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监督,,控制和罢免代表的权力。但你说劳动者选择任意主体代表自己,这是什么意思?必须有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劳动者的集体意志只能通过代表大会这样的机构来表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51646&page=11&from^^uid=119033
劳动者既可以将自己的权力授给代表大会行使,也可以将自己的权力授给单一的代表行使。在很多西方国家的政治体系中,选民既把立法权授给议会来行使,也把行政权授给总统来行使。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劳动者可以在两个范围内选举自己的代表:在全国的范围内选举所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劳动者的代表,在企业范围内选举所有在社会主义企业中的劳动者的代表。在全国范围内选举劳动者的代表有一个严重的缺陷:由于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人数众多,由于每一个劳动者需获取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主义资本的信息,因此这些劳动者很难作出快速和合适的决策,这样一来,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就很难控制由自己选举出来的代表。如果全国范围的劳动者不能有效的控制自己的代表,那么这些劳动者的代表就有机会滥用代表权,并用以侵犯劳动者的权利。相反,企业范围内劳动者则能够有效的控制自己的代表,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自己的代表对自己的权利的侵犯,这一方面是因为,出于监督和决策的需要,每一个劳动者要掌握的资本的信息也较少,另一方面因为,全体劳动者的数量较少,全体劳动者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较多的决策。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只能在企业的范围内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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