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剩余劳动时间”可能是零或者负数
如果一个工人独自劳动时,每天的“必要劳动时间”是12小时,当他受雇于资本家或者在国有企业“参加工作”以后,在工厂每天同样劳动12小时,那么,在他自己看来就没有剩余劳动时间。
如果他独自劳动时,必要劳动时间超过12小时,进入工厂后只要劳动12小时就可以得到维持一天生活所需的生活资料(因为在工厂里他只用6小时就可以创造出这一份价值),因此,在他看来“剩余劳动时间”就是负数。
“剩余劳动时间”是负数,意味工人和资本结合,即在工厂参加集体劳动、使用先进的生产条件,比自己独自劳动更加合算。
从效果上看,工厂象一个巨大的转换器,它把原来分散的、用很低的效率进行商品生产的劳动者集中起来,使他们的劳动成为高效率的劳动,在同样的劳动时间中,生产的使用价值大大增加。这一利益增殖,由劳动者和资本拥有者共同分享,在给资本拥有者带来利润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劳动者自己的生活水平。
6-4,“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是“资本的必要劳动时间”
从资本的角度看,工人的确存在剩余劳动时间,资本的利润正是来自这一“剩余劳动时间”。
可是在工人(广义地讲,包括所有受雇劳动者)看来,如果自己不和资本结合,而是独自劳动,必要劳动时间将远远超过在工厂里的实际劳动时间。因此,在工厂劳动12小时不存在剩余劳动时间,或者说剩余劳动时间是负的。因为是资本缩短了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使用资本对工人自己是有利的,所以,这一资本家眼里的“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实际上是“资本的必要劳动时间”。
工人借助资本提供的先进生产手段,可以使自己的必要劳动时间由12小时以上,降低到12小时(现在更短,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5天。尽管生活水平在提高,但是劳动时间还有继续缩短的趋势)。因此,为了维持资本拥有者的投资兴趣,必须给资本以甜头,“资本的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工人给资本所有者的甜头,鼓励他们冒着亏损的风险,冒着颗粒无收、血本无归的风险,投资发展更先进的生产手段,使得使用这些生产手段的工人可以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创造更多的价值,为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创造新的上升空间(当然,仅仅是“上升空间”而已,新增价值落入工人之手还需要经过劳资双方一番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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