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7-29 8:47:00的发言: 如果是这样,老曹就要说出“这个逻辑内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何在理论上可能(给出一个机制)——我一直盼望着这个(内生)机制,他一直未给出(也许这就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做了马克思主义式的发展)。而不能“蒙混”,如果他愿意批评马克思在“蒙混”,就请自己也别蒙混。
我在前面已向你说了,你没看见,也可能一下理解不了。其逻辑如下:
一、价值是劳动创造的,财富是劳动和土地(生产资料)共同创造的。
二、“谁创造归谁所得”是马克思不能容允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的根本理由。如你对次有异议,可另外谈。
三、价值量与劳动生产力无关——即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财富量(商品量)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
依上,如果工人的价值(价格)降低速度小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速度,则一定有:随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同样的必要劳动时间换得的财富在增加。但是这增加的财富是劳动生产劳动提高的结果,与工人支出的劳动无关。再由于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有,所以这增加的财富本应是资本家的,因此工人剥削了资本家。
四、“如果工人的价值(价格)降低速度小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速度”这条件在考虑到马克思另一规律后,是完全多余的,所以在马克思体系下工人一定剥削资本家的财富。
这个规律是利润率下降规律。马克思在推演该规律时,认为总C增加且人数不增加时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生产资料的价格也不变。因为总C增加且人数不增加就是劳动生产力提高,所以在马克思体系下,工人的价值(价格)是与劳动生产劳动无关的——不变。
顺说一点,如果总C增加且人数不增加时必要劳动时间和生产资料的价格反比降低,那么马克思将得出“利润率在时间上不变”的结论,这样一来,马克思试图从其剩余价值论导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愿望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