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东山再起
14687 125

资本异论——关于商品交换和利润来源的思考(黄佶著) [推广有奖]

  • 0关注
  • 6粉丝

硕士生

83%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7485 个
通用积分
4.1667
学术水平
101 点
热心指数
102 点
信用等级
102 点
经验
5106 点
帖子
211
精华
0
在线时间
11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3-23
最后登录
2024-5-14

相似文件 换一批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2013年按:
近期中国极左思潮泛滥,文革思维沉滓泛起。十几年前写的小书《资本异论》再显其意义。极左思想和文革思维的根源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这个理论论证资本利润只能来自剥削,因此为消灭资本、消灭资本家、消灭资产阶级、消灭资产阶级思想、消灭异己思想、消灭思想、消灭思想者,提供了“科学”依据。但是仔细研读《资本论》,可以发现马克思的论证过程充满逻辑错误,因此该理论不能成立。虽然世界上存在严重而普遍的剥削现象,但剥削不是资本获取利润的唯一途径,因此不能为消灭剥削而消灭资本和资本家,更不能把斗争扩大化。剥削现象的根源是劳动者和资本方(包括国家和ZF作为资本所有者时)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因此,建立平等的劳资关系,使劳动者获得自由,建立社会平等秩序,实现民主政治,才是消灭剥削的正途。
(黄佶,2013年5月25日)
----------------目录------------------

写作说明:为了解开多年的疑团        5
第一章 商品交换的根本原因不是“你有我无”,而是为了“节约劳动”        6
1-1,一个被忽视了的事实:渔夫无法用猎人那么短的时间捕捉到一头鹿,猎人也无法用渔夫那么短的时间捕捉到一头海狸        6
1-2,商品交换者之间有两个区别:各自商品的物质区别和生产同一种物品的成本差别(所需的劳动时间不同)        8
1-3,“无法生产某种物品”可以理解为“生产这种物品需要花费无限长的劳动时间”        8
1-4,研究消费者自己生产所需物品的情形,是为了理解消费者为什么不自己生产所需物品        8
1-5,分工节约生产者的劳动,交换节约消费者的劳动。        9
第二章 仅仅劳动时间一个因素,不能决定商品的交换比例        10
2-1,“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比例”:一个未经证明的断言        10
2-2,证明:只有劳动时间一个因素不能决定商品交换的比例        10
2-3,劳动时间只能决定交换比例所在的范围        12
2-4,交换比例范围的确定:双方劳动时间相差越大,这个范围就越大        13
2-5,异种劳动的差异不会影响以上分析得出的结论        13
2-6,商榷:傻瓜不傻        14
第三章:商品交换的实际比例取决于对异种劳动的估价和对商品的需求迫切程度等主观因素        14
3-1,商品的交换比例是在一个谈判过程中得到确定的        14
3-2,人类主观因素决定具体交换比例        15
3-3,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商品的交换价值和商品包含的劳动价值        17
3-4,“供求平衡点”无法成为计算价值的基准点,因为存在无数个“供求平衡点”        19
3-5,商品价值随供求关系变化而变化        21
3-6,不给出确定异种劳动换算比例的具体原则和方法,导致劳动价值论解释的随意性        21
第四章:“资本总公式”不存在矛盾        23
4-1,“资本总公式的矛盾”——为什么“先卖后买”和“先买后卖”会有不同的结果?        23
4-2,过度抽象导致“商业资本不能增殖”这一结论        23
4-3,商业资本增殖是因为商人作了自己的贡献        24
4-4,商业资本的实际运动形式        25
4-5,产业资本增殖是因为降低了商品的成本        25
第五章:商品能够长期而稳定地贵卖        28
5-1,商品买卖的两种情况: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买卖,商品消费者向商品生产者购买商品        28
5-2,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买和卖源于专业化生产可以大大缩短劳动时间        28
5-3,出现“贵卖”现象是因为每一次具体买卖的微观性        29
5-4,每个人都能够用专业生产者那么短的时间“生产”出自己所需的任何商品        30
5-5,劳动生产率越高,贵买能力也越大。贵买能力是社会对劳动生产率较高者的奖励        31
5-6,忍欲导致货币积累        31
5-7,消费者愿意向生产者支付数量超过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价值的货币。“消费者酬谢”        31
5-8,最广大的普通劳动力出卖者,就是“只贵买商品、却不贵卖商品”的人        32
5-9,获取“消费者酬谢”不是剥削        32
5-10,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三种情形。只有贵卖贵买有利于双方        33
5-11,生产资料也可以贵卖        34
5-12,贵卖贵买的实质:买卖双方共同瓜分劳动生产率提高给人类带来的好处        34
5-13,贵卖价格不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34
第六章: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可能是负值        36
6-1,计算剩余劳动时间需要先计算必要劳动时间        36
6-2,工人和资本结合以后,必要劳动时间大大缩短        36
6-3,“剩余劳动时间”可能是零或者负数        38
6-4,“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是“资本的必要劳动时间”        38
6-5,研究工人工资时,也必须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        38
6-6,剥削存在两种判断标准。剥削的起因:劳动和资本在谈判交易价格时,劳动者处于不利地位        39
第七章:“物化劳动”能够劳动,能够创造价值        42
7-1,一个有趣的难题:科学家合成牛奶的过程是不是劳动?        42
7-2,应该注意“物化劳动”和“物的劳动”之间存在的区别        43
7-3,人类劳动没有神秘之处        44
7-4,物化劳动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代替人类进行劳动        44
7-5,从劳动结果来看,机器劳动和人类劳动没有区别        45
7-6,是否具有目的性,不能成为判断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依据        45
7-7,物化劳动在劳动时需要人类照料,不能证明物化劳动不能劳动、不能创造价值        46
7-8,物化劳动创造的价值属于物化劳动的拥有者。对物化劳动不存在“剥削”问题        47
7-9,人类使用机器部分或全部代替自己劳动,是人类进步的表现,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        47
7-10,用新的劳动观解放工人阶级        47
7-11,一个值得注意的理论:无形价值论        48
第八章:一个企业创造的总价值量与它的劳动生产率成正比        49
8-1,“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一个必须慎重使用的结论        49
8-2,“劳动生产力提高”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        49
8-4,在横向比较时,“商品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不能成立        51
8-5,劳动生产率提高幅度较大的企业创造的总价值比较多        52
8-6,错误的根源在于忘记了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和具体劳动时间无关        52
8-7,联合劳动创造的价值量较大        53
8-8,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不会带来长期稳定的利润        54
8-9,错误理解劳动生产率和价值创造之间的关系,后果严重        55
8-10,新技术的扩散需要时间和成本        56
8-11,经济学不能仅仅研究“可能性”,还要研究“可行性”        56
第九章:存在劳动无效的可能性。承担投资风险也是商品生产所必须的劳动。 第三种人类劳动——心力劳动        57
9-1,有效的劳动创造价值。利润是对承担风险者的补偿        57
9-2,承担风险也是一种劳动。人类劳动的第三种形式:心力劳动        57
9-3,“资本家”和“政治家”、“科学家”等一样,只是一个表示某人职业或特长的中性名词。 资本家是心力劳动者        58
9-4,风险不同,等量资本的利润也可能不同        59
9-5,不能因为犯罪存在风险,就否认在正当的生产活动中承担风险是一种劳动        59
9-6,工人拿不到工资的风险:可以在工资里得到补偿        59
9-7,必须区分风险报酬和剥削所得        60
第十章:资本自身存在生产力。资本的生产力也能够创造价值        60
10-1,资本存在生产力        60
10-2,联合劳动不仅可以增加使用价值的生产,也可以增加价值的生产        61
10-3,“超额剩余价值”不是来自对工人劳动价值的剥削        62
10-4,只有在工人的产品极其简单的情况下,农民和工人才可能直接交换劳动产品        64
10-5,机器带来更多面包:用面包来说明资本的生产力        65
10-6,没有完善的民主机制,“生产资料公有制”必然会演变成“生产资料官有制”        66
第十一章:结束语:左右平衡        73
11-1,资本利润存在非剥削来源        73
11-2,极左思想的根源——剩余价值理论        73
11-3,无产阶级革命的意义在于推翻了旧体制。但是,革命的列车应该在适当的地方停下来        74
11-4,《资本论》的价值:保持了人类思想天平的平衡        74
《资本异论》繁体字版前言        75
黄佶关于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文章选        76
新著信息:《烹鲜琐计——黄佶文集:关于建设中国的方法的思考和设想》        76


