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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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必须从根本上加以否定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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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3-7-15 07:18:20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3-7-14 09:39
杀人,不分自己人不自己人。

铁木真杀的蒙古人也不多。
哈哈...........杀人不分自己人吗?那你到战场上你知道要杀谁吗?如果你连这个都不懂,那你连机器人都不如。。
从希特勒不杀德国自己人而斯大林杀了很多苏联人这点就可以看出,斯比希更坏。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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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SRR 发表于 2013-7-15 23:18:31
龚民 发表于 2013-7-9 07:23
否!不可书呆子气死板理解公有企业全民性质,“劳动生产者以及任何个人和集体要在其中当家做主 ...
     公有制本质上是全民所有,然而这种全民所有是无法贯彻的,因此,公有制只是形式上存在而本质上是不存在的。而形式上的公有制被你所倡导的经营者实际所有,最终导致形式上全民所有的企业却剥削了全民,那就更荒谬无比了。你没看到所谓的公有制企业被不少代理人侵吞和现象么?还有这些企业通过经营和价格垄断而剥削全民么?而你却还在那里幻想什么社会主义原则,真是猴子想捞月亮。
       而你的立体化认识公有制又是什么鬼东西?不就是让少数人侵吞公有财产吗?还胡扯什么荣誉所有,全球的财富你都可以荣誉所有,而你实际上有什么你自己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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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SRR 发表于 2013-7-15 23:30:22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3-7-8 22:50
此帖主题是"计划经济必须从根本上加以否定".既然是这样,那么就应该首先搞清楚什么是计划经济的根本,继而否 ...
    你自己误解了科学,就不要说绝大多数人都误解了科学。这是一个科学技术主导人类生活的时代,因此人类生活才会如此丰富多彩和兴旺发达,如果绝大多数人都不能理解科学,那么人类已经回到蒙昧的无知状态。而我们这个时代的这些基本特征你都没有看到,你不觉得你自己很无知而可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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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xt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7-16 01:14:47
YYSRR 发表于 2013-7-15 23:18
公有制本质上是全民所有,然而这种全民所有是无法贯彻的,因此,公有制只是形式上存在而本质上是不存 ...
YYSRR兄,讲得很有哲理。

在国家机器构筑其上的社会经济结构关系下,哪来的“公有制”?非要说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公有制”,那我只能说,这种“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就是“国家所有制”即“国家公有制”。

须知,“所有权”是可以分割的(详见《物权法》)。例如:在不动产所有权的界定上,就有“大产权”与“小产权”的区分。房企盖一幢楼,首先就取得该房屋的“大产权”也叫“整幢楼房的所有权及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然后在将该幢楼房的“大产权”,按照楼房内部的各个单元房进行“房屋所有权及其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这项工作完成后,就可以申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农村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所以,它其实就是个体农民之间的一种“合作制和合伙制”,仍是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的一种转化形式。

马克思设想,在未来的社会,生产资料属于社会所有,消费资料属于个人所有,可能吗?“社会所有”?“社会”能是行为主体吗?“社会”的意识和“社会”的责任及“社会”职能,不可能作为一个"实体"存在的,都要逐一落实在个体人身上。

在今天的时代,离开; 国家机器及其职能,根本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在未来社会,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就需建立一个委托代理制或者成立一个社会管理组织,来执行我们今天时代的国家机器及其职能。

既然在未来社会,需要在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与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之间,借助一个“中介机构和管理组织”来协调和管理社会经济事务,那么,这个“中介结构和管理组织”不就是“新的国家机器及其职能”吗?不就是一个变相的“国家机器及其职能”吗?为此,我们可以设想一下,未来社会的几十亿人口中,可能有些人一辈子也进不了这一“中介机构和管理组织”,只能被另外一些人藉以“中介机构和管理组织”的权力或名义,来协调和管理,你怎么保证这些管理人员就会做到尽心尽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呢?如果能够保证,管理费用算谁的,如果万一保证不了,你说悲催不悲催?

所以,我个人以为,马克思张嘴就是那么一说,他就是一个思路到哪儿,就说到哪儿的人。奇怪的是到了今天,仍有些人还执迷于此,他们坚信马克思所讲的“公有制”的段落或只言片语,都是真理,死抱不放手,还到处宣扬。

一句话,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若不实实在在地落实到每一个国民身上,那么,这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就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制。如果说,有那么一天,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真的实实在在地落实到每一个国民身上,那时,这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还叫公有制吗?它不就转化为每一个国民的“个人所有制”了吗?那么这种所有制关系,到底是怎么的关系呢,说白了就是“自然所有”的关系。也就是:说它是公有,它就是公有;说它不是公有,它就不是公有。

