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6-10-8 19:10 
房东把门市房租给了房客,如果房客把门市房闲置起来,对于房东来说,只要房客能把房租交上来,才不会管他 ...
那对不起,农民整合生产要素的权利,因为按照你给出的整合生产要素的前提,农民必须购买和占有所有的生产要素。
但农民根本没有购买土地使用权,他整合个毛啊整合。
…………
农民有没有购买土地使用权要以协议为准。
如果农民与地主是合作生产关系,那么达成的就只能是合作生产的协议,包括:
①地主出多少土地;②农民出多少劳动;③农具、种子、肥料等如何筹集;④获得的收成如何分配,等等。
但我们现在讨论的根本就不是这种协议,而是关于土地的协议:①地主把自己的土地交给农民使用;②农民在约定的时间向地主交纳地租(如200斤粮食)。
这个协议与地主雇佣长工的关于劳动的协议在形式上是完全相同的:①长工把自己的劳动交给地主使用;②地主在约定的时间向长工支付工资(如800斤粮食)。
依据地主与长工的劳动协议,只要长工把自己的劳动交给了地主使用,那么即便因为其他的原因造成了土地的颗粒无收,地主也必须按照约定向长工支付工资。
这就意味着,长工把自己的劳动交给地主使用是地主必须向他支付工资的充分条件;从而意味着,这个劳动协议根本就不是关于合作生产的协议,也不是关于收成如何分配的协议,而完全就是地主用工资购买长工劳动(使用权)的协议。
同理,依据农民与地主关于土地的协议,只要地主把自己的土地交给了农民使用,那么即便因为其他的原因造成了土地的颗粒无收,农民也必须按照约定向地主交纳地租。
这就意味着,地主把自己的土地交给农民使用是农民必须向他交纳地租的充分条件;从而意味着,这个关于土地的协议根本就不是关于合作生产的协议,也不是关于收成如何分配的协议,而完全就是农民用地租购买地主土地使用权的协议。
而你却对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协议故意视而不见,拼命要把农民与地主的关系说成是合作生产,拼命要否认农民与地主之间的用地租购买土地使用权关系,实在是太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