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nglin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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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效用价值论几乎没有一个正确的细胞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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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3-9 10:21: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0:45:00的发言:
收入效應。這裡說的實質收入指能得到的物品數量。utility的問題是,價格下跌或上升時有兩個效應,使需求量可能向兩種方向變動。

“實質收入”如果指“能得到的物品數量”,那么,如果“物品”是多种物品(量纲不同的东西),如何比较实际收入的升降呢?

另外,我很想知道“價格下跌或上升時有兩個效應”,指的是“名义价格”,还是“实际价格”。

如果按“实际收入/价格”讨论,就没有所谓“供求曲线”了(它们都是孤立的点)。

某一物品的需求量对该物品名义价格的偏导数大于0,个人以为,不是什么很严重的缺陷。不引入“名义价格”从而“名义收入”(充当“货币”的,可以是某种特定的物品,norm good),供求曲线恐怕就没有什么理论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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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3-9 10:25: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9:47:00的发言:…

2.utility是對選擇的排名,是個沒單位的序數。

3.當增加或減少一單位的物品時,額外增加或減少的utility就是marginal utility。

我并不同意楼主的说法(楼主似乎也只懂基数utility)。不过如你所言,序数utility的marginal utility,有什么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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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9 13:48: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0:25:00的发言:

我并不同意楼主的说法(楼主似乎也只懂基数utility)。不过如你所言,序数utility的marginal utility,有什么意义吗?

它改變,意味著行為改變。有人希望能通過看它如何改變來解釋行為。不過首先要知道mu是多少。其實這是無法知道的。若要委託價格的改變去看mu,那不如直接用需求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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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9 13:56: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0:21:00的发言:

“實質收入”如果指“能得到的物品數量”,那么,如果“物品”是多种物品(量纲不同的东西),如何比较实际收入的升降呢?

另外,我很想知道“價格下跌或上升時有兩個效應”,指的是“名义价格”,还是“实际价格”。

如果按“实际收入/价格”讨论,就没有所谓“供求曲线”了(它们都是孤立的点)。

某一物品的需求量对该物品名义价格的偏导数大于0,个人以为,不是什么很严重的缺陷。不引入“名义价格”从而“名义收入”(充当“货币”的,可以是某种特定的物品,norm good),供求曲线恐怕就没有什么理论意义了。

那有什麼問題?物品多了就是升,少了就降。連多了少了都分不出嗎?價升則少,價降則多。兩個效應,一是收入效應,會使行為模式從一條曲線跳到另一條上去;二是替換效應,會造成一點在同一條曲線上的移動。兩者都發生,則對最終結果的判斷就不肯定。

價格只有一種,你不要將通脹弄進來搞複雜了。現在甲價格上升,就是現在要支付更多的乙來得到跟以前同樣多的甲。

供求曲線只是有助思考的工具,它們並不存在,對這些不存在的線積分微分不是犯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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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3-9 14:42: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3:56:00的发言:…供求曲線只是有助思考的工具,它們並不存在,對這些不存在的線積分微分不是犯傻嗎?

说到“不存在”,什么经济学概念是“存在的”呢?

另外,谁说要对“这些不存在的线”积分微分了?

“需求函数对价格的偏导数”是对这些线求积分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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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3-9 14:45: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3:56:00的发言:那有什麼問題?物品多了就是升,少了就降。連多了少了都分不出嗎?…

两个苹果一个梨,两个梨一个苹果,哪种“实际收入”多?

如果你以“实际物品”定义“实际收入”,你必须能比较上面两种实际收入,谁多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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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3-9 14:48: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3:56:00的发言:…價格只有一種,你不要將通脹弄進來搞複雜了。現在甲價格上升,就是現在要支付更多的乙來得到跟以前同樣多的甲…?

我根本不想卷入什么“通货膨胀”。我只想知道你对“价格”是如何定义的。

再或者,你的“价格”的单位是什么?

如果只有一种“价格”,这种价格的单位是什么呢?(确定了单位,我们才好比较大小吧)

“支付更多”,到底“支付”出去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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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3-9 14:54: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3:48:00的发言:

它改變,意味著行為改變。有人希望能通過看它如何改變來解釋行為。不過首先要知道mu是多少。其實這是無法知道的。若要委託價格的改變去看mu,那不如直接用需求定律。

个人以为,如果“需求定律”没有严格的数学形式,这种“定律”也没什么意义。人们对“需求定律”有无数种理解,也惹来不少争吵。如果它有严谨的数学形式,无谓的争吵会少许多。

但凡不能解释的,一句话不满足“其他条件不变”,就全可以解释了,这样的“定律”有什么作用吗?

另外,“序数效用论”中,应该是不刻意强调“边际效用”的,如果有这个概念,它不过是一种数学函数。表达同一偏好次序的效用函数可以有无穷多个,这样相应的“边际效用函数”,既可能是递减的,也可能是递增的,没有更多的理论意义。在许多情况下只要我们假设凸偏好就足够了。

189
sungmoo 发表于 2007-3-9 15:01:00

看样子,stevenbear一定很推崇张五常的“经济解释”。

以模糊的“需求定律”来取代主流假设,个人以为,是很不可取的。张老先生毕竟到现在也没有用他的“三招两式”来重建整套经济学。

凸偏好等价于拟凹效用函数,再附加线性预算约束,即可保证有极值。这些就足够严格简洁明确了。——这里的“收入”、“价格”均是名义的,所谓“名义的”,即随便找一种good充当norm(或计价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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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3-9 15:07:00

对于Hicksian需求(向量)函数h(p,u),其实充当所谓“实际收入”的恰恰是“效用”u。

对于Marshallian需求(向量)函数x(p,m),其中所谓“收入”是m。不过,这里区不区分“名义”或“实际”收入,并没有太大意义。因为在Marshallian需求(向量)函数中,价格与收入采用了相同的norm good。

其实,除了像Hicksian需求(向量)函数那样以u为“实际收入”,还有更好的“实际收入”的定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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