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博士的东西简直懒得去反驳,看了没多少就发现语无伦次了。
一个工学博士,竟然犯这种逻辑错误:
但是通过第1节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除了拥有对方需要的物品之外,商品交换者之间还有一个重要区别,这就是他们每个人都是一种商品的专业生产者,他生产这种商品时,耗费在单位产品上的劳动,要比对方生产这种物品耗费的劳动少。
……
买者和卖者生产同一种物品所耗费的劳动存在的差别,不仅非常显著,而且是人类进行分工和交换的根本原因和基本动力。如果忽视或者忽略这种差别,必然会使研究走上错误的道路,引向错误的结论,例如“商品按照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
无论进行何种交换。如果交换双方把手头的东西全部交换光,而自己手头的东西又是自己必不可少,从而不得不需要靠劳动去取得的时候,这种交换不在经济学讨论范围内。
因此,交换双方必然是以自身剩余的产品和对方的剩余产品进行交换。
这种剩余产品的交换如果不是遵循劳动价值相等,那么多付出劳动价值的一方一定认为自己吃亏,从而停止交换过程。
每一方在交换中提供的东西是交换双方各自能耗费劳动更少产品其实就是李嘉图的比较优势贸易论的原理,这和交换必然按照劳动价值相等进行交换并行不悖。
在这个工学博士看来,渔夫耗费两天打来的一只海狸一定就是和猎人耗费一天打来的一头鹿交换,并且还振振有词地由此推断出一只海狸因其背后的劳动耗费和一头鹿所包含的劳动耗费不同,所以交换绝对不是根据劳动价值相等来进行的。
这位工学博士不知道,渔夫绝对不会用整个一头海狸和猎人的一头鹿去交换,而只愿意用半只海狸去和一头鹿交换。
我的天那,写的东西接近NC,不知道怎么混成工学博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