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优化国企与民企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是需要深入研究的。但不管怎么说,上述数据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结构与成色,民营经济已经是我国社会经济基础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劳动力人力资本基于其生物属性,天然属个人或家庭私有,是个人与生俱来的天然私权利。计划经济时期受到“单位所有制”限制,缺乏自主权,挫伤了个人积极性。市场经济下,劳动者获得了流动和择业自由,重新确立了对个人劳动力人力资本的私有权,这也是混合所有制和混合经济的内容,属于经济基础范畴。
混合所有制是一个长期存在,可能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永久性存在。因为,私用商品的有效生产和供给依赖于私有制和市场竞争无形之手,公共产品的有效生产和供给依赖于政府公权力垄断的有形之手。单一公有制无法有效生产和供给私用商品,单一私有制无法有效生产和供给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和私用商品都是人类社会的永久需求,只有混合所有制经济才能满足人类社会的永久需求。
那么问题来了:建立在混合所有制和混合经济基础之上的国家是什么属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这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国家作为上层建筑,我国的国家属性及职能是否适应混合所有制经济基础的要求?如果不适应,需要怎样改革?
国家属性的定义,与意识形态紧密相关。我国的国家属性,是在马列主义阶级斗争学说指导下定义的。
根据阶级斗争学说,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国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国家是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工具,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后阶级也将消亡,国家随之消亡。但在消亡之前,国家始终是阶级压迫工具。
国家是阶级压迫工具,这一论断否定了政府站在中道立场提供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和职能。前文说过,政府由自身利益所决定,必须持中道立场,保持两种生产平衡以巩固税基、丰沛税源,而这正是调节劳资矛盾、解决贫富分化问题的密钥。《资本论》和阶级斗争学说的缺陷,在于忽视了政府权力调和劳资矛盾的可能性,把劳资关系看成是脱离政府治理的、单纯由市场无形之手引导的、丛林规则下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
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们并没有论述过当代中国社会面临的问题:混合所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国家,属于什么性质?
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后,提出三个代表思想,事实上否定了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国家理论方面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
然而,“特色”二字语义模糊,并没有明确回答建立在混合所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国家属性这一重大问题,由此导致的理论困惑和实践混乱,就是现实经济生活中“国进民退”、“民进国退”争论不断的根源。
还有一个国民财富的存量及增量问题。我国的国民财富构成,私人财富例如家庭住宅占比多少?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私人财富尽管姓“私”,但都在中国境内,从物理空间看,绝大部分是搬不走跑不掉的,始终是在国土范围内不断积累、传承、扩张,并在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生活中发挥作用。那么这些姓“私”的财富和产权对国家属性有什么要求?国家应该怎样在保护公有财富和公有产权的同时保护私有财富和私有产权?
笔者认为,基于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而衍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概念,早已不合时宜;国家是阶级统治工具的论断,早已脱离现实。这一理论对今日中国社会不仅毫无解释力,反而是造成“国进民退、民进国退”争议不断的混乱源头,应该对它进行彻底清算,并用中国文化固有的“和合主义”取而代之。
和合主义,是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的完整意识形态,其核心要义是主张不同事物和而不同、合作共赢。应用在经济基础问题上,就是公有制与私有制、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和而不同、合作共赢;应用在劳资关系上,就是资本与劳动和而不同,合作共赢;应用在劳资政三元结构上,就是企业、家庭、政府和而不同、合作共赢。
和合主义可以对作为经济基础的混合所有制的各种问题做出合乎逻辑的解释,也可以对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予以准确定性。
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是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负有保护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职能,因而当代中国的国家属性,是超阶级的“和合主义国家”。政府应该坚守中道立场,既维护公有产权、也维护私有产权;既维护国有经济、也维护私营经济;既维护劳动权利,也维护资本权利,如此才能确保整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教科书把国家属性概括为阶级性、主权性、社会性三方面,并认为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这是错误的,不能准确反映当代中国社会和国家制度的本质。
用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方法论看,建立在混合所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不是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工具,而是强化主权性和社会性的“和合主义国家”。国家属性的这一定义,不仅适用于国内,也是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重新定义国家属性,不仅涉及意识形态变革,更涉及国体、政体,立宪、修宪问题,这已不属理论讨论范畴,而是重大现实政治问题。
七、意识形态:中国和合主义对垒西方自由主义
社会意识形态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需要。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之一,就是与时俱进、解决我国社会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脱节、彼此不相适应的问题。