作者简介:

黄佶,男,工学博士,大学教师
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394224192
微博:http://weibo.com/chinahuangji
电子信箱:fishman_uu@hotmail.com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商品交换 资本异论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hotmail Fishman 资产阶级 马克思 资本论 思想者 资本家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60 + 60 + 2 + 2 + 2 学术价值

总评分: 经验 + 60  论坛币 + 60  学术水平 + 2  热心指数 + 2  信用等级 + 2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东山再起 发表于 2013-6-18 17:16: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写作说明:为了解开多年的疑团
  笔者思考政治经济学问题,是为了解开当年在大学学习政治经济学时没有解开的疑团,写作本书是为了把自己的思考结果奉献给其他有着同样疑团的人们。
  笔者希望本书能够有助于人们从不同以往的角度,重新审视自己过去对商品交换和利润来源等经济学基本问题的认识。笔者无意、也无力建立一个既异于现代主流经济学、又异于马克思经济学的新的经济学体系。
  本书的内容是数年来陆续完成的,其中一部分已经在一些刊物和因特网上发表。读者各种反应都有:从最热情的赞扬鼓励到纯学术的肯定,从不屑一顾的冷嘲热讽到最无情的批判痛斥。
  赞扬和鼓励的话过去没有发布过,这次整理出来是为了引起出版社对本书的注意和兴趣;批评和批判使笔者受益非浅,如果没有这些批评和批判,自己的有些谬误可能至今还没有被发觉,有些问题也不会去思考。批评和批判几乎都发布在笔者在因特网上的论文集和讨论集站点里,有兴趣了解全貌的读者可以去访问。
  读者中也有不少人认为笔者的工作完全是多余的,因为现代主流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已经建立了完整的体系,来解释各种基本经济现象。
  对于已经接受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人来说,的确是这样。但是对于拒绝接受“西方经济学”的人来说,“西方经济学”的各种“庸俗”理论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被马克思批得体无完肤了,在他们看来,那些解释完全是错误的,毫无意义。
  现代主流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体系,用一个体系的思想方法和语言体系去批判另一个体系,是缺乏说服力的。例如,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利润是资本这一生产要素的价格,但是马克思经济学认为这一解释只不过是对表面现象的简单描述而已,剩余价值理论的任务就是揭露这一表面现象下面的罪恶本质。
  因此,要判断一个理论体系是否存在问题,必须使用这个理论体系本身的语言系统去进行分析。笔者认为,本书的意义在于:
  1,用劳动价值论的语言体系,论证了劳动价值论的缺陷;
2,指出马克思在建立剩余价值理论的推论过程中存在逻辑性的错误,因此剩余价值理论不能成立,虽然剥削雇工可以增加利润,但剥削雇工不是获取利润的唯一手段;
  3,使用劳动价值论的语言体系,论证了资本存在非剥削性的利润来源。
  本书使用的分析方法,仍然是传统的逻辑推理的方法,这一方面是因为分析对象本身采用的主要是逻辑推理方法;另一方面是因为笔者受过多年政治经济学教育,难免受其影响。尽管实证分析更加接近客观实际,但实证资料往往混杂了很多干扰因素,掩盖了很多本质性的东西,所以,在研究经济学基本问题时,传统的逻辑推理方法仍然可以作为一种基本工具。
  现代主流经济学有很多值得中国人学习、借鉴和采纳的地方。但是它和中国的主流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存在根本性的分歧,因此它在中国的推广和应用难免会受到影响。笔者相信本书在融合这些分歧方面多少能够有点贡献。
  本书的书名《资本异论》可能不够准确,因为所谓“异论”仅涉及《资本论》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部分,而不是《资本论》全书。笔者曾经考虑过的书名有《新世纪前夜的反思》、《资本无辜》、《资本疑论》等等,似乎都不理想,因此希望读者能有新的建议,或者给予启发,以便在正式出版时改过来。
  马克思在19世纪的资本主义英国写了批判资本主义的《资本论》,《资本异论》则写于20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因为无产阶级的胸怀要比资产阶级宽阔得多,所以本书肯定能够在中国大陆顺利地出版发行。笔者希望有出版社对这本小书(约八万字)感兴趣。
  尽管“新千年”之类概念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是它仍然被人们寄托了厚厚的希望。笔者也无法免俗,愿以本书作为献给祖国母亲的新千年礼物,祝愿她在新的千年里,健康而快乐。

黄佶1999年12月30日于上海

使用道具

藤椅
东山再起 发表于 2013-6-18 17:17: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第一章 商品交换的根本原因不是“你有我无”,而是为了“节约劳动”
1-1,一个被忽视了的事实:渔夫无法用猎人那么短的时间捕捉到一头鹿,猎人也无法用渔夫那么短的时间捕捉到一头海狸
  研究人类的经济行为,首先要研究“交换”。
  人们为什么要相互交换各自的劳动产品呢?从表面上看,相互交换可以互通有无,使每个人都得到自己所需的物品。但是,事情的实质和表面上看到的并不一致。
  一个渔夫用自己捕获的海狸和一个猎人交换他猎杀的鹿,从表面上看,是因为渔夫需要鹿,却只有海狸;同样,猎人参加交换,是因为他需要海狸,却只有鹿。
  但是,既然渔夫需要鹿,为什么他不直接去打鹿,反而要去捕杀海狸,然后再来和猎人交换呢?同样,猎人需要海狸,为什么不去捕杀海狸,而是先打鹿再去和渔夫交换呢?
  自己直接捕杀所需要的猎物有很多好处,例如质量比较有保证,不必担心猎物是病死或者被别人毒死的,还可以免去把猎物运到市场上、在市场上等待交换对象、讨价还价、交换之后再把所得猎物运回家等等麻烦。
  他们舍弃那么多好处,宁愿承受那么多麻烦,说明问题并不象看上去那么简单,下面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
  假设一个渔夫捕杀一头海狸要花费两天时间,一个猎人捕杀一头鹿需要一天时间(见下图,线条长度表示花费的劳动时间):

猎人捕杀一头鹿  ---   (1天)
渔夫捕杀一头海狸 ------(2天)

