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outsourcing,流行的解释主要有四种:一是解释为企业重要但非核心业务职能的外向分包,由美国密歇根大学商学院教授普拉哈德等人(C.K.Prahalad和GaryHamel,1990)提出。他们在《公司竞争力的核心》一文中提出此说。据认为,这是最早给该现象以学术定义的尝试。二是解释为公司某项业务运营及其日常管理活动的外向分包。国际上一些著名的管理咨询公司,大多持此种看法。三是理解为企业的一种非战略
性选择,由英国管理专家查尔斯等人提出。查尔斯等人(CharlesL.Gay和JamesEssinger)认为,Outsourcing最初是企业为节约成本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性策略,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其视为整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解释为企业寻找外部资源的过程,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格罗斯曼(Grossman、GeneM.和ElhananHelpman,2002)等人提出。此说认为,outsourcing不仅涉及到企业业务的外向分包,而且更重要的是涉及到目标企业的要素尤其是投资的专项配置,而诱致并调动目标企业的专项投资以满足本公司特定产品或服务生产的需要,则是outsourcing的战略目标。
客观地说,第一、二种解释完全着眼于企业具体业务的组织形式,第三种解释着眼于企业非战略目标。这三种解释都围绕企业微观活动展开。相比较而言,格罗斯曼等人的解释,即第四种从资源配置角度切入,将outsourcing置于更大的框架下,带有经济学定义的抽象特征。
如果沿用格罗斯曼等经济学家的解释,即将outsourcing理解为企业寻找(或诱致)外部资源的过程,显然可将其直译为“外源化”,亦即业务外源化。因此,寻求外部资源的企业可称为“外源企业”,而提供外部资源的企业则相应可称为外部供应商。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外源化进程加速,对原有国际经济贸易格局的影响越来越大。国际数据公司(IDC)的最新研究报告(《1998~2003年美国及全球业务外源化市场及趋势》)揭示,1998年,全球企业仅在服务外源化方面的支出就达990亿美元,其中美国企业外源化产值就达515亿美元,占全球总值的一半以上。2003年估计将超过1510亿美元。另有估计数据显示,1998~2003年,亚太地区企业业务外源化交易总额年平均增速高达15.1%;世界其他地区的资源外源化费用增速则接近27%。
外源化引致的服务贸易与中间品贸易的发展正在改变着国际贸易的构成。目前全球外源化扩展最快的是各种管理及服务活动,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媒体管理、电脑信息、客户服务和市场营销。业务外源化母国主要是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尤其是美国与欧盟内部德、法、英等大国,承接外源业务的东道国不仅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尤以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为主。美国《福布斯》杂志最新调查表明,2003年全球7个最佳外源东道国———业务接受国依次为:印度、菲律宾、俄罗斯、中国、加拿大、墨西哥和爱尔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