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4-11-27 17:04 
你说萨伊、马克思是为了某种目的,这种说法我觉得是对理论研究者的一种不尊重。你可以说他们因为历史局限性 ...
谢谢关注与评论。
本人认为
“为了某种目的”是中性用语,没有“不尊重”之含义。人们研究问题时发表的观点都是“为了某种目的”的。人们常说马克思是为了给工人阶级一部“圣经”而写《资本论》的。请注意本
主帖中的“为了某种目的”的用语恰恰是引用马克思的用语!你的评论引起我对论坛上本帖的重新阅读,才发现给出
引文出处的[24,425]中,不知为什么漏掉了页码425.你若有兴趣可去核对。
谢谢你提出的“尊重”问题。本人一向注意这个“学养”的问题。本人不但尊重各派先辈学者的各种观点,引文尽量给出出处;对于论坛上的网友们,我每发一帖,总不忘“欢迎就本帖内容挑错补漏质疑。”对于有“学养”的网友们的首个跟帖,总不忘“谢谢关注与评论。”当然,
我还要继续努力!谢谢提醒!
至于你说“斯密从不认为利润和地租分别来源于企业家和地主。”这是无的放矢!因为我并没有这种观点!我在122及123楼表明了我的看法。在122楼引用了斯密的观点:“在商品价格中,资本
利润成为一个组成部分,
它和劳动工资绝不相同,而且受完全不相同原则的支配。”以及 “……。劳动者要采集这些
自然产物,就必须付出代价,取得准许采集的权利;……,这一部分的代价,便构成土地的地租。在大多数商品价格中,于是有了第三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