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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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效用论 [推广有奖]

321
ruoyan 发表于 2007-1-17 15:39: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7-1-17 14:07:00的发言:

假设:1、甲的生产率为20斤大米/天和2瓶葡萄酒/天。

2、这个世界上只有甲一个人,没有商品,没有交换。

3、甲是个理智的人,他服从效用最大化原理。

4、甲需要大米和葡萄酒,并愿意化时间生产。

请问:甲怎样安排生产会取得最大效用?此时大米和酒的边际效用之比是多少?

没有给出需要量,我不知道如何确定边际效用。请告你是怎样定义边际效用的。我只能加上需要假定才能得出:

若需要量30斤大米/天;1瓶酒/天。甲将用0.75天生产米,0.25天生产酒。若需要量15斤大米/天,5瓶酒/天,甲将用0.23天生产米,0.77天生产酒。

此时,效用都最大,边际效用之比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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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leigz 发表于 2007-1-18 11:49:00

此时,效用都最大,边际效用之比都=1

此时,是多少斤大米的边际效用比1瓶酒的边际效用等于1呢?是1斤米还是两斤米呢?或者还是其他呢?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323
pengleigz 发表于 2007-1-18 11:54:00

没有给出需要量,我不知道如何确定边际效用。请告你是怎样定义边际效用的。我只能加上需要假定才能得出:

若需要量30斤大米/天;1瓶酒/天。甲将用0.75天生产米,0.25天生产酒。若需要量15斤大米/天,5瓶酒/天,甲将用0.23天生产米,0.77天生产酒。

此时,效用都最大,边际效用之比都=1

你看,是不是无论你假设需要量是多少,边际效用之比都=1

边际效用之比与需要的具体数量无关。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324
ruoyan 发表于 2007-1-18 11:55: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7-1-18 11:49:00的发言:

此时,效用都最大,边际效用之比都=1

此时,是多少斤大米的边际效用比1瓶酒的边际效用等于1呢?是1斤米还是两斤米呢?或者还是其他呢?

这样问很怀疑对边际效用的概念理解是否一致。边际效用是最后一个单位的效用,怎么还有“多少斤大米”的边际效用?请给出你的边际效用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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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inhai 发表于 2007-1-18 13:34:00

我同意楼主的说法。

我在经济学界已有多年。

总体来看,效用价值理论有一定的可取之处。边际效用价值论则不同,“从边际效用价值论里,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个正确的细胞”(亚细亚经济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汪林海语)。

我们要严格区分效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这是两个不同的理论。

希望大家讨论的时候,依据的是事实和严密的逻辑,而不是某些人提出的理论,包括著名经济学家的理论。因为目前经济学理论多数都不成熟,在不成熟的理论上,只能建立更不成熟的理论。

经济学到现在,还不能算是一门科学,因为经济学中许多截然矛盾的理论能够并存。真正的科学,是不会存在这种现象的。如果数学中,1+1=3,1+1=4是并存的两种理论,我想,这种数学肯定是不成熟的,是很难称之为科学的。

现在的经济学,只能算是帮助我们理解经济现象的一种思维的范式。

附《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批判》

边际效用价值论论批判

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商品的边际效用,钻石的边际效用比苹果高,所以钻石的价格比苹果高,苹果的边际效用比自来水高,所以苹果的价格比自来水高。

边际效用价值论初一听,还觉得有道理,细细分析,却发现边际效用价值论没有多少说服力。

这里,我们要问一些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钻石的价格比苹果高吗?一粒钻石的价格比一个苹果高,但是如果是一亿吨苹果。那就是苹果比钻石的价格高。认为钻石的价格比苹果价格高,本身就有问题。

每种商品的最后一单位效用大小取决于“最后一单位”的“单位”的大小。比如汽油,最后1亿吨汽车的效用很可能大于10000,最后1吨汽油的效用为5,最后2汽车效用可能是0.0012最后1汽油的效用可能为0.001。这里我们要问,汽车边际效用是多少?是最后1亿吨的效用,最后1吨的效用,还是最后1,最后1,还是最后1个汽油分子的效用?计算边际效用时,“最一个单位”的“单位”越小,效用就越小。汽油的边际效用是多少,我想没有人能搞清楚,也无法计算清楚。

一些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认为商品的效用是人们对商品的主观评价,没有客观的成分,商品的价值正比于商品的边际效用。如果近似用价格代替价值,也就是说商品的边际效用正比于商品的价格。世界上的人很多,每个人的主观评价都不一样,这样,商品的边际效用对每一个人都不一样,世界上的人有上亿个,从而商品的边际效用有上亿个,从而每一件商品的价格也应该有上亿个。且市场上人数越多,同一个商品的价格就应该越多。但实际上商品的价格却是相对稳定的,在一个市场中,很可能只有一个。一些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认为商品的价值正比于商品的边际效用,而商品的效用则是人们对商品的主观评价。这个论断无法解释世界上的商品价格只有一个或者少数几个。

做一个简单的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边际效用价值论具有根本性的错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8 13:34:35编辑过]

326
anytn 发表于 2007-1-18 14:01:00

效用的是一个受心理因素影响很大的问题,我想除了个人的主观感受外,还要看你当时的具体条件,具体环境.比如说,你是一个喜欢喝茶的人,当你口渴的时候,你手边就是没有茶,你只有和点白开水解决以下了;可你一般会想:"要是有壶龙井就好了.............".我觉得这儿有一个比较的问题.

