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一下摘要:土地与教育都能减少农村移民非农就业的收入冲击,因此可能会相互替代:土地为失业农村移民提供了返乡务农的选择,其功能类似“失业保险”;高教育让农村移民更可能找到稳定的工作,减少其失业的可能。使用CHNS数据,本文发现土地对教育的替代作用在各个地区都存在。并且在土地效率增加或教育回报减少时,土地平滑收入冲击的效果相对教育的效果上升,土地对教育的替代效应也相应增大。
数据:1989-2006
先谈一下本文的假说:本文提出了一种假说:在非农工作中,土地和教育都能够降低农村移民非农工作的收入冲击———土地为失业农村移民提供了返乡务农的选择;更高的教育程度让农村移民更有可能找到相对稳定的工作,减少其失业的可能———因此土地将抑制农户家庭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动机。
【个人意见:假说基本成立:农民教育程度越高,其持有土地的意愿越低。不过问题的复杂之处在于:这个假说是否具有普遍性?个人观点为,中部农民土地收益较低,该假说可能成立;但是在东部沿海呢?特别是江浙地区;另外东南部土地的征用过程,极大增强了中部和东北部农民对于土地增值的预期,很难说低教育程度的农民也会有东南地区的特征】
本文将其简化,分析农户家庭在一个无限时间的模型中,将如何规划继续就读、外出打工与辍学务农的几种选择。
设农户家庭在教育水平为e时单位时间学费为F,时间偏好为β且小于1。农户子女在每接受单位时间教育之后,都将面临辍学或继续就读的选择,其目标是最大化现值V(e)。在选择辍学后,农户子女便进入就业市场,不能继续接受教育,他将面临务工与农业生产带来的总回报S(e)。其中:
V(e)= max{βV(e+1)-F,S(e)}.
教育程度为e的未就业农户子女在每期开始将以概率P(e)找到工资率为w(e)的非农工作,即进城务工,进城务工的农村移民将家中土地以单位时间出租后,能够获得每亩土地ρ的地租。由于农村移民所从事职业较为不稳定,每名从事非农工作的农户子女在每期结束会以U(e)的概率失去工作。失业以及未找到工作的农村移民将回乡从事一单位时间的农业生产。每一期农业生产将会为农户子女带来f(n)的收益,其中n为其拥有的人均土地亩数。
其余可以继续读论文。
本文对于模型部分的批判,集中在工具变量的选择上:滞后一期的收入。滞后值经常用于充当IV,但是看本文
“将可能内生的变量滞后一个时期相当于将1993年的非农收入占比值与1997年的辍学与否状态并列,这降低了非农收入占比与辍学决策两者相关的可能性”
【1993年的非农收入占比值难道不是影响1997年辍学与否的重要原因么?不过5年时间也基本可以用了】
【另外,我国1997年放开大学生就业,但一直到2000年,高中以上毕业生占总人口比例一直不高(参加中专大专毕业生还不错的就业情况),这是制度因素】
【2004年土地制度实行招拍挂,土地征用发生极大改变,这是制度变化,本文未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