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ngol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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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点新看法,欢迎赐教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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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olden 发表于 2007-3-30 20:01: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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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价值论是劳动价值论,即某种商品的价值量是由凝结在其中的劳动量所决定的。为了使这个论点更符合逻辑,马克思本人构建了劳动二重性理论,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抽象劳动是无差别的人类脑力和体力的付出,不同商品之所以具有价值,正因为他们都凝结了这种抽象劳动,抽象劳动质上是无差别的,量上是可以比较的,因此,不同商品之间的一定比例的交换就更符合逻辑了。</P>
<P>      经济学说史上的价值论还有一派观点被称为主观效用论。他们的基本观点是商品的价值是由交易主体对商品的效用的评价所决定的,简单来讲,商品的价值由效用决定,两种一定量的商品相交易,是因为它们满足的效用是相等的。效用价值论观点由基数效用论发展到了后来的序数效用论。从这一派的观点来看,显然他们的分析角度是从微观角度,从每个具体的交易行为来分析的。</P>
<P>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建立在对主观效用价值论的批判的基础上的。马克思认为,不同商品可以交换,并不是他们所能满足的效用相等,因为不同的商品满足的效用是不同的,比如,一个满足的是穿,一个满足的是吃,两种效用怎么能比较呢?因此,两种一定量商品的交易决不是因为他们效用上的比较而得出的。排除了这种错误观点,商品之间共同的地方只有劳动了,商品都是人类体力和脑力付出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因此,自然而然,商品的价值量是由劳动量决定的。</P>
<P>    大家仔细思考,会发现有一个马克思所疏忽的地方。即“他用来论证劳动价值论的方法可以用来论证主观效用价值论,他用来反对主观效用价值论的论据可以用来反对他的劳动价值论。”他认为效用不同质,不可比,为什么就不可以象他构造出抽象劳动那样构建出一个抽象效用呢,若如此,马克思对主观效用价值论的反驳就不那么有力了;同样,若把效用不同质当作反驳主观效用论的论据,那也可以把劳动不同质作为反对劳动价值论的论据。显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不是他逻辑论证的结果,而是有他的主观倾向。</P>
<P>      说到这里,我们是不是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是不对的呢?</P>
<P>      事实上,本人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有它的道理。马克思的价值论是一种宏观价值论。我们试想,我们整个社会的产品是不是都要付出劳动,劳动付出的多(当然是在既定的生产条件下),产品就多,财富就多。当然有的人会提出疑问?土地不也要参与财富的创造吗?当然是这样的,可土地作为一个外在的生产条件,如果它不被任何人占有的话,虽然它为财富的创造做出了贡献,难道它还会伸出一支手来要求参与财富的分配吗?因此,我们在构建最本真的政治经济学是可以把土地创造财富这一因素剔除出去,直接就可以得出劳动价值论的结论。利用这一最本真的政治经济学来分析具体的社会,揭示社会的生产关系。这也正是马克思的高明之处,不懂这一点,我们就不能懂马克思。就象马克思所说的,他的理论的构建从来没有把资本主义社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基础上的,如果是建立在这种基础上(把资本主义社会认为是理所当然)构建起来的理论只能是揭示经济现象,而不能揭示内在的本质。(并非原话,大致意思)</P>
<P>    这就是我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解,请指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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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 价值论 马克思 资本主义社会 马克思 价值论 价值量

沙发
Rechardzhong 发表于 2007-3-30 20:11:00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具体劳动是看得见,它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抽象劳动是对不同质的具体劳动的抽象,是对劳动的本质的东西的概括.抽象劳动,它并不是为了说明商品的同质而方便比较创造出来的,它是在观察事物和现象时的一种科学的抽象,这样的科学抽象对研究问题的本质有着极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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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engolden 发表于 2007-3-30 20:35:00

我不大认同二楼的观点,我认为马克思构建劳动二重性理论正是为了使他的劳动价值论更符合逻辑,劳动价值论更科学,从而使后面的剩余价值论更令人信服。

马克思作这种抽象必然有他的目的,而且这种目的肯定不是为了更深刻说明劳动本身,不知二楼怎么认为的?