若是单单要解决生理需求,效用应该没有大的差别.但,我们平时说的需求是不是就这样简单呢?

327
ruoyan 发表于 2007-1-18 14:38: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7-1-18 11:54:00的发言:

没有给出需要量,我不知道如何确定边际效用。请告你是怎样定义边际效用的。我只能加上需要假定才能得出:

若需要量30斤大米/天;1瓶酒/天。甲将用0.75天生产米,0.25天生产酒。若需要量15斤大米/天,5瓶酒/天,甲将用0.23天生产米,0.77天生产酒。

此时,效用都最大,边际效用之比都=1

你看,是不是无论你假设需要量是多少,边际效用之比都=1

边际效用之比与需要的具体数量无关。

生产的天数0.23天等等是以“边际效用相等”为条件得出的,当然是都等于1。但这是“比值”=1,而不同需要量下边际效用却不等。请分清楚。

328
wanglinhai 发表于 2007-1-18 14:51:00

但如果我们细细分析劳动价值论,就会发现劳动价值论是站不住脚的。

劳动价值论者认为商品的价格决定于生产商品的劳动耗费,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就会发现劳动价值论站不住脚。

生活中有许多商品,没有劳动也有价格。土地、陨石等,没有人的劳动凝结其中,却有很高的价格,劳动价值论对此根本无法解释。

以生活中常见的苹果为例,我们就可发现劳动价值有根本性的错误。按照劳动价值论,苹果的价格取决于苹果付出的劳动。但是,同一棵树上的两个重量一样的苹果,有一个被虫叮咬变坏了,另一个没有虫叮咬,质量完好。在苹果市场上,质量完好的苹果价格比坏的苹果价格高很多。按照劳动价值论,这两个苹果的所耗费的劳动一样,价格应该一样,而实际上,两个苹果的价格永远都不会一样。人们在购买苹果付钱时,绝对不会问哪个苹果耗费的劳动多,哪个苹果耗费的劳动少,然后根据劳动耗费的大小付钱—劳动耗费多的苹果给多钱,劳动耗费少的苹果给少钱。人们只会问那个苹果好吃,那个不好吃,给好吃的苹果高价,给不好吃的苹果低价。两个苹果的那个苹果价格高,哪个苹果价格低,与两个苹果的劳动耗费彻底无关,只与两个苹果的好吃程度有关。就此一项,就可以看到劳动价值论是站不住脚的。

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假设生产汽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1万小时,每小时劳动应得10元。则汽车的价格应该为10万元。但是汽车市场上的汽车既有3-5万元的夏利,又有8-12万的富康、桑塔纳、捷达,还有50-200万的宝马。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汽车的价格应该是一个,就是10万元。而事实上,汽车的价格却有很多个。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无法解释。

从以上三点,就足以让我们认识劳动价值论是站不住脚的。

329
ruoyan 发表于 2007-1-18 15:21:00
以下是引用wanglinhai在2007-1-18 13:34:00的发言:

我同意楼主的说法。

我在经济学界已有多年。

总体来看,效用价值理论有一定的可取之处。边际效用价值论则不同,“从边际效用价值论里,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个正确的细胞”(亚细亚经济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汪林海语)。

我们要严格区分效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这是两个不同的理论。

希望大家讨论的时候,依据的是事实和严密的逻辑,而不是某些人提出的理论,包括著名经济学家的理论。因为目前经济学理论多数都不成熟,在不成熟的理论上,只能建立更不成熟的理论。

经济学到现在,还不能算是一门科学,因为经济学中许多截然矛盾的理论能够并存。真正的科学,是不会存在这种现象的。如果数学中,1+1=3,1+1=4是并存的两种理论,我想,这种数学肯定是不成熟的,是很难称之为科学的。

现在的经济学,只能算是帮助我们理解经济现象的一种思维的范式。

附《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批判》

边际效用价值论论批判

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商品的边际效用,钻石的边际效用比苹果高,所以钻石的价格比苹果高,苹果的边际效用比自来水高,所以苹果的价格比自来水高。

边际效用价值论初一听,还觉得有道理,细细分析,却发现边际效用价值论没有多少说服力。

这里,我们要问一些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钻石的价格比苹果高吗?一粒钻石的价格比一个苹果高,但是如果是一亿吨苹果。那就是苹果比钻石的价格高。认为钻石的价格比苹果价格高,本身就有问题。

