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24-10-13 17:59 
“假设向法定机构兑换1000单位的黄金需要1100单位的货币,那么黄金生产商生产黄金所耗费的可以兑换1000单 ...
不管你如何颠来倒去,你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黄金生产者的成本价值都是用货币来支付的,这就必然涉及到,与这个货币额相等的货币额,能够兑换到多少黄金?
1、如果能够兑换1000单位黄金的货币额是1100单位货币,那么按照我们的假设,支付这个成本价值的就是1100单位货币额。
2、如果能够兑换1000单位黄金的货币额是1005单位货币,那么按照我们的假设,支付这个成本价值的就是1005单位货币额。
3、如果能够兑换1000单位黄金的货币额是1000单位货币,那么按照我们的假设,支付这个成本价值的就是1000单位货币额。
(这里的具体数字还可以按照你的想象而更换,但你不会说与支付成本价值的货币额相等的任何一个货币额都不能兑换任何数量的黄金吧?)
按照上面的假设1,黄金生产商以1005单位货币的价格卖出支付了1100单位货币的黄金,就绝对是在贱卖。
按照上面的假设2,黄金生产商以1005单位货币的价格卖出支付了1005单位货币的黄金,就只是在等价交换,而不是贵卖。
按照上面的假设3,黄金生产商以1005单位货币的价格卖出支付了1000单位货币的黄金,虽然是贵卖,但非专业生产者兑换这些黄金却只要1000单位货币,结果就是证明了收购黄金的法定机构是个大傻子,而黄金生产商却不可能把黄金贵卖给非专业生产者。
因此,无论哪种情况,只有在法定机构都是傻子的情况下,黄金生产商才有可能、也只可能把黄金贵卖给法定机构。除此以外,任何的贵卖都是不可能的。
而你却看不到在金本位制下,任何支付成本价值的货币额都代表着它所能兑换到的黄金数量,再一次证明了你经济常识的极端贫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