  猎人可以用一天时间捕杀一头鹿,那么渔夫捕杀一只鹿需要多少时间?显然只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渔夫打鹿需要的时间比猎人短。
  例如,渔夫可以用半天的时间捕杀一头鹿,他捕杀两头鹿只需要一天,请见下图(符号*表示渔夫实际需要的物品):

渔夫捕杀一头海狸 ------(2天)
渔夫捕杀两头鹿 *---   (1天)

猎人捕杀两头鹿  ------(2天)

  如果是这样,渔夫就会选择直接去打鹿。因为只需要一天时间就可以猎杀两头鹿,他肯定不会先用两天时间捕捉一头海狸,然后再去交换两头鹿。
  第二可能:渔夫打鹿需要的时间和猎人一样长。
  渔夫也需要用一天的时间,才能打到一只鹿,猎杀两只鹿,需要两天时间,请见下图(符号*表示渔夫实际需要的物品):

渔夫捕杀一头海狸 ------(2天)
渔夫捕杀两头鹿 *------(2天)

猎人捕杀两头鹿  ------(2天)

  如果是这样,渔夫也会选择直接去打鹿。因为能够用两天时间猎到他需要的两头鹿,就不会花费两天时间去捕杀一头自己并不需要的海狸,然后再运到市场,等待猎人来和他交换。
  第三可能:渔夫打鹿需要的时间比猎人长。
  例如,渔夫打一头鹿需要两天时间,打两头鹿就需要四天时间,请见下图(*表示渔夫实际需要的物品):

渔夫捕杀一头海狸 ------(2天)
渔夫捕杀两头鹿 *------------(4天)

猎人捕杀两头鹿  ------(2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渔夫用一头海狸和猎人交换两头鹿,等于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打到了两头鹿,和自己直接去打鹿相比,可以节约两天劳动时间。
  渔夫没有直接去打鹿,而是先捕杀海狸、然后和猎人交换鹿,充分说明对于渔夫来说,直接打鹿不如捕杀海狸后和猎人交换合算,因为渔夫打鹿需要的劳动时间比猎人长。
  显然,同样的分析也适用于猎人。猎人没有直接去捕捉海狸,充分说明他捕杀一头海狸需要的劳动时间比渔夫长。如果假设猎人捕杀一头海狸需要劳动五天,那么,猎人用两天的劳动成果(两头鹿)和渔夫交换一头海狸,就可以节约三天劳动(见下图,*表示猎人实际需要的物品)。

渔夫捕杀一头海狸 ------(2天)

猎人捕杀两头鹿  ------(2天)
猎人捕杀一头海狸*---------------(5天)

  以上分析均忽略了运输和交换所需要的劳动。实际上,渔夫猎鹿花费的时间要比猎人多得多,猎人同样如此,因此,即使考虑运输和交换中的全部麻烦,通过交换他们也可以节约大量劳动。
  以上分析说明,“你有我无”还不足以引起人们相互交换各自的劳动产品,因为我可以设法自己生产原来没有、却又需要的东西。只有在自己生产对方的产品时,花费的劳动比对方多、和对方交换可以节约自己的劳动,我才会考虑和别人交换;对方同样如此。
  也就是说,“你有我无”只是发生商品交换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人们相互交换劳动产品的真正原因,不是因为“你有我无”,而是为了“节约劳动”。
1-2,商品交换者之间有两个区别:各自商品的物质区别和生产同一种物品的成本差别(所需的劳动时间不同)
  马克思说:“商品的物质区别是交换的物质动机,它使商品所有者互相依赖,因为他们双方都没有他们自己需要的物品,而有别人需要的物品。除使用价值上的这种物质区别以外,商品之间就只有一种区别,即商品的自然形式和它的转化形式之间的区别,商品和货币之间的区别。因此,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区别,只不过是卖者即商品所有者和买者即货币所有者之间的区别。”(《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下同),第182页)
  但是通过第1节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除了拥有对方需要的物品之外,商品交换者之间还有一个重要区别,这就是他们每个人都是一种商品的专业生产者,他生产这种商品时,耗费在单位产品上的劳动,要比对方生产这种物品耗费的劳动少。
  马克思说:“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资本论》,第50页)实际上,商品还应该有另一个属性:它的生产者花费的劳动比一般人少。这第二个属性,就是“商品”区别于“产品”的标志。
  买者和卖者生产同一种物品所耗费的劳动存在的差别,不仅非常显著,而且是人类进行分工和交换的根本原因和基本动力。
如果忽视或者忽略这种差别,必然会使研究走上错误的道路,引向错误的结论,例如“商品按照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

使用道具

板凳
东山再起 发表于 2013-6-18 17:17: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3,“无法生产某种物品”可以理解为“生产这种物品需要花费无限长的劳动时间”
  很多时候,人们需要的物品是自己根本无法直接生产的,例如,当一个人想飞往德国时,他根本无法为此去制造一架大型喷气式客机。
但是,如果把“无法生产某种物品”理解为“生产它需要花费无限长的劳动时间”,那么,交换仍然是为了节约劳动,上述分析仍然能够成立。
1-4,研究消费者自己生产所需物品的情形,是为了理解消费者为什么不自己生产所需物品
  渔夫去打鹿,即使是偶尔为之,也必须学习有关技术、准备专用的工具,可能还必须长途跋涉,到远离渔村的深山里去。由于他打鹿是为了满足自己偶尔的少量需要,并非经常或者大量地打鹿,所以这一切基础性的劳动无法分摊在大量产品上。
  尽管猎人打鹿也必须付出基础性的劳动,但是因为他专业打鹿,这些劳动可以分摊在大量鹿身上。
  所以,渔夫打两头鹿花费的时间远远超过猎人打两头鹿平均花费的时间。
  上述分析同样适合猎人。猎人难得需要海狸,因此学习技术、制造工具等基础性的劳动无法分摊在大量海狸身上。花费在一头海狸上的劳动,肯定远远超过渔夫花在每头海狸身上的平均劳动时间。
  实际上,专业生产者花费在每件产品上的劳动远远少于非专业生产者,是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客观事实。人们早已习惯了用自己作为专业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去和所需物品的专业生产者进行交换(在现代生活中加入了货币作为中介,人们在某个行业的某个具体职位上进行自己的专业化劳动,然后用工资向其他专业生产者购买商品。但是问题的本质没有变化),所以,人们早已忘记了还存在着自己生产所需物品的可能性。
  但是作为研究者,绝对不能忘记这一点。
  为了正确认识一个现象的本质,我们必须研究一切可能的情况,即使这些情况由于种种原因,很少发生,甚至从来没有发生过。
  通过研究某一事物全部可能状态中哪些状态出现了,哪些状态没有出现,某些状态为什么出现,某些状态为什么很少出现,或者根本不出现,可以使我们发现这一事物的本质。这是一种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如果因为某些情况从来没有发生过,就拒绝加以考虑和分析、不和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比较,我们就会被一些表面的东西所迷惑,不仅无法了解事物的本质,反而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1-5,分工节约生产者的劳动,交换节约消费者的劳动。
  前面的分析得出一个结论:“节约劳动”是发生商品交换的根本原因。
  众所周知,分工也可以节约劳动。那么,“分工节约劳动”和“交换节约劳动”有什么区别呢?
  上面例中的渔夫,在捕杀海狸时,既要操纵渔船,又要和海狸搏斗,难免手忙脚乱,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如果他和另外一个渔夫分工,一人操纵渔船,一人猎杀海狸,显然从容得多,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平均捕杀一头海狸的劳动时间缩短,例如从原来的两天减少到一天。这就是“分工节约劳动”。
  根据我们上面的假设,渔夫直接去打两头鹿需要四天时间,如果他用一头海狸与猎人交换两头鹿,可以节约两天劳动。这就是“交换节约劳动”。
  显然,渔夫作为海狸的生产者,可以通过分工节约劳动;而他作为鹿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交换节约劳动。
  因此,“分工节约劳动”和“交换节约劳动”之间的区别可以归纳为:
    分工节约生产者的劳动;
  交换节约消费者的劳动。

