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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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资本论》茶座(2)商品 [推广有奖]

561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9-11 17:11:11
clm0600 发表于 2026-9-11 09:40
土地使用权原来是属于地主所有的,农民原来根本就没有对土地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以及对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生 ...
告诉你记住了,粮食是农民和地主的土地一起生产出来的,其中一部分早就商量好了归地主所有,一经生产出来它就是地主的!至于说地主的手什么时候能碰到这个粮食,嘴什么时候能吃到粮食,根本无关紧要。
…………

商量好了交200斤粮食,但是农民种的却是牧草,即全部收成就是2000斤牧草,你敢说其中400斤牧草一生产出来就是地主的?

562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9-11 17:11:31
clm0600 发表于 2026-9-11 09:40
土地使用权原来是属于地主所有的,农民原来根本就没有对土地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以及对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生 ...
他没出让土地使用权!
…………

地主放弃了对土地具体使用进行决策和对生产要素进行整合的权利,而农民获得了这些权利,地主就是出让了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不仅是“权”,也是“利”,是“权”和“利”的统一。地主出让了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出让了与土地使用权结合在一起的“利”。

563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9-11 17:12:25
clm0600 发表于 2026-9-11 09:40
土地使用权原来是属于地主所有的,农民原来根本就没有对土地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以及对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生 ...
他没出让土地使用权!
…………

地主放弃了对土地具体使用进行决策和对生产要素进行整合的权利,而农民获得了这些权利,地主就是出让了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不仅是“权”,也是“利”,是“权”和“利”的统一。地主出让了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出让了与土地使用权结合在一起的“利”。

564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9-11 17:12:53
clm0600 发表于 2026-9-11 09:40
土地使用权原来是属于地主所有的,农民原来根本就没有对土地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以及对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生 ...
我从来也没说地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成本,正如我没说工资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成本。
…………

你再看看你自己说过的话:“假设货币价值没变的情况下,原来某种生产没有土地成本只有劳动成本,价格是1000元,现在增加了土地成本200元,你的产品价值就应该是1200元了呀!“

现在的1000斤粮食,对于地主来说,地租只是一种所得,不是付出的代价,当然就不是成本;对于农民来说,按照你愚蠢的逻辑,地租也不是付出的代价,不是成本。
因此,无论对地主还是农民,地租都不是成本,所以,1000斤粮食依然只有劳动成本,依然只能卖1000元,而不能卖1200元。所以,你说现在1000斤粮食的交换价值增加了,就是打了你自己的脸!

565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9-11 17:13:30
clm0600 发表于 2026-9-11 09:40
土地使用权原来是属于地主所有的,农民原来根本就没有对土地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以及对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生 ...
胡扯什么呀,哈哈哈,笑死,地主都出让了,还收回个毛呀!
…………

使用权是按照时间来出让的,出让期限到了,那么当然就要收回了。
例如, 你把你的房子一年的使用权出让给了别人,那么你就永远都不收回房子的使用权了?那你不是傻子了吗?哈哈哈哈!

566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9-11 17:16:30
clm0600 发表于 2026-9-11 09:40
土地使用权原来是属于地主所有的,农民原来根本就没有对土地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以及对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生 ...
你不要逃避我的问题!

假设农民与地主约定,地主将对土地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以及对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生产要素进行整合的权利出让给农民,并约定到达出让这些权利的期限时地主有权获得200斤粮食。

现在因为气候原因,土地使用的结果是颗粒无收,农民只好用家里的其他资产来顶替那200斤粮食交给地主。请问①,顶替200斤粮食的其他资产是不是地主的与农民的合作生产产品的分配所得?

再假设农民使用土地生产出了2000斤牧草,然后农民卖掉牧草,用卖得的一部分钱购买了200斤粮食交给地主。请问②,这200斤粮食是不是地主的与农民的合作生产产品的分配所得?

再假设,双方约定的是地主收回这些权利时有权获得200元钱。那么农民使用土地生产出了1000斤粮食,卖掉其中的一部分粮食后卖得的200元钱交给地主。请问③,这200元钱是不是地主的与农民合作生产产品的分配所得?

再假设,双方约定在农民拿到土地之时就要向地主交纳200斤粮食。那么请问④,这200斤粮食是不是是地主的与农民合作生产产品的分配所得?