大熊猫、滇金丝猴、藏羚羊,都是我国珍稀动物,我们中国人与它们之间的关系吗,就是一种“半自然所有”的关系,有那么一天,这些珍稀动物不再需要我们的保护,人们与它们之间出现一种完全的自然状态,即它们与我们人类共属于自然界、共享与自然界和共有自然界,它们不属于我们生命也不属于我们的财物,但同时它们又是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又是我们财物。未来社会的生产资料就是这一状态,当我们需要时,感觉到它的存在和意义,当我们不需要它时,就仿佛生产资料并不存在,根本不会有什么人整天念念不忘提醒我们说,喂!生产资料公有制很重要,喂!生产资料的公有制非常重要...喂喂!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极端重要...。如果在未来社会里,真有这样的一个人,就可以说,那个人一定是从我们这个时代“穿越”过去的,兴许是从人大经济论坛“穿越”到未来社会的某一位马克思主义者呢。

都是瞎聊,望YYSRR兄别在意,一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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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3-7-16 07:05:41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3-7-15 09:18
杀人是不分自己人不自己人,但是分性质,比如自卫。

希特勒不是不杀德国人,只是不杀日耳曼人。
如果连自己人都杀那他必定也被别人所杀。因此,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杀人,都必须分是不是自己人,自己人不杀是个杀人的基本原理,因为一个连自己人都杀人的人,他必定很孤立,因而很容易被别人所杀。
我们都知道希特勒杀犹太人,他认为他们不是德国人,德国人要纯种的人。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416
hhj 发表于 2013-7-16 07:11:08
YYSRR 发表于 2013-7-15 23:18
公有制本质上是全民所有,然而这种全民所有是无法贯彻的,因此,公有制只是形式上存在而本质上是不存 ...
实际上,公有是有但不是什么“制”,因为制势必是一种普遍的或者主要的主导的主体的事情。而现在是私有制为主体,只有私有发达了,国家才能强大,才能使以国家为代表的公有更强大更有财力。因此,私有与公有根本是不是矛盾的。那种依靠剥夺私有而形成出来的公有,只是杀鸡取卵吧了,是不能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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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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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3-7-16 07:31:24
xiaxt 发表于 2013-7-16 01:14
YYSRR兄,讲得很有哲理。

在国家机器构筑其上的社会经济结构关系下,哪来的“公有制”?非要说存在着某 ...
一句话,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若不实实在在地落实到每一个国民身上,那么,这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就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制。如果说,有那么一天,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真的实实在在地落实到每一个国民身上,那时,这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还叫公有制吗?它不就转化为每一个国民的“个人所有制”了吗?那么这种所有制关系,到底是怎么的关系呢,说白了就是“自然所有”的关系。也就是:说它是公有,它就是公有;说它不是公有,它就不是公有。
--------------真知灼见。公有制根本就是内在地包含矛盾的怪物。但它有其实际意义,这个意义就是让当局者垄断社会 资源,因此,公有制的别有用心的目的并不是大众所有,而是当局者所有,因此为公有制唱歌的人,实际上是在为权贵利益辩护。当今中国权贵横行,而国企就是滋生这种权贵的最重要的阵地。因此,对公有制必须抱批判性,如果没有这种公有制,中国的贫富分化就不会达到今天的纪录。如果没有这种公有垄断,老百姓的日子就不会很难,因为公有使他们的负担更重。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418
hhj 发表于 2013-7-16 07:35:18
xiaxt 发表于 2013-7-16 01:14
YYSRR兄,讲得很有哲理。

在国家机器构筑其上的社会经济结构关系下,哪来的“公有制”?非要说存在着某 ...
未来社会的生产资料就是这一状态,当我们需要时,感觉到它的存在和意义,当我们不需要它时,就仿佛生产资料并不存在,根本不会有什么人整天念念不忘提醒我们说,喂!生产资料公有制很重要,喂!生产资料的公有制非常重要...喂喂!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极端重要...。
-------------妙!本人就一直主张将所有制问题降格,不要把什么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私有制看得那么重。马克思所犯的另一个错误,就是把生产资料所有制看得太重了,钻了一个牛角尖。而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质上就是把中国经济从这种愚蠢的所有制纠缠中解脱出来,虽然还没有彻底解脱。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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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SRR 发表于 2013-7-16 23:43:30
hhj 发表于 2013-7-16 07:11
实际上,公有是有但不是什么“制”,因为制势必是一种普遍的或者主要的主导的主体的事情。而现在是私有制 ...
    公有财产当然是有的,但是那也是落实到一定群体的,而落实于一定群体后它们就有了物主,成为私有的了,因此,公有也是在物权落实了的前提下才是真正存在的,而国有也是一种私有。如果公有财产没有得到落实,那么它们没有任何归属,没有任何归属的财产有意义吗?对于想要占有它的个人或群体就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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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SRR 发表于 2013-7-17 00:16:49
xiaxt 发表于 2013-7-16 01:14
YYSRR兄,讲得很有哲理。

在国家机器构筑其上的社会经济结构关系下,哪来的“公有制”?非要说存在着某 ...
    发挥的很有见解。公有制的未来社会只是马克思的一些推理和设想,而我们却是刚刚从过去的公有制实践的失败中走出来,如果仍然一味鼓吹什么公有制不是要倒退回到失败的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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