第二章 仅仅劳动时间一个因素,不能决定商品的交换比例
2-1,“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比例”:一个未经证明的断言
  “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一般地说,狩猎民族捕杀海狸一头所需要的劳动,若二倍于捕杀鹿一头所需要的劳动,那么,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
  如果这是一个大学生毕业论文的一部分,他的成绩肯定是不及格。因为写第一句话时他还很不肯定,使用了“似乎是……”这种很犹豫的口气,但是未经任何证明,他就在紧接着的第二句话里给出极其肯定的结论:“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
  然而,两百多年来,亚当•斯密在其著作《国富论》(1776年初版)中的这段话(中文译文见:《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42页),作为一个影响波及全人类、至今还在决定中国人命运的理论的基础,似乎从来没有人提出过疑问。
2-2,证明:只有劳动时间一个因素不能决定商品交换的比例
  如果一个渔夫捕杀一头海狸要花费两天时间,一个猎人捕杀一头鹿需要一天时间(见下图,线条长度表示时间长度):

猎人捕杀一头鹿  ---(1天)
渔夫捕杀一头海狸 ------(2天)

  在我们第三者看来,一头海狸交换两头鹿,两天劳动的成果交换两天劳动的成果,是最合理、最公平的方案(下图)。

猎人捕杀两头鹿  ------(2天)
渔夫捕杀一头海狸 ------(2天)

  但是,我们在第一章里已经分析过了,只有在双方都能够节约劳动的情况下,交换才会发生。也就是说,猎人捕杀海狸需要的时间比渔夫长,而渔夫打鹿的时间要比猎人多。
  我们仍然沿用第一章假设的劳动时间数值:猎人捕杀一头海狸需要五天时间,渔夫打两头鹿需要劳动四天(见下图,符号*代表两人各自实际需要的物品):

猎人捕杀两头鹿  ------(2天)
猎人捕杀一头海狸*---------------(5天)

渔夫捕杀一头海狸 ------(2天)
渔夫捕杀两头鹿 *------------(4天)

  我们作为此例的编造者,清楚地知道他们双方捕获猎物所需要的时间,但是,例中的两人并不知道对方捕捉猎物所需要的实际时间。例如,尽管猎人估计到渔夫捕获一头海狸需要的时间比自己少,但是并不一定知道他只要花费两天时间就可以捕获一头海狸;同样,渔夫也不知道猎人只要花费两天时间就能够捕获两头鹿。在实际生活中也是这样,我们并不知道一台彩色电视机的生产成本到底是多少(“成本”的定义本身就可能是五花八门的),也不知道楼下小店口香糖的进货价是多少(即使小老板说给你听,你可能也不会相信)。
  在分析商品的交换过程之前明确这一点,对于获得正确的结论是非常重要的。在整个分析过程之中,我们也应该始终记住这一点。
  为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应该把猎人和渔夫分开来进行分析。我们首先来研究猎人。在下图中,猎人只知道自己的情况(虚线以上的事实),但是不知道虚线以下的事实。

猎人捕杀两头鹿  ------(2天)
捕杀一头海狸  *---------------(5天)
……………………………………………………………………………
渔夫捕杀一头海狸 ------(2天)

  猎人劳动五天可以捕杀五头鹿,也可以捕杀一头海狸,因此,对于他来说,一头海狸等于五头鹿。可以用图形表示如下:

猎人捕杀五头鹿 ---------------(5天)
捕杀一头海狸* ---------------(5天)

  因此,当渔夫提出用一头海狸交换猎人的四头鹿时,猎人发现这一交易可以使自己仅用四天的劳动就能得到原来需要五天时间才能捕捉到的一头海狸,也就是说,通过这一交换,自己可以节约一天的劳动;或者说,对于猎人来讲,一头海狸的成本是五头鹿,现在只需要四头鹿。因此,猎人完全可能接受这一交换比例。
  也就是说,渔夫用自己两天劳动的产品交换猎人四天劳动的产品,后者不但不觉得吃亏,反而因为节约了劳动而感到很高兴。
  现在我们再来看渔夫,同样他只知道自己的情况(虚线以上的事实),但是不知道虚线以下的事实。

渔夫捕杀一头海狸 ------(2天)
捕杀两头鹿*   ------------(4天)
……………………………………………………………………………
猎人捕杀两头鹿  ------(2天)

由于渔夫劳动四天可以捕杀两头海狸,也可以捕杀两头鹿。因此,对于他来说,两头海狸等于两头鹿。用图形表示如下:

渔夫捕杀两头海狸 ------------(4天)
  捕杀两头鹿* ------------(4天)
  因此,当猎人提出用三头鹿交换渔夫的两头海狸时,渔夫发现这一交易可以使自己仅用四天的劳动就能得到原来需要六天时间才能捕捉到的三头鹿,也就是说,通过这一交换,自己可以节约两天的劳动;或者说,对于渔夫来讲,三头鹿的成本是三头海狸,现在只需要两头海狸。因此,他完全可能接受这一交换比例。
  也就是说,猎人用自己三天劳动的产品交换渔夫四天劳动的产品,后者不但不觉得吃亏,反而也因为节约了劳动而感到很高兴。
  现在我们看到,在两人交换各自劳动产品的过程中,如果不知道对方花费的劳动时间(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只凭劳动时间一个参数是不可能最终决定交换比例的。“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只是斯密先生想当然的结果。
古典经济学家使用这种“我认为”式的论述方式得出的结论,至今还被很多中国学者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经典,实际上却是非常经不起推敲的。

使用道具

报纸
东山再起 发表于 2013-6-18 17:18: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2-3,劳动时间只能决定交换比例所在的范围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只有劳动时间一个因素,还不能唯一地确定交换比例。双方可以接受的交换比例不是一个确定的数值,而是落在一个范围内。确定这个范围的原则就是:如果交换比例位于此范围内,双方都能够节约劳动。
  由于猎人打五头鹿和捕杀一头海狸花费的劳动一样多(都是五天),交换比例达到五头鹿交换一头海狸时,猎人已经不能通过交换节约劳动,反而要承担交换引起的额外麻烦。
  如果渔夫提出的交换比例超过五头鹿换一头海狸,例如六头鹿换一头海狸,猎人肯定会退出交换,因为直接去捕杀海狸需要的劳动反而比较少(见下图):

猎人捕杀六头鹿 ------------------(6天)
捕杀一头海狸* ---------------(5天)

