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6-9-7 22:58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说那是地主借给农民的东西了?那本来就是早就定好的属于地主的收成份额!
农民根本就没 ...
土地使用权原来是属于地主所有的,农民原来根本就没有对土地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以及对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生产要素进行整合的权利,现在地主将这些权利有偿出让给了农民,农民当然就要用属于自己所有的东西(如劳动、货币、粮食)等去交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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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地主把活儿推给了农民!他自己只出个土地就完了。
我就特佩服你这种傻帽,被人家当二傻子使唤,还以为自己得到了神马权利,还打算给人家报偿!
什么时候交地租,那是双方约定的,不是地主规定的。
这个日期一旦约定了,那么在这个日期之前,地主就没有权利从农民手里拿走一粒粮食!这时的粮食就是属于农民所有的,而不是地主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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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提出要求,农民无权反对,这就是地主规定的。
你可真是太阿Q了呀,地主把活儿推给你,你说你得到了神马权利;地主把粮食放你家保管晾晒,你说粮食就是你的了,过了保管期才是地主的,哈哈哈哈,你能不能涨点儿心啊!
由出生产资料的决定生产资料的具体用途,并将另一方所出的劳动整合到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产品属于出生产资料的所有,由他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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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胡扯了,谁告诉你做了这些事情,产品就都归他了!天下有这个道理吗?
当地主行使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地主在行使使用权的过程中就得到了全部收成。
当地主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农民的时候,农民z在行使使用权的过程中就得到了全部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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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地主和农民各自得到一部分收成,所以你说的两个“当”都是放P。
力学上就不要对合力进行分解了,一个合力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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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论证合力分解和双方分配产品具有可类比性。
交纳地租的粮食根本不是地主放在农民库房里的,而是农民生产出来放在自己库房里,然后交纳给地主的,是农民对地主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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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蠢货就是这么理解“放”这个词?
我把我的东西放你的仓库,就得我亲自动手去“放”?哈哈哈哈,就不能是你动手放吗?
告诉你记住了,粮食是农民和地主的土地一起生产出来的,其中一部分早就商量好了归地主所有,一经生产出来它就是地主的!至于说地主的手什么时候能碰到这个粮食,嘴什么时候能吃到粮食,根本无关紧要。
地主出让土地使用权给农民不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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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出让土地使用权!
你否认这是农民支付的代价(成本),就打了你地租是成本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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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也没说地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成本,正如我没说工资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成本。
农民原来根本就没有对土地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以及对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生产要素进行整合的权利,现在地主将这些权利有偿出让给了农民,那就是地主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了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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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把一些活儿推给农民做而已!
如果把这些活儿推给第三个人,比如再找一个农业经营专家,那也不过就是三个人合作罢了,那也不过是再分给这个人一些粮食而已,比如说地主得200斤,农民得700斤,这个人得100斤。
总之,这种特殊劳动对应的权利和地主农民没有什么区别,也只是能瓜分一部分收成而已。
假设农民与地主约定,地主将对土地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以及对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生产要素进行整合的权利出让给农民,并约定地主收回这些权利时有权获得200斤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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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扯什么呀,哈哈哈,笑死,地主都出让了,还收回个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