还有,我们经常说:“马克思创立了劳动二重性学说,它使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人提出的劳动价值论成为完全科学的价值理论”,不知二楼的怎么来理解这个话呢?为什么说劳动二重性理论就使得劳动价值论就变得科学了呢?

请指教!

板凳
princemlk 发表于 2007-3-31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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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engolden 发表于 2007-4-1 00:34:00
顶!

地板
confuse 发表于 2007-4-15 10:22:00

回楼主

你提出的“为什么说劳动二重性理论就使得劳动价值论就变得科学了呢?”这个问题,我国经济学界尚未弄明白,暂时你就不要再问了。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经济学界的现状是这样的:大家都在口头上承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亚当·斯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之间存在着完全科学和不完全科学的区别,而在内心里不承认二者之间存在着这种区别。具体表现是:教科书和工具书都写上“马克思创立了劳动二重性学说,它使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人提出的劳动价值论成为完全科学的价值理论”这样一句话,而在具体论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时,又把二者混为一谈。例如,《辞海》(经济分册)在解释“劳动价值论”时写道:“论证商品价值由抽象劳动创造的科学理论。由英国配第和法国布阿吉尔贝尔创始,英国亚当·斯密和李嘉图加以发展,马克思批判地吸收前人的观点,科学地全面地予以完成。”这段话就证明我国经济学界是口头上承认二者之间存在着完全科学和不完全科学的区别而内心里不承认二者之间存在着这种区别的。从这段话中前面一句话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亚当·斯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之间不存在完全科学和不完全科学的区别。这句话告诉人们,三个阶段的劳动价值论在观点上是一样的,都属于论证商品价值由抽象劳动创造的科学理论。可是,从这段话中的后面一句话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亚当·斯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之间又存在着完全科学和不完全科学的区别。这句话告诉人们,完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产生经历了一个从不完全科学到完全科学的发展过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5 10:30:50编辑过]

7
徐生 发表于 2007-4-15 12:37:00

比较赞同楼上各位的意见。

兄弟现在的感觉是,1、为什么说劳动二重性理论就使得劳动价值论就变得科学了呢?这似乎,确实是个问题,或者说,确实是需要说明的。2、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的关系,似乎,不等同于内涵与外延的关系,而是劳动(即通常所说的抽象劳动)与劳动结果、劳动表现(即通常所说的具体劳动)这样的关系。

如果把劳动,定义为脑力对体力和其他自然力的支配过程,则脑力的运行是叫劳动,而被支配下的体力和其他自然力的运行,是劳动的结果(被支配的结果)、劳动表现了。

8
JudyLee 发表于 2007-4-15 13:51:00
恩,很同意楼上人的说法...顶

9
gxg 发表于 2007-4-15 14:55:00
支持上面两楼.

10
徐生 发表于 2007-4-15 15:51:00

人类劳动,是脑力活动之观点,是楼上gxg网友提出的,在兄弟所见当中,gxg网友最早提出和说明。

劳动是脑力之观点,是很明显很容易成立的。但是似乎,仍旧需要更加有力的证明。

根据这种观点,我们可以把劳动过程,一方面看成是脑力对自然力(包括自身体力)的收获和利用,另一方面,可以看成是体力和其他自然力的运行。前者才叫劳动,这是个内在的过程,也容易看到:这是在不同人之间同质的过程,是个纯粹时间过程。后者,不叫劳动(通常,人们把这些叫做劳动),而是劳动(即脑力-生产力对自然力的掌握和支配)的结果,是劳动的后果,是劳动的具体的表现。体力和其他自然力的运行,又同时伴随着产物的形成,产物的形成也是劳动的结果。

劳动结果(体力和自然力的运行)=劳动结果(产物的逐渐形成)

而劳动的结果,也是劳动的过程,即脑力对自然力的掌握,和有目的的使用之过程。

劳动过程(脑力或生产力的运行)=劳动结果(自然力的运行)=劳动结果(产物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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