  所以,交换比例不可能超过5:1(鹿比海狸),这是交换比例所在范围最不利于猎人的一端。
  由于渔夫捕杀一头海狸需要的劳动时间和打一头鹿一样多(均为两天),因此,交换比例达到一头鹿交换一头海狸时,渔夫已经不能通过交换节约劳动,反而要承担交换引起的额外麻烦。
  如果猎人提出的交换比例超过一头海狸换一头鹿,例如两头海狸换一头鹿,渔夫肯定会退出交换,因为这时直接去捕杀鹿需要的劳动反而比较少(见下图):

渔夫捕杀两头海狸 ------------(4天)
  捕杀一头鹿* ------(2天)

  所以,交换比例也不可能超过1:1(鹿:海狸),这是交换比例所在范围最不利于渔夫的一端。
  因此,猎人和渔夫交换商品的比例在5:1和1:1之间(鹿:海狸),请见下图。

需要更多的鹿  五头鹿换一头海狸       一头海狸换一头鹿  需要更多海狸
————————|—————————————————————|———————
  猎人退出交换         可成交范围         渔夫退出交换
在可成交范围内,任何交换比例都有可能存在。在这个范围内,无论交换比例是什么数值,双方都能够节约劳动,因此都会被接受。如果要最终确定具体的交换比例,还需要劳动时间以外的因素。
2-4,交换比例范围的确定:双方劳动时间相差越大,这个范围就越大
  归纳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再能够节约劳动的交换比例,就是这个范围的极限。
  计算交换比例极限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在同样的时间里,生产自己产品或对方产品的数量之比。
  在五天时间内,猎人可以打五头鹿,或者捕杀一头海狸,所以,交换比例范围不利于猎人一端的极限是5:1(鹿:海狸);
  在两天时间内,渔夫可以捕杀一头海狸,或者一头鹿,所以,交换比例范围不利于渔夫一端的极限是1:1(鹿:海狸)。
  在实际生活中,非专业生产者和专业生产者生产同样的产品,劳动时间相差很大,远远超过我们在上例中假设的程度。
  现在我们假设猎人捕杀一头鹿仍然只要一天时间,而捕杀一头海狸需要50天时间;渔夫捕杀一头海狸仍然只需要两天时间,但是捕杀一头鹿需要20天时间,那么交换比例的范围就扩大为从50:1一直到1:10(鹿:海狸),整个可成交范围大大地扩大了(见下图)。

需要更多的鹿 50:1      5:1    1:1       1:10 需要更多海狸
——————|————————|————|—————————|————————
猎人退出交换|       原来的可成交范围        |渔夫退出交换
|                       |
|-------扩大了的新成交范围-------|

  显然,非专业生产者和专业生产者在劳动时间上的差异越大,可成交范围也越大,即交换比例的不确定性越大。
  在实际生活中,两者劳动时间之比趋向于无限大,例如电视机厂(电视机的专业生产者)平均数分钟可以生产一台电视机,而一个普通人(非专业生产者)生产一台电视机,可能需要数年时间。因此,根据劳动时间确定的可成交范围实际上也是趋向于无限大的。
  对于非专业生产者根本无法生产的东西来说,其劳动时间等于无限长,所以此时的可成交范围是无限大的。
  因此,仅仅根据劳动时间,是不可能确定商品交换比例的。
在以后章节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最终确定交换比例还需要劳动时间以外的因素。
2-5,异种劳动的差异不会影响以上分析得出的结论
  马克思告诉我们,复杂劳动可以换算为简单劳动的倍数。因此,即使打鹿和捕杀海狸的劳动复杂程度不同,也可以预先换算成简单的劳动,除了数值有所变化之外,结论不会有任何改变。
实际上,以上结论和具体数值没有关系,只要以下两个事实成立,结论也就肯定成立。这两个事实是:
  1,生产同样的物品,非专业生产者花费的劳动时间比专业生产者多;
2,交换双方都不知道对方在生产中实际花费了多少劳动时间。
2-6,商榷:傻瓜不傻
  荣获1978-1983年全国通俗政治理论读物评选二等奖的《通俗政治经济学》写道:“没有一个商品生产者肯拿自己花了10小时劳动的产品去换人家1小时的劳动产品,除非是傻瓜。”(袁夏良,赵锦绣:《通俗政治经济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63页)
这里有两个地方值得商榷:
  1,这个“商品生产者”是怎么知道人家的产品只要一个小时就能生产出来的?
2,如果这个商品生产者要用20个小时才能生产出人家只用了一个小时就生产出来的东西,他用自己10小时的产品去交换,还是一个傻瓜吗?

使用道具

地板
东山再起 发表于 2013-6-18 17:18: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第三章:商品交换的实际比例取决于对异种劳动的估价和对商品的需求迫切程度等主观因素
3-1,商品的交换比例是在一个谈判过程中得到确定的
前面的分析表明,如果猎人和渔夫捕杀各种猎物的劳动时间(天数)如下表所示(符号*表示各人实际需要的物品):

        捕杀一头鹿        捕杀一头海狸
猎人        1        5(*)
渔夫        2(*)        2

  那么,海狸和鹿的交换比例将在下图所示的“可成交范围”内:

需要更多的鹿  5头鹿换1头海狸    1头海狸换1头鹿  需要更多海狸
————————|——————————————————|———————
  猎人退出交换       可成交范围        渔夫退出交换

  现在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具体的交换比例是多少?让我们仔细观察一下他们的所作所为。
  渔夫拥有海狸,但是需要鹿。他来到市场,寻找愿意用鹿交换海狸的人。猎人这时正好也在市场上,他拥有鹿,但是需要海狸。于是他们就开始讨价还价了。
  渔夫看见猎人身后堆放了六头鹿,就漫天要价说:“我用一头海狸换你六头鹿,好吗?”
  猎人在心里一盘算,“我用抓五头鹿的时间就能捕捉一头海狸,你这不是斩人吗?”(斩人:上海方言,意为价格太高、卖主心太黑)于是,就地还价道:“两头海狸换一头鹿。”
  渔夫当然不会接受。因为他捕杀两头海狸需要四天,而打一头鹿只需要两天时间。
  他们抬头看看四周,既没有用鹿换海狸的人,也没有用海狸换鹿的人,因此,只能继续和对方谈下去。为了能够成交,他们都逐渐降低自己的要价,渐渐进入上图中的“可成交范围”。
  对方的要价进入“可成交范围”后,双方都开始动心了,因为比自己直接捕杀所需猎物节约劳动。但是,出于人类的本性,他们还想尽量压低对方的要价。
  尽管猎人实际上迫切需要海狸,但是他可能会说,他对海狸是无所谓的,如果要价太高,他可以考虑其它动物蛋白;渔夫可能会说“鹿肉味同嚼蜡”之类的话,尽管实际上他非常爱吃鹿肉。
  虽然他们都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但是因为市场上始终没有出现其他合适的交换对象,所以他们仍然耐心地你来我往,和对方周旋。与此同时,双方都进一步降低了自己的要价,逐渐向对方的要价靠拢。尽管如此,他们还不准备立即接受对方的价格,还想把它压得再低一点。
  猎人可能会诉说自己捕杀鹿如何困难,鹿是如何狡猾和敏捷,加上山高路险,老虎出没,等等。渔夫则会告诉猎人,海上是如何危险,风浪,鲨鱼,谁谁谁有去无回,等等。
  当他们再也找不出理由来说服对方时,就会告诉对方自己是花了多少时间才捕捉到这些猎物的(在实际生活中,小贩会告诉你“进价”是多少)。
  猎人会在情急之中说出自己捕杀一头鹿平均需要一天时间,而渔夫一听立即跳了起来,告诉猎人他捕杀一头海狸平均需要两天时间!尽管他们怀疑对方的诚实,但是仍然以此为基础开始了新一轮的讨价还价。
  猎人会说他的劳动是如何地复杂,学习这些技术花费了他好几年的工夫,他的猎枪如何昂贵,子弹则是进口的(开个小玩笑给读者解解闷)。渔夫则埋怨渔船是如何难以操纵,渔网的损耗是如何大,追踪鱼群需要多么复杂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
最后,渔夫说动了猎人,使他觉得既要驾驭渔船,又要搏击风浪、追逐鱼群,比自己在森林里打猎要困难得多,同样劳动一天,渔夫的确比自己劳累。于是,猎人逐渐向渔夫的报价靠拢,渔夫可能也会再作一些让步,最终他们得到一个双方都认可的交换比例。例如一头海狸换三头鹿。显然,这个“实际成交点”是落在“可成交范围”内的,见下图:

