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j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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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等价交换”和“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自相矛盾了(黄佶) [推广有奖]

221楼
clm0600 发表于 2026-9-28 14:26:27
wzwswswz 发表于 2026-9-28 05:39
而且地主信得过这个长工啊,他自己又没有时间管这事儿,他就可以赌这个长工的人品,大不了就亏一年呗。如 ...
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的目标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任何的职业道德都是服从于这个目标的,这一点绝不会因为你的愚蠢而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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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职业道德是服从利益最大化目标就好啊,这就说明长工还是要遵守职业道德,而不是摆烂坑雇佣他的人。

在雇佣长工的情况下,土地的使用过程必须服从地主的意志,即便有时也会体现出长工的意志,但长工的意志是必须服从地主意志的。这个就是必然性,你根本否认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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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的这个说法,只要地主没有把土地卖给农民,那农民的意志也同样必须服从地主的意志,哪怕农民让土地撂荒,也是服从地主意志的嘛。农民要是想把土地表层的肥沃土壤挖走卖钱,地主也不可能允许吧。

就农民而言,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后,他对地主的义务就是交纳200斤粮食,只要履行了这个义务,你就没有资格说他没有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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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缴纳了200斤粮食,但把土地搞成有毒有害物的垃圾场,你觉得他有职业道德吗?

缓交的前提是这200斤粮食是必须要交的,而必须要交的原因不是当年产出的多少,而是地主将当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了农民,农民就必须为获得土地使用权交这些地租(租金)。
所以,缓交根本无法否认地主将当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了农民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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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情况推翻了你所说的“而不是约定土地有了200斤粮食的产出,地主才能得到这个产出!”
而是只有当土地有这么多产出的情况下,地主才能得到这个产出。

我们讨论的不是地主是否凭借土地所有权分配到了鱼,而是他以怎样的方式分配到了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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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承认他分配到了鱼就好。那就说明地主得到一部分收获,渔民得到一部分收获。
而绝不是你之前胡说的地主得到全部收获,或渔民得到全部收获。

按照你这个“虚拟”的说法,斯密所说的作为地租的鱼根本就不是代价,那么斯密怎么还会用“这种地租部分是以鱼缴纳的”例子来说明地租是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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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虽然实际上不是代价,但可以虚拟地说它是代价,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一个人做馒头执行的是谁的意志不是看有没有人告诉他做馒头,而是看他所使用的所有生产资料执行的是谁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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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问面粉了?它能告诉你它执行的是谁的意志?
一个人执行的是谁的意志,你问这个人啊:谁让你做馒头的?
他会告诉你呀,面粉知道个毛!

你也可以说,你告诉地球要围绕太阳旋转,地球也这样做了,所以地球就是在执行你的意志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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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造谣了,地球绕太阳旋转是本来就会发生的事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一个人是不是做馒头,是可以凭借人的意志改变的。一个人不知道用他的面粉做什么东西,我告诉他要做馒头,他就听从了,这怎么不是执行我的意志呢?

所谓的要素决定产品归属实际上是要素的所有权决定产品的归属,而所有权首先就是一种意志关系。不然,生产过程中的阳光、空气为什么不决定产品的归属呢?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所有权,从而意志关系。所以,你说产品的分配与意志关系无关就是很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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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不要脸了,你之前所谓的决定产品归属的“意志”,是“土地使用的决策和生产要素的整合体现了谁的意志”!
你现在又无耻地把“意志”范畴扩大了,甚至扯出来一个“意志关系”,这属于偷换概念的错误!

