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yr 发表于 2023-3-25 17:15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问题在于,在私有制出现以前,自然界(例如土地)的贡献,可以由劳 ...
在私有制出现以前,自然界(例如土地)的贡献,可以由劳动者独享,而在私有制出现之后,自然资源的所有者(例如地主)是否有权享有自然界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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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把话说清楚,是事实上有权,还是应该有权,这是两码事。
斯密认为自然资源的所有者(例如地主)是有权享有自然界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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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只是承认了事实上地主有权,但他同时也明确这是不劳而获。
如果你阅读理解能力足够的话,可以看出斯密对地主(乡绅)的态度是鄙视和轻蔑的。
而有人则认为,自然资源的所有者(例如地主)的享有就是对劳动者的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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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矛盾。
似乎自然资源的所有者(例如地主)应该无偿提供自然资源才是天经地义的,所有产物都应该归劳动者所有!难道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提供自然资源是他们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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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资源所有者应该无偿提供,而是就不应该有个别人充当地主这种事情,
土地私有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为什么所有的国家都有关于“物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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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只应该保护合理的物权。
比如说海里有很多野生的鱼,谁捞上来的鱼就是谁的了,这个物权要保护。
但是如果有个人指着大海画个圈,说这里归我了,这里的鱼也都是我的,谁捞鱼就得交给我一半!这种物权就不合理,要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