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依马克思逻辑有“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时,同时也有“工人剥削资本家的剩余财富”。当支出同样的活劳动,工人过去消费1个财富,而现在消费了2个财富时,“工人剥削资本家的剩余财富”便表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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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解 开 马 克 思 悖 论(全文)
如果马克思价值论是在于说明商品交换和资本主义基本矛盾,那么,马克思价值论中隐藏着一个巨大的悖论,这个悖论是:当从价值上看有“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时,则,从财富(商品)上看时有“工人剥削资本家的剩余财富”。
为什么有这个悖论呢?主要是由于价值与财富创造者不一致造成的。当价值与财富创造者不同一时,即当财富是由活劳动和物劳动共同创造的时,依马克思对剩余价值论的论证逻辑必然有“工人剥削资本家的剩余财富”的结论。
先看看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论证逻辑:
一,劳动力创造的归其原始所有者,物劳动创造的归其现在所有者——资本家。
二,价值是劳动力创造的。
三,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价值。
四,依“谁创造归谁所得”,不能容忍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价值。——个人认为这种不能容忍的公理是“谁创造归谁所得”,但是资本家得到了不是他和物劳动创造的价值。
再看看财富上的结论:
一,劳动力创造的归其原始所有者,物劳动创造的归其现在所有者——资本家。
二,财富是活劳动(或劳动力)和物劳动共同创造的。
三,工人无偿占有物劳动创造的财富。
四,依“谁创造归谁所得”,不能容忍工人无偿占有物劳动创造的财富。
在静态上我们也许看不出工人无偿占有物劳动创造的财富这一点,因为我们不能直接确定活劳动和物劳动各创造多少财富。但是这一点我们可从两方面来分析:
一,依马克思的反比定律——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则,当劳动投入不变,而生产资料、技术等增加时,社会总价值不变,但是财富却正比增加了(商品的价值是反比降低的)。此时有单位价值换得的财富量正比增加,于是工人用同样的劳动支出换得了更多的财富,工人剥削资本家的剩余财富体现出来。这种情况下唯有工资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时,工人支出同样的劳动所换得的财富才不会增加,但是《资本论》中没有“工资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这个原理。当然一旦有“工资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原理时,平均利润率下降规律又得不出来。
二,如果工人的劳动不变,而生产力提高后工人消费的财富增加,那么工人一定剥削了资本家的财富。显然,这是事实。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很少提及商品(财富)的在两个阶级间的流向问题,这很可能是有意回避。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用价值运动说明商品(财富)运动是马克思的根本目的,但是他很少(几乎没有)用价值背后的主人——商品(财富)的流向来检查其剩余价值论的正确性。
其实,依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的逻辑,仅从商品的质——使用价值上描述,得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及矛盾的解决办法是完全一样的,所不同的是:是工人剥削资本家。——同要使工人在价值上不受剥削一样,要使工人在财富上不剥削资本家,我们只有让工人变成生产资料的所有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 11:58:50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