222楼
wzwswswz 发表于 昨天 10:02
clm0600 发表于 2026-9-28 14:26
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的目标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任何的职业道德都是服从于这个目标的, ...
你知道职业道德是服从利益最大化目标就好啊,这就说明长工还是要遵守职业道德,而不是摆烂坑雇佣他的人。
…………

你这蠢货,长工遵守职业道德的目的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为了实现地主利益的最大化。
所以,既然讲遵守职业道德,那么这个职业道德就必须有一定的可执行的规范,从而只要做到了规范的要求,那就是遵守了职业道德。

如果根本没有任何可执行的道德规范,而要长工为了保证每年都能得到地主的雇佣和得到800斤粮食,拼了命地去为地主生产8000斤、8万斤甚至更多的粮食,为此每天都要劳动20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那么你的长工根本就不是经济人,而只是地主的机器人。
另一方面,地主作为雇主也是要遵守职业道德了,如为了改善长工的劳动条件,他就应当没日没夜地研究自动化的农业设施设备;把长工生产出的粮食的绝大部分都分配给长工,自己只要留下口粮就可以了……不然,按照你愚蠢的逻辑,地主就是不遵守职业道德,就是摆烂他的长工!哈哈哈哈!

如果有可执行的道德规范,并且是符合地主标准的道德规范,那么你所谓的“信得过”实际就是“信不过”。

223楼
wzwswswz 发表于 昨天 10:03
clm0600 发表于 2026-9-28 14:26
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的目标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任何的职业道德都是服从于这个目标的, ...
照你的这个说法,只要地主没有把土地卖给农民,那农民的意志也同样必须服从地主的意志,哪怕农民让土地撂荒,也是服从地主意志的嘛。农民要是想把土地表层的肥沃土壤挖走卖钱,地主也不可能允许吧。
…………

你又把所有权与使用权混为一谈了!
使用权是意志关系,所有权也是意志关系。地主在保留自己对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把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了农民,那么农民的意志就只能体现在土地的使用中,却不能体现在土地的所有上。农民要把肥沃的土壤挖走卖钱,这就不是在行使土地的使用权,而是在侵犯土地的所有权了。所以,在把土壤挖走卖钱的问题上,农民的意志当然必须服从地主的意志了。
不然,按照你愚蠢的逻辑,如果说房客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使用房东的房子,你是不是也会理解成房客可以把房子的地板、地砖撬走卖钱?!

224楼
wzwswswz 发表于 昨天 10:03
clm0600 发表于 2026-9-28 14:26
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的目标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任何的职业道德都是服从于这个目标的, ...
农民缴纳了200斤粮食,但把土地搞成有毒有害物的垃圾场,你觉得他有职业道德吗?
…………

那要看农民与地主的约定啊!
如果双方约定地主把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了农民用作垃圾场,那农民这样做了就是遵守了约定,就是遵守了职业道德。

225楼
wzwswswz 发表于 昨天 10:04
clm0600 发表于 2026-9-28 14:26
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的目标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任何的职业道德都是服从于这个目标的, ...
但这种情况推翻了你所说的“而不是约定土地有了200斤粮食的产出,地主才能得到这个产出!”
而是只有当土地有这么多产出的情况下,地主才能得到这个产出。
…………

缓交不是不要交了,而是早晚必须要交。这个早晚必须要交的原因不在于农民在土地上生产出了这些粮食,而在于农民与地主约定了要交这些粮食。
假设当年土地颗粒无收,农民用自己的资产换来了200斤粮食交给了地主,那你就说这200斤粮食不是双方约定的地租?!

226楼
wzwswswz 发表于 昨天 10:05
clm0600 发表于 2026-9-28 14:26
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的目标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任何的职业道德都是服从于这个目标的, ...
你只要承认他分配到了鱼就好。那就说明地主得到一部分收获,渔民得到一部分收获。
而绝不是你之前胡说的地主得到全部收获,或渔民得到全部收获。
…………

你真蠢!一切要素参与经济活动最后的结果都是对产品的分配——或者直接分配产品,或者分配产品的等价物。
但是,同样是分配,分配的方式却不相同,自己行使使用权与出让使用权就是两种不同的分配方式。使用者得到全部收成讲的是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占有(分配到)的产品,如果使用过程不是全部的经济过程,例如还有一个受让(出让)使用权的过程,那么对产品的最终分配当然还要经过这样一个过程才能最终完成。

所以,我讲得清清楚楚的是两个过程,你却偏要歪曲成一个过程,真是不懂人话!

