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捕海狸还是打鹿,还要看交换比例。如果交换比例有利于捕海狸,那么需要鹿时,捕了海狸去交换鹿就更合适。反之,如果交换比例有利于打鹿,那么需要海狸时,打了鹿去交换海狸就更合适。”
按照斯密的说法,海狸和鹿交换比例为一比二。按照你的说法,猎人既能够用两天时间打一头海狸,又能够用一天时间打一头鹿(再以一楼的狩猎民族为例,一个猎人能够熟练地打鹿和捕海狸,这不是能够熟练地生产两种产品吗?)。
那么他需要海狸时,为什么先去打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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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j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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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画的图,更清楚地看出斯密想当然的荒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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