需要更多的鹿  五头鹿换一头海狸       一头海狸换一头鹿  需要更多海狸
————————|——————————|——————————|———————
  猎人退出交换        一头海狸换三头鹿       渔夫退出交换

  虽然,这个交换比例不过是笔者有意避开一头海狸换两头鹿这一比例而随意确定的,但是读者可以再次看出,斯密先生的断言“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不是必然的结果。
3-2,人类主观因素决定具体交换比例
上述分析表明,具体交换比例的确定要涉及到以下一些因素:
(1)对异种劳动的评价
  如果双方都认为某一方的劳动比较复杂、比较辛苦,交换比例就会向比较有利于这一方的方向移动。例如,猎人也承认渔夫的劳动比自己的复杂和辛苦,具体成交比例就比较有利于渔夫,渔夫用两天劳动的成果(一头海狸)可以换得猎人三天劳动的成果(三头鹿)。
  显然,这和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是一致的:复杂劳动可以换算成较多的简单劳动。
  但是,政治经济学认为:某种劳动换算成简单劳动的比例,是一个预先得到确定的常数。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决定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资本论》,第58页)
  如果说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换算是在生产者背后由一个“社会过程”决定的,那么,这个“社会过程”具体是个什么过程呢?是战争?是辩论?是投票?还是法律的规定?
  “似乎是由习惯决定的”,那么到底是不是由习惯决定的?这个“习惯”又是怎样形成的?
  李嘉图在《资本论》诞生以前曾经说过:“为了实际目的,各种不同性质的劳动的估价很快就会在市场上得到十分准确的调整,并且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相对熟练程度和所完成的劳动的强度。估价的尺度一经形成,就很少发生变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15页)
  看来,这个“社会过程”就是在供求关系的驱动下,市场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讨价还价;这个“习惯”实际上就是“估价的尺度一经形成,就很少发生变动”的同义语;“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虽然减少了论述时的麻烦,但是却掩盖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实: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是在市场上决定的。
  更重要的是,对各种劳动的估价是否真的“很少发生变动”,是很难说的。既然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是在市场上决定的,而市场不会“很少发生变动”,因此,这些换算比例必然也是经常变动的。
  某两种劳动今天的换算比例可以在明天进行新的交换时作为参考,但是,明天这个换算比例到底是多少,是保持不变,还是增大或者减小,只有在明天的交换结束以后才能见分晓。
  因此,把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简化为常数,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
  劳动的价值与人们对劳动的估价有关、劳动的价值是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时得到确定的,这些事实充分说明:用劳动价值来作为商品价值绝对的度量尺度,是存在问题的。
  根据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劳动的复杂程度”。虽然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可以在生产中精确地测量,但是,由于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是在交换时才确定下来的,所以,商品的价值只有到了市场上、在交换结束以后才能最终确定下来。因此,商品的价值不可能象该商品的重量一样,存在一个绝对的、不变的数值。相反,它的价值是相对的、也是经常变化的。
  因此,商品价值的确定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过程,不存在绝对的、客观的标准,相反,它是一个社会过程,涉及人类的主观判断。
马克思说:“商品的价值在商品进入流通以前就表现为商品价格,因此它是流通的前提,不是流通的结果。”(《资本论》,第179至180页)并引用其他人的话支持这一观点:“不是契约当事人决定价值;价值在成交以前就已经决定了。”(《资本论》,第180页脚注17。列特隆:《论社会利益》)上述分析表明,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2)需求的迫切程度
  如果猎人用鹿交换海狸是因为海狸的某个内脏可以用来作为药物医治母亲的急病;而渔夫却对鹿没有什么迫切的需要,他既爱吃鹿肉,也爱吃马肉,那么,由于猎人急于成交,而使他在渔夫的要价进入可成交范围不久,就同意成交,实际成交点偏左,比较不利于猎人,例如一头海狸换四头鹿;
  如果情况相反,是渔夫迫切需要鹿,而猎人不急于获得海狸,实际成交点就会偏右,比较不利于渔夫,例如一头海狸换两头鹿。
(3)谈判能力和技巧
  如果渔夫是一个狡猾的谈判者,尽管他迫切需要鹿,但是他掩饰得很好,结果使交换比例向有利于他、至少不向不利于他的方向移动。
  或者,渔夫的劳动并非如他所渲染的那样艰苦,实际情况可能是:在某个平静的海湾,可以很轻松地捕捉到很多懒洋洋的海狸。但是他的三寸不烂之舌使猎人相信他必须经过数日惨烈的搏斗才能捕捉到一头海狸。
  因此,性急的人、心软的人、善良的人(认为不应该骗人的人)、信息不全的人、表达能力较差的人,谈判能力就比较差,交换比例可能向不利于他们的方向偏移。
(4)供求情况
  如果市场上出现了第二个渔夫,两个渔夫都想用海狸交换鹿,而猎人只有一个,鹿的数量有限,不能同时满足两个渔夫的需要,渔夫之间的竞争就会使交换比例向有利于猎人的方向移动。
  竞争的存在,可以减少谈判能力差异等个人因素对交换比例的影响。市场上出现的第二个渔夫,会减弱第一个渔夫在谈判能力方面的优势对交换比例的影响,甚至使这种影响消失。
  竞争等效于使更多的人参加对异种劳动的估价。随着参加人数的增加,各种因人而异的偏差,会相互抵消。
  渔夫们会不会因为竞争过分激烈而使海狸对鹿的交换比例降低到可成交范围最不利于渔夫的一端(下图可成交范围的右侧边缘)、一头海狸只能交换一头鹿这一比例?