227楼
wzwswswz 发表于 昨天 10:06
clm0600 发表于 2026-9-28 14:26
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的目标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任何的职业道德都是服从于这个目标的, ...
因为虽然实际上不是代价,但可以虚拟地说它是代价,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

你就要点脸吧!斯密讲得清清楚楚:“这种地租部分是以鱼缴纳的”,这就是说,这些鱼是渔民捕捞起来后交给地主的,而不是这些鱼自己从海里游到地主家去的。所以,这里的“缴纳”是渔民付出了代价捕获的,并把它作为使用土地的代价交给地主的,因而是实际发生的,而绝不是虚拟的。

所以,你否认这里的“缴纳”是农民实际付出的代价,把它歪曲成“虚拟”的,只能证明你根本不懂人话!

228楼
wzwswswz 发表于 昨天 10:08
clm0600 发表于 2026-9-28 14:26
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的目标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任何的职业道德都是服从于这个目标的, ...
你又造谣了,地球绕太阳旋转是本来就会发生的事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一个人是不是做馒头,是可以凭借人的意志改变的。一个人不知道用他的面粉做什么东西,我告诉他要做馒头,他就听从了,这怎么不是执行我的意志呢?
…………

看看,你自己说“一个人是不是做馒头,是可以凭借人的意志改变的。”但你又不举出随着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来说明,这不是满脑袋浆糊吗?!
要举随着人的意志而改变的例子,你就应当这样举:这个人不知道用他的面粉做什么的时候,你告诉他做馒头,他却没有做馒头,你就强制他做了馒头,否则,他就会受到你的处罚。
只有这样,才能说明他做馒头是在执行你的意志。而你所举的例子充其量只能说明他接受了你的建议。你把接受你的建议说成了执行你的意志,只能说明你确实不会说人话。

229楼
wzwswswz 发表于 昨天 10:10
clm0600 发表于 2026-9-28 14:26
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的目标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任何的职业道德都是服从于这个目标的, ...
你太不要脸了,你之前所谓的决定产品归属的“意志”,是“土地使用的决策和生产要素的整合体现了谁的意志”!
…………

你才不要脸呢!我早在4月14日就用到了“意志”这个词:“你的财产还可以按照你的意志转让给别人”。这里的意志显然就是体现所有权的意志。
只是在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讨论中,我才讲了“在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如何整合各种生产要素,包括如何约束在土地上的劳动,都要服从于土地使用者的意志”,这里讲的才是“土地使用的决策和生产要素的整合”中所体现的意志,即体现使用权的意志。

从两种意志的关系来看,因为使用权本来就是所有权的一个方面,所以,体现使用权的意志本来也就是体现所有权的意志的一个方面。
当所有者将使用权出让给他人的时候,体现使用权的意志就从体现所有权的意志中相对独立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体现所有权的意志就表现为出让使用权并要求获得这种出让的报酬上,而体现使用权的意志就表现为对要素的使用决策和生产要素的整合、以及获取使用的全部收益上。
也就是说,相对独立存在的体现使用权的意志实际是从体现所有权的意志中派生出来的,而不是与所有权的意志无关的东西。

在我提出了体现在使用过程中的意志后,你就把我讲的意志歪曲成仅仅是体现使用权的意志,而完全不包括体现所有权的意志,只能证明你太不要脸!

230楼
wzwswswz 发表于 昨天 10:11
clm0600 发表于 2026-9-28 14:26
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的目标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任何的职业道德都是服从于这个目标的, ...
你现在又无耻地把“意志”范畴扩大了,甚至扯出来一个“意志关系”,这属于偷换概念的错误!
…………

你可千万不要卖弄你的无知了。
经济学研究的是人的经济活动,而人的经济活动没有不受意志支配的。因此,经济学上讲的意志一定是经济活动中所体现的意志。
又因为,构成经济活动的无非就是两方面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因此,体现在经济活动中的意志必然是体现在这两方面关系中的意志。从体现人的意志的角度来看,人与物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当然就是人的意志关系。

对于经济学上的概念,你只会从字面上来理解,却没有能力从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上来理解,只能证明你的思维能力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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