每种商品的最后一单位效用大小取决于“最后一单位”的“单位”的大小。比如汽油,最后1亿吨汽车的效用很可能大于10000,最后1吨汽油的效用为5,最后2汽车效用可能是0.0012最后1汽油的效用可能为0.001。这里我们要问,汽车边际效用是多少?是最后1亿吨的效用,最后1吨的效用,还是最后1,最后1,还是最后1个汽油分子的效用?计算边际效用时,“最一个单位”的“单位”越小,效用就越小。汽油的边际效用是多少,我想没有人能搞清楚,也无法计算清楚。

一些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认为商品的效用是人们对商品的主观评价,没有客观的成分,商品的价值正比于商品的边际效用。如果近似用价格代替价值,也就是说商品的边际效用正比于商品的价格。世界上的人很多,每个人的主观评价都不一样,这样,商品的边际效用对每一个人都不一样,世界上的人有上亿个,从而商品的边际效用有上亿个,从而每一件商品的价格也应该有上亿个。且市场上人数越多,同一个商品的价格就应该越多。但实际上商品的价格却是相对稳定的,在一个市场中,很可能只有一个。一些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认为商品的价值正比于商品的边际效用,而商品的效用则是人们对商品的主观评价。这个论断无法解释世界上的商品价格只有一个或者少数几个。

做一个简单的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边际效用价值论具有根本性的错误。


以上分析混淆点在于没有分清楚微分与导数的区别。边际效用的本质是“效用增量对物品增量的比值”。而不只是效用增量。只不过在物品增量等于1时,数字上等于效用增量。

当你将同样一个消费过程(同一品种)的不同的单位之间的效用比较时,边际效用取微分是可以的,因为只要在非饱和状态之内,单位是什么无关紧要;注意,单位大,单位消费对应的效用值也大,但微分值是递减的。与导数一致。

当你要比较的是不同的物品时,边际效用只能取变化率或其极限导数,即效用增量对物品增量的比值或将物品增量趋于0的值。这时,边际效用是没有单位的。只是一个比例数。

传统的效用理论认为效用是一个可以统一单位可加减的数值,而其变化率是一个有单位的数值。正是这个假设妨碍了基数效用的发展。

我认为,直接取与经验对应的是边际效用而不是效用。边际效用就是消费者在某时点对某个单位物品的欲望强度。可以从经验上内省,对每一个待消费的物品是否都有一个欲望强度,是不是在一个消费过程中的不同点,其欲望强度在变化?这这是一种心理感觉,要想从生理心理的测度来度量这个欲望强度是很困难的。神经生物学里找到了使人产生快感的多巴胺,但尚不足以量化来对应消费进程与快感。但我们可以认可一个事实,即每一个消费者对每一样具体物品的需要都有一个极限点或饱和点或现代经济学的表述:餍足点。以这个点为基准,可以发现当所消费或所待消费的物品数量小于这个餍足值时,存在一个稀缺值;而这个稀缺值与餍足量之比与上述消费者的欲望强度有着良好的对应。从1-0,对应着最强烈的欲望到完全满足。于是我将这个比值当作欲望强度的测度,正像用水银的膨胀来测量分子运动的强烈程度一样。而且这个比值是可以从实验观测到的。

对比古典经济学边际效用的概念,我发现这个欲望强度表达式与边际效用概念十分符合。而将这个边际效用表达式对物品数量做积分,将得到效用表达式。不同于古典经济学的是,这样的效用是有计量单位的,而不是同一计量单位的。

在这个效用理论基础上,不存在边际效用不可以比的问题。相反,正是边际效用的可比性,才有了消费者选择的依据,才有了贵贱之分。钻石与水的边际效用有多种情况,在一般情况下,钻石的边际效用要高于水,而在沙漠之中,水的边际效用要大于钻石。这直接决定了价格。

由此而展开的对效用理论的推演的出很多有趣的结论,包括对价格的模拟。

请批判效用理论的各位,看看以上推理有什么问题?我需要具体的证伪。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8 15:25:00编辑过]

330
pengleigz 发表于 2007-1-18 15:53:00

这样问很怀疑对边际效用的概念理解是否一致。边际效用是最后一个单位的效用,怎么还有“多少斤大米”的边际效用?请给出你的边际效用概念。

看来,终于找到我们的分歧了。

“边际效用是指新增一单位物品时所带来的新增效用。”这一点应该是没有疑义的吧。在等边际的时候,你的说法“边际效用是最后一个单位的效用”应该是“边际效用是最后一个单位物品的效用”,这一点应该也没有疑义吧?

问题是什么是物品的单位?

我们在讨论问题时可以假设大米是按一单位逐步变化的(事实上是连续变化的,但这种假设不会影响到我们结论的正确性),这个单位可以是斤,也可以是两,还可以是别的质量单位。

在等边际的情况下,必定有:两单位(或两斤)大米的边际效用一定等于一单位(或一斤)大米边际效用的两倍。

在我们讨论的例子中,如果我们说,大米与酒的边际效用之比=1,那就一定是一定量的大米与一定量的酒的边际效用之比=1,我们不能说一定量的酒的边际效用既等于一斤米的边际效用又等于2斤米的边际效用。

边际效用要不要和物品的数量单位联系起来呢?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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