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国人什么这么爱当官?
这组数据我们都熟悉: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逾140万,继2009年以来连续三次超过百万,竞争最激烈的前6个职位考录比例超过3000∶1。这是一个年轻人向体制内回流的时代。另有调查显示,近七成年轻人热衷当领导。中国人爱当官是不争的事实,中国官场“脏”和“乱”也是事实,君不见民怨载道贪官斗量。爱当官却当不好官,这也算奇景一桩了。为什么?
国人自古有光宗耀祖、惠及子孙的传统。正如拿破仑所说的“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孔子也有“学而优则仕”一说。做官成了一个人自身价值的最高体现。君不见,任何场合都是将官员排在第一位,甚至在学术会议上如果有官员参加,那官员毕竟也是要排在第一位的,这让外国友人瞠目的景象并非什么规定,而是几千年来的约定俗成。
有人曾说,历史上的腐败现象,为害最烈的是吏治的腐败。不可否认,绝大多数为官者,上任初期都能为人民做点好事,可随着环境的变化,权力的膨胀,开始以权谋私,贪图享乐,金钱美女,最后变成了人民的敌人。我们有蔡京,我们有和珅,我们有胡长清……却再也没出一个包拯或海瑞。今人之耻,中国之耻。
官本位内核:只有当官才是光宗耀祖的正经事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这些在小时候耳熟能详的励志口头禅,实际上是官本位思想的真实写照。中国是重“官”的社会,人们都想当官,又都怕官,官本位的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里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一切为了做官,做官为了一切,有了官位就能封妻荫子、光宗耀祖,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连“祖坟也会冒青烟”。人们把“升官”作为出人头地的唯一途径,是否入仕为官,能否官居高位,成了衡量一个人奋斗成功与否的标志。
在这种环境下,“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成了人生两大幸事。商人也不例外。不少商人经商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从政,是为了用钱“捐官”、“买官”。“卖官鬻爵”使官位有着强劲的市场。
“范进中举”后的种种神态,恰是这种观念生动而真实的写照。
当官是个威风事:前呼后拥,比阔斗富
旧时的官百姓要称其为“老爷”,一旦当上了“老爷”,连步都不用自己走的,自有轿夫抬着,有时还是八抬大轿,轿子在街上行走,行人都要避开,下轿时,轿前的人都要给‘老爷’跪安,连小小的九品芝麻官都能享受这种待遇。正是因为当官的这种优越感,使很多人费其一生去追求。
当官可以“摆谱”,摆的是排场,比的是阔气,斗的是财富,就为了让众人看,使天下知,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所谓“成就感”。项羽曾言“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正是摆谱之典型心态。
西晋时的石崇,官不算大,居荆州刺史,但却是个爱摆谱的主儿。平时生活,“丝竹尽当时之精,庖膳穷水陆之珍”。招待客人,以锦围步幛五十里,以蜡烧柴做饭。据《世说新语》等书载,石崇的厕修建得华美绝伦,准备了各种的香水、香膏给客人洗手、抹脸。经常得有十多个女仆恭立侍候,一律穿着锦绣,打扮得艳丽夺目,列队侍候客人上厕所。客人上过了厕所,这些婢女要客人把身上原来穿的衣服脱下,侍候他们换上了新衣才让他们出去。凡上过厕所,衣服就不能再穿了,以致客人大多不好意思如厕。
明末思想家吕坤《官府来》中记述了一个某官员出行时的冲天气焰:一乘肩舆拥百卒,奔走饥疲哪敢论?就中坐者真秀异,珠履金冠锦绣身。道旁迎送簇如蚁,俄然雷应齐声起。华盖翩翩几片云,舆后追随连数里……
有道是“响水不深,深水不响”,一般来说,凡是爱摆谱喜招摇的人,大都浅薄庸俗,底蕴不足。大凡喜欢摆谱讲排场的官员,绝不会有突出政绩和良好官德;动辄就摆谱、“耍大腕”的明星,演技与艺德都难以服人;而热衷于摆谱斗富的阔佬,则多半是胸无点墨的土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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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可门庭若市:万历年官员送礼致交通堵塞
明朝周晖记载过一件奇事:除夕前一天,周晖外出访客,至南京内桥,看到中城兵马司衙门前聚集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每人手捧食盒,竟使道路堵塞。经打听,原来这些人都是来给中城兵马司送春节礼物的。当时的兵马司实际不掌兵,衙门不大,正副指挥品级都很低。春节之前,兵马司门前都有这么多送礼的人,其他更大、更热的衙门,送礼的盛况可以想见。
春节给上司或有关衙门送礼,由暗夜变为朗朗白昼,由地下转为公开,世风、官场之风的败坏一至于此!
在官场上,礼,不仅是一种政术,更是一种“秩序”。民族英雄戚继光也莫能除外,好友王世贞记述过戚继光“时时购千金姬进之居正”。为了取得上司张居正的欢心,戚继光曾不惜重金购买“千金姬”的美女作为礼品奉进。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则曝戚继光为了讨好张居正,把家乡蓬莱出产的海狗肾给张居正送去了许多。
当官可逃避责任和刑罚:刑不上大夫不是古代才有的事
“刑不上大夫”始于《周礼》,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执缚系引,不使人颈盩,不捽抑”,处死刑不“於市”,而“於朝”。
“刑不上大夫”是儒家一个很经典的主张。这个主张被作为儒家思想顽固保守的一个明证,曾经遭到过非常激烈的批判。直到今天,依然有许多人认为法家 “一断于法”的思想是讲究平等的,是进步的,而“刑不上大夫”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与人不平等,所以是落后的,甚至是反动的。
如果说,“刑不上大夫”曾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等级制度下的一颗病瘤,在践行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当代中国,这颗病瘤非但没有彻底消失,反而总是借助着不同的土壤,进行物种变异,“刑不上‘精英’”论就是其中之一。
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 今日说起官员特权,很多人想起“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典故出自陆游《老学庵笔记》: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chi,用竹板打),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元(旧历正月十五为上元节)放灯,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人们不得不把“灯”叫做“火”。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吏卒书写告示,公布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日。”
百姓觉得做州官的可以放火,是因为州官有“特权”;州官不让百姓点灯,是因为做百姓的没有特权。那么如果这个没有特权的百姓摇身一变,成为有特权的州官,这个原来的百姓现在的州官会不会把这个特权主动地拿掉呢?恐怕未必!恐怕自己使用起来一样的得心应手。
真应了李斯的感慨:人之贤不肖比如鼠矣,在所自处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