重构历史唯物主义,在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那里已有很多讨论,并对我国理论界产生了影响 。但西方马克思主义终究局限于西方文化视角,无法解释中国社会现实。作为指导中国社会实践的主流意识形态,必须反映中国社会现实的经济基础,并与中国历史文化实现无缝对接。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笔者试图从中西文化比较的视角来探讨重构历史唯物论这一宏大课题。
如果用最简洁的词语来概括中西方底层思维逻辑的差异,那么可以说,西方文化基于个人自由偏爱“分”与“斗”,中国文化基于集体秩序强调“和”与“合”。
西方哲学深受一神教唯我独尊排他思维的影响,自我定位于矗立在道德高地的“灯塔”,把人类其它文明视为邪恶异端,因而强调非黑即白、二元对立的“分”与“斗”。罗马帝国分崩离析至今未能统一,是“分”与“斗”的结果;三权分立、阶级斗争,也是“分”与“斗”的产物。“分”与“斗”的目的,在于证明西方文明的唯一正统性,无论“社会发展五段论”,还是自由民主“普世价值”,都试图把西方走过的路径和未来愿景,说成是全人类必走的唯一道路,否认人类文明发展的多样性。
中国哲学基于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历史经验,也承认“分”与“斗”,这就有了一分为二、一分为三的辩证法;但“分”与“斗”是手段,目的是以斗争求和平,在竞争中寻合作,因而更注重“和”与“合”,主张和而不同、和气生财、合作共赢,这就有了合二为一、合三为一、大一统国家的和合主义。
世间万物,不是非黑即白,而是色彩缤纷。中国人的哲学思维,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完整认知,不过分偏爱或执着于“分”与“斗”,而是追求不同文明、不同国家、不同阶级、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之间和而不同、合作共赢。中国文化发展到今天,正是各种不同文化“和”与“合”的结果。
今天我们讲文化自信,“信”什么?当然不是中国历史上曾长期占统治地位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皇权专制文化。马克思主义的引入,在农耕文明过于柔软的温良恭俭让传统文化中植入阶级斗争哲学,指导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当代中国文化,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是和合主义的成果。
事实上,近现代中国文化在外来文化冲击下,发生过多次变革。人们记忆深刻的有:五四新文化运动高举德先生、赛先生大旗,打倒孔家店;文革以马列阶级斗争学说为武器,破四旧、立四新,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伴随着改革开放思想大解放,与市场经济有着紧密联系的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社会也留下了深远影响。然而,我们欣喜而清晰地看到,所有这一切都没有动摇中国文明之本,反而在“和”与“合”的思维逻辑下得到整合,最终回归了中华和合主义。
所以,文化自信,归根结底就是相信中庸之道的和合主义,这是自古以来中国文化一脉相承的真理,也是重构历史唯物主义所仰赖的底层思维逻辑。
当代中国文化是人类多种文明优秀成果相结合的产物。无论马克思主义还是自由主义,都是来自西方的舶来品,嫁接到中国文化主干之上,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改造和消化吸收过程,生发出新枝新叶,长成参天大树、汇成茂密森林,而这一切都是在和合主义下实现的。和合主义就是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是适应中国社会经济基础和国家制度、指引中国社会发展大方向的主流意识形态。
伴随着中国和平崛起,和合主义价值日渐清晰地出现在世界文化舞台,而西方文化的主流始终偏执于自由主义。于是,和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碰撞交流,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人类文明是特殊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不同文明总是在交流互鉴、相互影响中发展的。中西方基于不同历史形成了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不同认识,发展出和合主义与自由主义两种思维。两种思维的斗争将长期进行下去,谁能赢得最终胜利?不是自由主义,而是和合主义,因为和合主义并不排斥自由主义,它本身就包容了自由主义。
所以,和合主义是人类社会最佳生存方式在精神领域的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方向和终极理想,一定是和合主义社会。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74年、1979年、1980年、1982年,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012年,人民出版社。
列宁,《国家与革命》,2020年,人民出版社。
《毛泽东选集》,1991年,人民出版社。
《邓小平文选》,1993年,人民出版社。
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2021年,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中央文献出版社。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2011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
艾思奇,《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1983年,人民出版社。
李忠杰,《领航——从一大到十九大》,2017年,人民出版社。
张广柱,《劳动力经济学》, 1989年,四川人民出版社。
张广柱,《中国上市公司制度实证分析》, 1998年,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乔治·莱尔因,《重构历史唯物主义》,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罗纳德.H.科斯/道格拉斯.C.诺思 /奥利弗.E.威廉姆森等著;克劳德·梅纳尔编;刘刚 译,《制度、契约与组织》, [新制度经济学名著译丛] ,2000年,经济科学出版社。
尤尔根·哈贝马斯著,郭官义译,《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修订版),2013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孙承叔/韩欲立/钱厚诚/罗富尊,《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2015,复旦大学出版社。
阿维纳什.K.迪克西特/巴里.J.奈尔伯夫;王尔山译/王则柯校,《策略思维》,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詹姆斯·麦格雷戈·伯恩斯等,《民治政府——美国政府与政治》,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詹姆斯.M.布坎南著,马珺译,《公共物品的需求与供给》,[现代政治经济学前沿译丛],2009年,上海人民出版社。
托马斯.皮凯蒂著,巴曙松译,《21世纪资本论》, 2014年,中信出版社。
阿瑟·赛西尔·庇古著,施箐译,《福利经济学》,2022年,上海译文出版社。
罗伯托·西尔文特,《双标帝国:从独立战争到反恐战争》,2022年,当代世界出版社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