需要更多的鹿  五头鹿换一头海狸       一头海狸换一头鹿  需要更多海狸
————————|—————————————————————|———————
猎人退出交换         可成交范围         渔夫退出交换

  我们不能肯定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发生。但是,交换双方随时都在对两种劳动的复杂和艰苦程度进行估计。当鹿和海狸的交换比例达到一定数值时,某个比较敏捷的渔夫会首先发现,在市场目前的交换比例,打猎比捕鱼有利。当额外的利益大于他改行所遇到的麻烦(例如学习技术和移居山林的成本)时,他就会正式改变自己的职业,改行去捕杀鹿。
  于是,市场上少了一个渔夫,却多了一个猎人,渔夫之间的竞争减弱了,而猎人之间的竞争开始了,其结果是实际成交点又向左面(有利于渔夫的方向)移动。
  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对劳动复杂和艰苦程度的主观判断,在竞争和劳动力的流动机制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们可以看到,供求不平衡引起劳动力从一个行业流动到另一个行业里去,而劳动力的流动又反过来改变商品的供求情况,直至供给和需求到达一个平衡位置。但是,这个平衡点和人们对劳动的复杂和艰苦程度的主观判断有关,而且是经常变化的。如果今天大多数人认为渔夫的劳动比较复杂和艰苦,对应供求平衡点的交换比例就偏向比较有利于渔夫的一侧;明天大多数人改变了看法,认为猎人的劳动比较复杂和辛苦,这个平衡点就偏向有利猎人的一侧。

本书第二章的分析表明:仅靠劳动时间这一个客观因素无法唯一地确定商品交换比例;本章的分析则表明:商品交换比例的确定无法避免人类主观因素的影响。

使用道具

7
东山再起 发表于 2013-6-18 17:19: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3-3,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商品的交换价值和商品包含的劳动价值
  在实际生活中,“等价交换”这一概念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因为人们都认为只有价值相等的东西才能相互交换。
  政治经济学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只有一个内容:生产商品时消耗的劳动价值,即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价值之和;因此,商品的交换价值恰好等于商品包含的劳动价值,随后便用“商品包含的劳动价值”代替“商品的交换价值”,并简称“价值”;“商品按照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被简称为“等价交换”。
  但是,“劳动价值相等”这一“等价交换”和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说的“等价交换”是完全不同的。
  人们通常所说的“等价交换”是“商品按照交换价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这不是、也不能用来证明“商品按照生产中耗费的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
  前面的分析表明,即使商品生产中不涉及资本,确定商品的交换比例也要涉及到非劳动因素,例如人的主观判断、商品的供求关系等,而且商品的价值本身是在交换过程中得到确定的,因此,不能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只有一个内容——生产这一商品所消耗的劳动价值,也不能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总是等于生产中耗费的劳动价值。
  交换价值和劳动价值之间的区别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1,商品按照交换价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
  2,因为商品的交换价值和商品生产时凝聚的劳动价值是两回事,所以商品的交换价值并不总是恰好等于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价值;
  3,机器等物化劳动可以代替人类劳动(见本书第七章),所以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价值,并不恰好等于生产商品时凝聚的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
4,因此,可以相互交换的商品中包含的人类劳动价值不一定相等(参见下图)。

商品A: |-------- a --------|---- b ----|-------- c --------|

商品B: |-- a --|------------ b ------------|------ c ------|

图3-1,交换价值和劳动价值之间的关系
  线段总长度为商品的交换价值,A、B两种商品可以相互交换,因此交换价值相等。
  其中:a=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b=非人类劳动(动物和机器等物化劳动的劳动)创造的价值,c=交换价值的其它组成部分,例如资源稀缺性因素(对“供求平衡”的分析见本章3-4节)。
  商品A为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在总交换价值中,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比例较高,而商品B为资本密集型产品,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比例较低。
  (商品生产中耗费的原料、机器等物化劳动的价值以及人类劳动力本身的价值,也是由以上三部分组成的,已经分别包括在a、b和c中了)。

  交换价值中的资源稀缺性因素(上式中的c),只有在商品生产中没有使用具有稀缺性的资源、或者使用的资源相对于需求来说供应非常充沛时,才会等于0。例如只使用空气或海水作原料,并且只使用供应远远大于需求的普通体力劳动者,才有c=0。
  交换价值中存在稀缺性因素,是因为商品生产使用了具有稀缺性的资源后,这一商品本身也具有了某种稀缺性。为了获得这种具有一定稀缺性的商品,需求者们必须相互竞争,只有付出代价(其它具有交换价值的商品,或者货币)较大者可以获得。显然,商品的稀缺程度越大、或者需求越大,交换价值中稀缺性因素部分c也越大。
  政治经济学在说“交换价值等于劳动价值”时,实际上有一个未加说明的假设:“商品生产所使用的资源和需求相比,供应是无限的”。然而这一假设和绝大部分商品的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说,这一假设只能在人类历史的早期、人口稀少、资源丰富、商品非常简单时能够成立。
  总之,我们在使用或者接触“商品价值”这一概念时,必须首先明确它的具体含义,它是指“商品的交换价值”,还是指“商品生产中耗费的劳动价值”。
  “价值”的本来意义是人类对某种事物的主观判断的结果。这种结果是因人因时而异的。例如,有些人觉得某本书很有价值,另外一个人则认为没有价值,有的时候还会加上一个形容词,说“没有丝毫价值”;但是过一段时间,同一个人可能又会改变思想,觉得这本书“非常有价值”。
  在现代经济学中,“价值”仍然被用来表述人们对某种事物的主观判断结果。但这一概念在现代经济学中很少被使用,看来最主要的原因是无法定量测算人类的主观行为。现代经济学直接使用“价格”,显然不仅仅因为它是实际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参数,而且因为它可以被精确的测量和计算。
如果说“商品按照交换价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那么交换价值(简称“价值”)和价格之间是什么关系呢?笔者认为可以概括如下:
价值是人们头脑里(观念化)的价格,价格是物质化了的价值;
  价值是模糊的价格(一个数值范围),价格是精确的价值(一个确定的数值)
3-4,“供求平衡点”无法成为计算价值的基准点,因为存在无数个“供求平衡点”
  也许很多人会认为:以上所列举的三个非劳动影响因素:需求的迫切程度、谈判能力的差异和供求情况,都可以归结为供求关系对交换比例的影响。而在供求平衡时,两种可以互相交换的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价值必然相等。
  这一观点的前提是:供求平衡点只有一个,而且是唯一的。这个唯一的平衡点,就象温度零度一样,可以作为计算商品价值的绝对参考点。
  但是,对于生产中使用了具有稀缺性资源的商品来说,供求平衡点并非只有一个,而是有无数个(未使用稀缺性资源生产的商品也有无数个供求平衡点,但是每个点对应的价格相同)。
  我们假设海狸和鹿的交换比例是1:2时,供求平衡;当市场对海狸的需求增加以后,由于海狸的繁殖和生长速度是恒定的,即使渔夫们加倍努力,捕获量有所提高,但是仍然不能满足全部需求。于是,一部分迫切需要海狸的人愿意用较多的鹿来交换,海狸的交换比例提高,例如提高到1:3(一头海狸交换三头鹿),那些不怎么迫切需要海狸的人不愿意用三头鹿交换一头海狸,便放弃对海狸的需求,结果,海狸的供应和需求以一个较高的交换比例(1:3)和较大的供应量达到新的平衡(见图3-1)(注3-1,注3-2)。