567楼
clm0600 发表于 2026-9-11 18:24:22
wzwswswz 发表于 2026-9-11 17:07
这是地主把活儿推给了农民!他自己只出个土地就完了。
我就特佩服你这种傻帽,被人家当二傻子使唤,还以 ...
地主这是把使用的“权”“利”出让给了农民:第一,使用权出让以后,地主就没有权利使用土地了,即便地主想要再土地上遛狗、打滚,也要经过农民的允许。第二,收获的粮食,在交纳地租之前,地主没有任何权利去支配,哪怕地主家揭不开锅了,不经过农民的允许,地主也没有权利拿走土地上的任何一粒粮食。第三,遇到风调雨顺,粮食比常年增产了几百斤,地主只能得到出让使用权的那200斤粮食,增产的部分一粒粮食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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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些根本就不是神马利!地主要想得到200斤粮食,他就不能破坏农民的农业生产,这是双方合作的应有前提。地主的粮食先在农民家放几天,对农民来说不但不是利益,还是累赘,农民巴不得地主赶紧自己把粮食拿走呢,也只有你这种傻子才会觉得农民因此得了多大的好处!
你光看到风调雨顺能多得粮食,就说他是利,但你看不到同样的概率是收成不及正常情况,农民少得粮食!总得来说根本没有个毛的利益,这不过是农民承担了风险罢了!

资本家购买了工人的劳动,资本家有权决定生产资料怎么使用,有权对生产过程的各种要素(包括工人的劳动)进行整合,生产出来的产品(例如机床)就归资本家所有,由资本家决定如何处置,工人只得到约定的劳动报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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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浑水摸鱼好吗?资本家得到全部产品,是因为他购买了工人的劳动,购买了生产资料!而不是他干了决策和整合的活儿,那是企业家干的事情,你个文盲分不清资本家和企业家!
做出决策和整合劳动,也只能让你赚取一部分产品或产品卖的钱!而不是所有产品和所有的钱!

难道在你看来,生产出来的产品(例如机床)还是归资本家和工人共同所有的,工人还能与资本家共同决定产品(例如机床)标价多少,卖给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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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了中石油的股票,你就是资本家了,你啥时候决定汽油价格和汽油卖给谁了?哈哈哈
真正的资本家才不管这些事儿呢,你也太搞笑了吧!

再说了,资本家已经花钱买了工人的劳动了,谁告诉你产品还归资本家和工人共同所有了?

现在是:在行使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农民得到了全部收成;在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所有权实现过程中,农民把一部分收成交给了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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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瞪眼说瞎话,生产还没开始的时候就定下来了,农民无权得到全部收成,地主也无权得到全部收成,而是双方各自占有一部分收成!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发生在地主和农民之间的过程,这是一个力的作用过程。行使土地使用权是农民利用获得使用权的土地生产并占有土地生产物的过程,这是另一个力的作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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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没有这俩过程,你在胡扯。
既没有地主出让土地使用权,也没有农民获得1000斤粮食这回事,你瞪眼说瞎话。

现在的1000斤粮食,对于地主来说,地租只是一种所得,不是付出的代价,当然就不是成本;对于农民来说,按照你愚蠢的逻辑,地租也不是付出的代价,不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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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告诉你地主的所得就必须是农民的付出?那800斤粮食还是农民的所得呢?请问他是地主的付出吗?

商量好了交200斤粮食,但是农民种的却是牧草,即全部收成就是2000斤牧草,你敢说其中400斤牧草一生产出来就是地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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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说呀,你已经背离了我的前提条件了,我说的是当地主把一部分收成作为地租的时候,他没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现在地租的200斤粮食不是土地的收成,跟我的观点有个毛的关系!

地主放弃了对土地具体使用进行决策和对生产要素进行整合的权利,而农民获得了这些权利,地主就是出让了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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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P,你咋不说地主放弃了在土地上挖坑,撒种,施肥,浇水的权利,而农民获得了这些权利呢?哈哈哈哈
照你的愚蠢逻辑,地主让自己信得过的长工决策和整合,地主就是出让了土地使用权?

