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2-6-17 08:11 
“国家的私有化浪潮是因为国家不愿再承担国企的低效率了,为了减少国家负担,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
判断错,不是公企低效率由国家承担,而是国家行政长期直接经营公有企业难免低效率!公有企业是实现劳动生产者生产成果劳者所有的场所,由国家经营效率再高与劳动者收益无关吃大锅饭,自然就不会有高效率;公有企业国家不再经营,就应该交给企业主人职工自主经营、自救,这才是公有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大方向,偏离大方向不争论、不过是便宜推行私有化,大多使原企业高管损公利私发大财,职工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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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隘的错误!只有鬼才不知道,国企绝对不是属于企业内部的职工所有的。如果你学马克思的“工人”理论就学成这样,那真是太悲哀了。我曾经指出过:无论国企内部存在有何等剧烈的剥削,即对它内部的工人的血泪剥削,都不能证明这种企业不是公有制企业;无论国企内部对工人是何等的好,全部利润都分给这些工人,也不能证明这种企业就是公有制企业。因为你鼠目寸光根本看不到:只有有利于作为消费者的人民大众,这些企业才算是“公有制”企业,才是社会主义企业。
“便宜推行私有化,大多使原企业高管损公利私发大财,职工下岗”,恰恰相反,有人在国企身上化公为私,恰恰证明私有制不够成熟。你看西方成熟的私有制国家中,其国有企业(如果它们有国有企业的话)象中国那样那么容易被国企内部人化公为私吗?美国的国企高管出差时敢坐5星级酒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