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xt 发表于 2010-10-25 14:28 
附注:
这不是向ycwang网友的提问,而是为我准备的一种自问。
其他的问题不难回答和理解,谈谈这个问题:
“第十,“抽象劳动”与“社会平均劳动力”到底存在不存在?
(1)换句话说,作为劳动者的“脑力、神经、体力在生理上的耗费——抽象劳动”,到底如何计量的?现代生理医学又是如何认知这一结论的?”
抽象劳动,即作为劳动者的“脑力、神经、体力在生理上的耗费究竟存不存在呢?回答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是存在的。
首先来谈一下阐述的方法问题,比如我们发现一个物体吸引着另外一个物体向自己飞快的靠拢过来,并且最终吸附到这个物体的表面,于是,我们说这个物体具有吸引力,另外一个物体就是被这种吸引力吸附过来的。我们观察和分析事物的时候,总是这样从现象开始,最后通过分析得出本质性的概念。但是在阐述的时候我们会怎样说呢?我们会把前面分析的结果当作前提先进行论述,比如我们会先论述什么是吸引力,然后再把前面一个物体向另外一个物体运动的过程称之为这种吸引力实现的形式。这就是马克思说的在研究中表现为结果的东西,在阐述的时候表现为先验的前提。那么这种论述方法对不对呢?完全正确!因为人们只有先明确“是什么”,才能再论述“怎样实现”,如果连“是什么”都没有弄清楚,就论述表现形式,那么,只会使问题混乱不清,因为论述没有必要的层次。
马克思有关价值的论述就是采用这种方法的,也就是说,把本来存在在形式以内的,间接存在的东西,先提出来进行直接的论述,先说明价值是什么,再来论述价值实现的形式,它怎样体现自己的存在。因此,只有把价值的论述和价值形式统一起来看,才能理解价值。有些人把形式看作偶然附着在事物上的东西,所以,他就不能理解价值形式存在的必然性,于是,他们就从直接性的角度去思考价值,这样一来,价值就变成了荒谬的东西。因为从直接性的角度来观察,任何生物的活动都是“脑力、神经、体力在生理上的耗费”,这样一来,抽象劳动的存在不就显得非常荒谬了吗?可见,抽象劳动的存在只能通过商品的价值形式相对的表现出来,离开了这种价值形式,把这种价值形式看成偶然的、可有可无的东西,那就自然把抽象劳动看作一种非现实的抽象物了。
因此,对价值和价值形式的考察一开始就要立足于人类劳动的总体,而不是从局部从个别上去立足。在局部表现为偶然性存在的东西,在整体上却表现为必然性存在的东西。局部,只有作为整体的部分才是现实的、真实的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