你这蠢货真是当奴才的好料!地主就应该给你加担子,让你多干活儿,哈哈哈哈

使用权是按照时间来出让的,出让期限到了,那么当然就要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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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你出让的就是今年的使用权,几年过去了,你还收回个毛啊。
明年的使用权你根本没有出让,你收回个毛。

假设农民与地主约定,地主将对土地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以及对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生产要素进行整合的权利出让给农民,并约定到达出让这些权利的期限时地主有权获得200斤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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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把没有关系的两件事情非要搞成因果关系好吗?不是因为这些劳动由农民干了,农民因此就得付给地主200斤粮食报酬!这尼玛不是瞎掰吗?

地主是和农民合作生产粮食,地主出土地,农民出劳动(包括耕种劳动,包括决策和整合劳动),双方瓜分产品,经协商:地主瓜分200斤,剩下的归农民,是农民的劳动报酬和风险收益(可能正也可能负)。
如果农民出的劳动少一些,少的那部分劳动由地主来出,那地主所得应该酌情增加。如果由第三者来做,那么第三者也可以要求得到一部分收成,但绝不是第三者干了这个就全拿!

568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9-15 10:56:38
clm0600 发表于 2026-9-11 18:24
地主这是把使用的“权”“利”出让给了农民:第一,使用权出让以后,地主就没有权利使用土地了,即便地主 ...
你说的这些根本就不是神马利!地主要想得到200斤粮食,他就不能破坏农民的农业生产,这是双方合作的应有前提。地主的粮食先在农民家放几天,对农民来说不但不是利益,还是累赘,农民巴不得地主赶紧自己把粮食拿走呢,也只有你这种傻子才会觉得农民因此得了多大的好处!
…………

地主不能破坏农民的农业生产,这就是不能破坏农民对土地的使用,这个就是地主对农民所负有的义务。反过来,那就是农民拥有地主不能破坏的使用土地的权利。

如果双方是合作使用土地,即双方共同行使土地使用权,那么就应该是,地主和农民任何一方都不能破坏双方对土地的共同使用。
例如,农民将土地荒芜了,地主就有权制止他,并有权要求他赔偿土地荒芜产生的损失,例如在200斤粮食以外还要多交几百斤粮食。
但只要地主没有权利这样做,那就意味着,地主只是把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了农民,并不能破环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的行使。至于如何使用土地就完全是农民自己的事情,与地主无关。地主的权利仅仅限于到期收回土地和约定的那200斤粮食——农民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给地主的报酬。

569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9-15 10:57:04
clm0600 发表于 2026-9-11 18:24
地主这是把使用的“权”“利”出让给了农民:第一,使用权出让以后,地主就没有权利使用土地了,即便地主 ...
你光看到风调雨顺能多得粮食,就说他是利,但你看不到同样的概率是收成不及正常情况,农民少得粮食!总得来说根本没有个毛的利益,这不过是农民承担了风险罢了!
…………

你真蠢,我多次举过土地颗粒无收的例子了,那不是风险又是什么?
但在固定地租的情况下,地主根本就不承担使用土地的风险。这就证明,地主所得到的只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益,而不是具体使用土地的收益,即不是行使土地使用权的收益。

570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9-15 10:57:28
clm0600 发表于 2026-9-11 18:24
地主这是把使用的“权”“利”出让给了农民:第一,使用权出让以后,地主就没有权利使用土地了,即便地主 ...
你不要浑水摸鱼好吗?资本家得到全部产品,是因为他购买了工人的劳动,购买了生产资料!而不是他干了决策和整合的活儿,那是企业家干的事情,你个文盲分不清资本家和企业家!
做出决策和整合劳动,也只能让你赚取一部分产品或产品卖的钱!而不是所有产品和所有的钱!
…………

第一,为了与农民对比,我这里的资本家是身兼企业家的资本家,因为农民租种地主土地时不仅要决策,而且也是要自己购买农具、种子等生产资料的。

第二,资本家根本就没有购买土地,而只是租用了地主的土地!但他却可以得到全部的产品,这就证明,他交纳地租的实质上就是他用属于自己所有的产品(包括土地上的“原生产物”)交换地主的土地使用权。
那么同理,农民租种了地主的土地当然也就可以得到全部的产品,他交纳地租的实质也是用属于自己所有的产品(包括土地上的“原生产物”)交换了地主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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