尖锐矛盾。股份制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或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非常明显的。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社会主义革命家不会想出用股份制来实现公有制的荒唐做法。</STRONG></FONT></FONT></P>
<P ><FONT face=宋体><FONT color=#990033><STRONG>但是,在厉教授的手里,股份制却通过他的论证居然魔术般地变成了公有制,成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这除了厉教授不懂股份制外,另一个原因就是厉教授实际上也不懂公有制,不懂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懂得社会主义替代资本主义不是用新的的剥削方式取代旧的剥削方式,而是从根本上消灭剥削方式。</STRONG></FONT></FONT></P>
<P ><FONT color=#990033><STRONG>同为产权学派的经济学家,同样是从产权角度看待公有制,周其仁对公有制的看法就要比厉教授全面和深刻。他在《公有制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对公有制作了具体分析,认识到:<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FONT>,公有制消灭了产权主体或资产所有者。“公有制企业的特征是‘没有最终委托人的代理人’,各类代理人本身不拥有合法的对于生产资料的个人产权……”,“在这里,公有主体只能作为不可分割的产权所有者整体性地存在,而不容许把公有产权以任何形式分解为个人产权”;<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FONT>,公有制从根本上消除了劳动者“凭借自身拥有的人力资源,通过选择与公有制企业订立合约,作为要素所有者进入企业合约”,一句话,公有制的实现消除了劳动者把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实现的方式,消灭了雇拥劳动方式;<FONT face="Times New Roman">3</FONT>,公有制从根本上消除了保证企业效率的一种机制。“市场合约的可选择性就是资源所有者有权出错和纠错。这是产权最重要的经济功能,也是市场经济保证资源有效配置的最基本的机制”。而“公有制企业消除了企业的市场合约基础,同时就把市场校正企业和企业家出错的机制也消除了”;<FONT face="Times New Roman">4</FONT>,公有制还“否认了个人对其生产性人力资源的合法所有权”,即消灭了劳动者作为劳动生产力所有者的身份,消灭了劳动力所有权的卖买基础;<FONT face="Times New Roman">5</FONT>,公有制企业“根本没有办法追逐经济学意义上的利润”。“因为消除了个人对生产性资源的产权特别是选择市场合约的权利,严格说来市场价格,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等等概念都无法存在,利润概念也因此无法存在”等等。在这里周其仁先生看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资产所有者或产权主体,消除了产权或资产所有权,消灭了雇佣劳动方式或剩余价值生产的基础,消灭了与产权企业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我想如果厉先生也能象周先生这样认识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产生的一系列特点和性质的话,如果他也能认识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资产所有者,消除了资产所有权,消除了劳动雇佣方式的话,是决不会想出用体现资产所有权的股份制来实现公有制的,也决不会得到股份制可以成为公有制的结论的。</STRONG></FONT></P>
<P ><FONT color=#990033 size=3><STRONG>在历史上,每一个社会形态都可以存在公有制,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可以存在公有制。我们所面对的公有制,既不是别的任何一种公有制,更不是一般的公有制,因此,作为我们思考问题出发点,不应该是“公有的牧地”或“公共过道”,而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形成的公有制,即广大劳动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或合作化道路形成的公有制。如果从这一特定的公有制--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出发,我们发现,这种公有制的实现明显包含了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它消灭产权主体,消灭雇拥劳动方式,消除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经营机制,乃至消灭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在产权学派看来的,公有制的一系列缺点或不足,正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正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点所在。也就是说,产权学派是不懂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懂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而且也不仅仅限于产权学派的经济学家,也包括其它学派的经济学人或相关研究人员或干部;厉先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STRONG></FONT></P>
<P ><FONT color=#990033 size=3><STRONG>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不懂社会主义所有制或社会主义公有制呢?</STRONG></FONT></P>
<P ><FONT size=3><FONT color=#990033><STRONG>第一,是不能全面认识社会主义所有制。社会主义所有制包含了两个方面<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生产资料与生产劳动。但人们常常只是注意了生产资料所有制。这是经济学界在所有制问题上存在重大偏缺的原因之一。</STRONG></FONT></FONT></P>
<P ><FONT color=#990033 size=3><STRONG>第二,是不能历史地认识社会主义所有制或公有制。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产生,特别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生包含了社会主义运动的本质与目的。如果不能历史地考察,就不能从本质上认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性质与特征。举个例子来说,对于“三人成虎”这个成语,我们如果不知道它的由来,只是从字面上来理解,就不能正确知道其含义是什么呢。</STRONG></FONT></P>
<P ><FONT color=#990033 size=3><STRONG>第三,是不能站在劳动阶级的立场上,用劳动阶级的观点看问题。产权学派的经济学家,包括一些大家或名家,不能懂得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与特征,主要的不是认识方法上错误,而是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的问题。站在资产所有者的基本立场上,用资产所有的基本观点来看待社会主义公有制,当然不能形成正确的认识。而用适合产权企业的理论来看待实质上是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劳权企业或公有制企业,其结果必然是把劳权企业的优点看作缺点。</STRONG></FONT></P>
<P > </P>
<P ><FONT size=3><FONT color=#990033><STRONG>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07-1-10</FONT></STRONG></FONT></FONT></P>
<P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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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主义 公有制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生产结果分配模式 社会主义革命 社会主义 西南财经 厉以宁 公有制 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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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是分阶段的。我们现在是实用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要素参与分配是必然的选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1 1:08: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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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7-1-21 00:3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饮食男女之男在2007-1-21 0:17:00的发言:
社会主义是分阶段的。我们现在是实用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今年考研政治第35题就是问“判断社会经济制度的标准是什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优越性在哪里?”

呵呵,出题者很有幽默感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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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zsd608 发表于 2007-1-21 10:4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厉的新公有制理论早就有人批了,比如人大的胡钧老先生。

其实错误是很明显,工人持股仍然不能解决对社会分工的有计划调节问题,充其量就是一种集体共有制。而要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分工的有计划调节,必须实行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而不是股份层次上的工人所有。这在《反杜林论》和《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有详细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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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m0328 发表于 2007-1-21 13:3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厉教授不懂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关键在于:不了解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是劳动所有者,而不是资产所有者;需要体现的基本权利要求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正因为如此,所以他不能了解公有制企业与股份制企业在主体上的根本区别,在权利要求上的区别,从而也不能了解价值运动上的差别--一句话,不了解两种企业在经济实体性质上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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