  也就是说,对应不同的需求情况,海狸和鹿在交换比例为1:2和1:3时都是供求平衡的。那么在哪一个供求平衡点上双方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价值是相等的呢?一头海狸包含的劳动价值是与两头鹿中包含的劳动价值相等,还是与三头鹿中包含的劳动价值相等呢?
  一根供应曲线上有无数个点,有多少种需求状态,就会有多少个供求平衡点;同样道理,一根需求曲线上有无数个点,有多少种供应状态,就会有多少个供求平衡点。所以,用供求平衡点作基准计算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价值,显然是不可能的。
  归纳起来,即使供求平衡,商品交换也不一定遵循“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因为:
  1,异种劳动的交换比例不是客观常数,其确定受到人类主观判断的影响,所以“劳动价值”不是一种客观的度量手段;
  2,异种劳动的交换比例是在交换中确定的,所以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价值本身是在交换时确定下来的。因此,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价值的量相等,不是商品能够交换的原因,而是商品成功交换的结果;
  3,不存在唯一的供求平衡点,所以无法排除劳动以外的因素对交换比例的影响。

…………………………………………………………
注3-1:
也许有人会以“需求没有得到全部满足”为由否认第二点为供求平衡点。但是,我们应该知道,“供求平衡”不是指所有潜在需求都得到满足,因为这样定义的需求量肯定是无穷大。例如,每个人都希望有一辆自己的汽车,我们不能因为对汽车的潜在需求永远不能得到全部满足,而否认在一定条件下汽车可以实现供求平衡。
注3-2:
  “需求变化”指的是由于出现某种因素,使得人们在同样的价格下,对某种商品的需求量增大。表现在供求曲线图上就是需求曲线移动到了新的位置上(也可以画一根新的需求曲线来表示变化后的需求情况),而不是供求平衡点沿原需求曲线向需求量增大的方向移动。
  以苹果为例,价格较低时人们吃得多一点,价格较高时人们吃得少一点。例如价格为每斤3元时,每人每月平均吃4斤,价格为每斤5元时每人每月吃2斤。这形成一根需求曲线。供应曲线与之相交点即为供求平衡点。
  后来,某教授写了一篇文章,介绍说每天吃苹果可以防止癌症,这导致人们多吃苹果。结果,在同样的价格,苹果的需求量提高了一倍,价格为每斤3元时,每人每月平均吃8斤,价格为每斤5元时每人每月吃4斤。这形成一根新的需求曲线,它位于第一根需求曲线右上方,供应曲线与之相交的点即为新的供求平衡点。
  绝大多数情况下需求曲线的斜率是负的(价格上升,需求下降),如果“需求增大”指的是供求平衡点沿需求曲线向需求量增大的方向移动,就会得到荒唐的结果:需求增大,反而导致价格下降。
  只有供应情况发生变化,例如在同样的价格供应量增大、供应曲线向右移动(或者说在原供应曲线的右边出现了一条新的供应曲线),供求平衡点才是沿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向价格下降、需求量增大的方向移动,这是因为供应增加,价格下降,所以需求量增大。
  政治经济学并不否认这一基本事实:价格下降,需求增大,反之亦反。马克思在谈到劳动生产率提高、产量增大时说:“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现在表现为24件商品,而不是过去的12件商品。因此要卖掉—个工作日的产品,他就需要有加倍的销路或大一倍的市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的商品只有降低价格,才能获得较大的市场。”(《资本论》,第353页)。所以在讨论政治经济学中的命题时,同样可以使用供求关系曲线。
…………………………………………………………

使用道具

8
东山再起 发表于 2013-6-18 17:19: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3-5,商品价值随供求关系变化而变化
  对海狸需求的增大,引起海狸和鹿的交换比例从1:2上升到1:3,如果一定要用劳动价值论来解释,也是可以的。例如可以这样解释:
  市场对海狸的需求提高以后,近海的海狸不能满足需求,部分渔夫到较远的海洋中去捕捉海狸,增加了额外的劳动(海狸是稀缺性资源);或者解释为,市场对海狸的需求提高以后,原来的渔夫忙不过来,其他行业的人改行捕杀海狸,而新渔夫熟练程度较低,劳动时间较长(熟练的渔夫是稀缺性资源)。对于全社会来说,这都意味着“生产”海狸的平均劳动量增加了,所以现在交换一头海狸需要较多的鹿,由原来的两头增加到三头。
  虽然过去一头海狸包含的劳动价值等于两头鹿包含的劳动价值,但是现在一头海狸包含的劳动价值和三头鹿包含的劳动价值相等。因此,“商品交换遵循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仍然成立,商品的价值完全由生产中耗费的劳动的价值构成。
  但是,这种解释方法意味着商品的价值是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而不仅仅商品的价格才具有这种性质。
  显然,只有在生产商品时没有使用稀缺性资源,商品的价值才与供求关系无关,而这一先决条件只有在人类历史的早期阶段才可能存在。
  政治经济学并不考虑生产资料的稀缺性问题,这是它和客观实际存在距离的重要原因之一。
3-6,不给出确定异种劳动换算比例的具体原则和方法,导致劳动价值论解释的随意性
  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不论是根据“习惯”决定的,还是交换双方讨价还价决定的,目前都没有人提出确定它的原则和方法,因此,不论交换比例是多少,任何人都可以认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价值相等,并宣称商品交换遵循了“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
  例如,海狸和鹿的交换比例为1:2时,劳动时间相等(两天劳动交换两天劳动),我们可以说捕杀海狸的劳动和打鹿劳动一样复杂,换算比例为1:1,所以一头海狸包含的劳动价值等于两头鹿包含的劳动价值。
  当海狸和鹿的交换比例为1:3时,虽然劳动时间不相等(两天劳动交换三天劳动),但是只要认为捕杀海狸的劳动比打鹿劳动复杂1.5倍,就仍然是劳动价值相等的交换。
  因此,不论海狸和鹿按照什么比例交换(即使超出前述的可成交范围),只要相应调整两种劳动的换算比例,“商品按照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交换”就始终能够成立。
  换句话说就是:任何比例的交换,都是劳动价值相等的“等价交换”;世界上不存在劳动价值不相等的“不等价交换”。
  另一方面,当海狸和鹿按照1:2的比例进行交换时,尽管劳动时间相同(两天劳动交换两天劳动),但只要认为捕杀海狸的劳动和打鹿劳动的复杂程度不同,这一交换就不是等价交换。
  因此,任何比例的交换,都是劳动价值不相等的“不等价交换”,世界上不存在劳动价值相等的“等价交换”。
  上述分析提醒我们,不给出确定异种劳动换算比例的具体原则和方法,劳动价值论是不可能成为一门科学的。
  当代一些马克思经济学研究者,以为马克思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换算问题上忘记了详细分析,所以投入了很大的精力,试图完善他的论述。他们提出了各种极其复杂的数学模型,希望能够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之间建立起一种换算关系,但是结果令人很不满意。(朱钟棣:《西方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
  也许,他们应该在建立数学模型之前先建立逻辑模型。如果他们“从问题开始的地方开始研究问题”,他们应该能够认识到: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根本就不是常数,而是随市场情况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因此是无法预先计算出来的(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预测是另外一回事,因为在计算时参照了“市场情况”,其结果仍然是“市场”的)。
  也许,他们应该怀疑的不是马克思是否疏于详细分析,而是“商品按照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这一原则本身。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40 + 40 + 1 + 1 + 1 学术态度端正

总评分: 经验 + 40  论坛币 + 4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9
crj302 发表于 2013-6-18 18:27:31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写了这么多还不及我的几百字文章的深度

使用道具

10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6-18 21:27:2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电子信箱:fishman_uu@hotmail.com
=================
难道黄佶也自认为自己是“休闲型钓鱼的卖鱼人”?
还真的存在“英雄所见略同”。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21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