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资本论》,立场和观点不同,出发点和达到的目的也不同;各种学科的基础不同,认识和理解的结论也不同;社会实践的环境不同,对《资本论》的领会结论也不同。所以,现在,在本论坛内仍然争论“劳动创造价值”者,其水平犹如论坛级别的学前班。
现在的生产力水平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劳动创造价值的根基丝毫没有动摇,此前,甚至在马克思的《资本论》问世以前,劳动创造价值就被人们提出了,各位看看“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的这句话是谁说的就清楚了。
现在,市场里,已经涌现出了商品二因素的物质照应载体,科学的定义出“品牌”的概念。这句话似乎离“劳动价值”撤的远了一些,其实,本质上是一体的,因为“价值”本身就是通过商品物体现出来的。所以,理解“劳动价值”论,就离不开价值物质的帮助和启发。
有些学者,论市场就抛开商品,讲市场秩序,就脱离商品流通秩序,酿成这些空洞理论与市场经济管理世纪需要的理论相悖,立法形同虚设,比如:世界范围内的《商标法》就是典型的例子。劳动创造价值并非马克思的发明创造,马克思只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把“劳动价值”更进一步的延伸到“剩余价值”的领域,劳动不能够创造价值,人类社会就不可能有现在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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