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6-9-15 10:56 
你说的这些根本就不是神马利!地主要想得到200斤粮食,他就不能破坏农民的农业生产,这是双方合作的应有前 ...
地主不能破坏农民的农业生产,这就是不能破坏农民对土地的使用,这个就是地主对农民所负有的义务。反过来,那就是农民拥有地主不能破坏的使用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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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使用土地的方法,是让农民在他的土地上耕种粮食,然后他得到收成中的200斤。
地主既然选择了这样使用土地,当然不能破坏自己这样使用土地的权利嘛。
而农民拥有的,不过是他使用自己劳动的权利。
你的愚蠢之处就是分不清使用土地和使用劳动。
我多次举过土地颗粒无收的例子了,那不是风险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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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举过这种例子,还敢觍个脸说固定地租的情况下农民得到了神马利益?
但在固定地租的情况下,地主根本就不承担使用土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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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地主的无风险使用土地的一种方式,怎么了?
为了与农民对比,我这里的资本家是身兼企业家的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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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对比错了呀,农民不是资本家,他能提供的只有劳动。
中石油的决策权属于全体股东,而不是某一个股东。全体股东可以推举自己的代表来行使决策权,也
可以委托(雇佣)企业家去行使具体的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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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完了吗?农民就是被地主委托行使具体的决策权而已,他不是资本家。
按照你的逻辑,那根本不是资本家购买了工人的劳动,而是资本家出生产资料,工人出劳动、双方共同瓜分全部产品的合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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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是这个资本家用工人劳动生产的产品来充当工资的情况下。
这种情况下资本家当然和工人合作生产,生产出来的的产品当然有工人的一份儿啊。
这就跟一个人出锄头另一个人出劳动合作生产一样,产出的粮食是两个人的,有问题吗?
只有你这个蠢货,看不懂二者瓜分产品的事实,非要说其中一个买另一个的劳动,哈哈哈
生产还没开始时定下的是在那个约定的期限地主才能
得到那个一部分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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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愚蠢而狭隘地理解了“得到”这个概念。
得到是指取得所有权,拥有所有权,而不是你理解的攥在手里!
你说了地租是成本,那么它当然就有人所付出的代价,不然,怎么能叫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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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告诉你了!这句话是有条件的!
我还说了工资是成本呢,哈哈哈,请问,农民得到的800斤粮食是谁付给他的?
那你就是承认,农民如果以200斤粮食来交纳地租,完全有可能是地主出让了土地使用权,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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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这200斤粮食是不是土地在该期限内的产出!如果不是,那就不可能是出让了土地使用权。
地主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在土地上挖坑,撒种,施肥,浇水的义务恰恰证明了他放弃了使用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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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照你这么说,地主让自己信得过的长工按长工的意志在土地上挖坑撒种,给他发900斤粮食的工资,就是地主放弃了使用土地的权利了?
到期收回土地就是收回土地使用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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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浑水摸鱼,你收回的是哪段时间的土地使用权?
农民行使了对土地使用的决策和整合生产资料的权利,他就有权获得这个过程的全部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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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P,天下没有这个道理。
我的土地,我的长工,我的农具,我的牲口,我就再雇个人搞这神马决策整合,这全部收成就都是他的?你是得了失心疯吧?
我们再来对比一下,地主不出让土地决策等权利,从而与农民合作生产的情况(假设其他条件不变):
土地收成情况 地主所得
有收成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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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就一定有?
地主雇了个长工,地主自己决策,结果收成不及长工的工资,请问地主有所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