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lm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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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劳而获是剥削?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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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23-6-2 23:39:45
clm0600 发表于 2023-6-2 23:09
我已经正面回答了呀,哈哈哈,你看不懂怪谁?

凭借房子的收益超过房子自身的价值,就是剥削。
你说你回答了,那我也说我没逃避问题啊!呵呵,怪你太蠢啊!

22
he_zr 发表于 2023-6-2 23:47:31
clm0600 发表于 2023-6-2 23:06
灾民获得的救济,未成年从父母那里获得的衣食,哪个不是不劳而获,占有本应属于别人之物,这也叫“剥削” ...
你首先扯了个漫无边际的定论,后面扯的是什么“政治经济学讨论”,这显然就是不知论据论证的文盲做法。难道你后面的小概念能够排除别人对你前面大概念的质疑吗?

“自取其辱”?我看你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吧。

早说啥?张三为什么要给李四用?他们之间有没有契约约定?

23
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23-6-2 23:47:56
clm0600 发表于 2023-6-2 23:11
你说的这俩货算什么东西?真理的标准吗?
那你以什么为“真理的标准”??你有相关可用的“PH试纸”??如果有,那倒好了,你的屁话别人是可以不用反驳了!

24
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23-6-2 23:50:08
clm0600 发表于 2023-6-2 23:10
我早就知道你是个笨蛋。
关于你是蠢货,我第一次看见你的回帖,我就已经知道了!我说的是:我怀疑你需要看医生!

25
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23-6-3 00:14:45
clm0600 发表于 2023-6-2 23:06
灾民获得的救济,未成年从父母那里获得的衣食,哪个不是不劳而获,占有本应属于别人之物,这也叫“剥削” ...
你说的都不是人话!没人能看懂!

26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3-6-3 04:52:22 来自手机
clm0600 发表于 2023-6-2 22:00
扯那么复杂干什么?又老宅又写风的,哈哈哈哈
你直接说租房子收房租不就完了吗?问出这么画蛇添足的问题 ...
“其主人的合理收入总和不能超过房价本身,超过部分就是剥削。”<br>
————<br>
价值是一种社会契约,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不是按照谁的“理论”就能够单方面确定价值的。<br>
比如,强盗想要对方的房子,也知道这房子市场行情值多少钱,却按照“强盗理论”估价为0,强迫从原房主手里买过来,这实际上就是抢劫。<br>
即使原房主当时的购买价为1万,这几年行情看涨价值10万了,你说“其主人的合理收入总和”超过1万算剥削,还是超过10万算剥削?<br>
这多出来9万的“剩余价值”,归现在的房主人所有呢,还是归原先建造房子的“劳动者”所有?<br>
呵呵

27
gxg 发表于 2023-6-3 08:13:34 来自手机
clm0600 发表于 2023-6-2 23:09
我已经正面回答了呀,哈哈哈,你看不懂怪谁?

凭借房子的收益超过房子自身的价值,就是剥削。
对与更对1问你∶“一个人如果把他家乡的“老宅”,租给一个写风的画家,那么他收的租金是不是一种剥削??”<br>
你不敢直接回答人家“是”还是“不是”,却用“我已经正面回答了呀,哈哈哈,你看不懂怪谁?凭借房子的收益超过房子自身的价值,就是剥削。”这分明是瞒天过海,用“收益”代替“房租”,企图蒙混过关!倒打一耙,还哈哈哈尬笑,丑态毕出。

28
qf20089 发表于 2023-6-3 08:16:33
600都不明白【劳动者】的内涵,跟他说多少都是,他都会跟你瞎掰!

29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3-6-3 08:48:21 来自手机
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23-6-2 19:32
你说的这个意思,在所谓的《资本论第四卷》(其实就是马克思写的《剩余价值史》)中,马克思也这么说过。
老马是怎么解释过去的?

30
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23-6-3 09:06:11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3-6-3 08:48
老马是怎么解释过去的?
马克思原话的意思简单的说就是:资本家付出的薪水和工人他作为“劳动力”这个交换的商品之间,是等价交换的情况(就是说在这里不存在等价交换的例外情况,忘了这一点的一些人,是白读了资本论第一卷)。所以一个工人的“劳动”,是另外一笔账!如果只是你工人工作了十个小时,我就照付十个小时的薪水,那么不但就像你说的“资本家作了冤大头”,而且买生产资料和购地的钱,还让资本家倒贴了钱啊!天下有谁愿意做这种冤大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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