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东山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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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异论——关于商品交换和利润来源的思考(黄佶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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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再起 发表于 2013-6-21 09:28:50
7-3,人类劳动没有神秘之处
人类的体力劳动,可以归纳为两种主要形式:
  1,改变物体的空间位置。例如搬运谷物;
2,改变物体的几何形状。例如锻造工件。
  这两类活动在很多时候是交织在一起的。例如,锻造工件首先需要改变铁锤的空间位置:高高地抡起铁锤,使它获得足够的势能;然后加速挥下,打在烧红的工件上,使其改变几何形状。
人类的脑力劳动,可以归纳为三种主要形式:
  1,在存在内在联系的事物之间建立对应关系。例如,根据英语和汉语的文字和语法之间的对应关系,把一篇英语文章翻译成中文;
2,归纳和总结。例如把搬运谷物和挥动铁锤这两种劳动归纳成一种劳动:改变物体的空间位置;
3,创造性的思维活动。
  人类的这些活动,除了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并没有什么神秘之处,完全可以由物化劳动(动物和机器——电脑也是一种机器)来完成。牛代替人类拉动犁具,汽车代替人类运输货物,车床代替人类加工零件,电脑用人类根本无法达到的速度搜索资料、进行语言翻译,等等,早已不是幻想。  
7-4,物化劳动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代替人类进行劳动
  我们来观察一下人类劳动的过程。例如,一个农民在耕地时,会用眼睛观察劳动的对象——土地,判断离开地块边缘的距离以及泥土被翻开的程度,如果没有到达地块的边缘,就继续前进;如果土地较硬、锄得太浅就需要加大力气。然后由头脑整理全部信息,并指挥手臂挥舞锄头,以改变劳动对象的形态。
  因此,人类劳动是由一些基本环节反复循环构成的:

  观察劳动对象 —→ 和预定目标比较 —→ 控制工具(在没有工具时人类直接使用自己的肢体,例如手)—→ 推动工具施加作用力于劳动对象 —→ 再次观察劳动对象 —→ 和预定目标比较 —→ ……

这些基本环节实际上就是构成人类劳动过程的基本组成部分:
  1,观察劳动对象——例如农民用肉眼估计泥土被翻开的程度;工人用游标卡尺测量工件的尺寸;
2,和劳动目的比较——例如把泥土实际翻开的深度和预期值相比较,并判断是否需要再锄一下;把工件的实际尺寸和图纸规定的尺寸进行比较,判断是否需要继续切削;
3,控制工具运动——例如把锄头的刃部对准土地;工人要用锉刀加工一个平面,则必须使锉刀保持水平运动;
4,推动工具运动——把力量施加到工具上,使工具对劳动对象产生作用。例如挥动锄头使锄头的刃部切入泥土;前后移动锉刀,利用锉刀上的尖齿切削工件的表面。
  物化劳动代替人类劳动,往往从第四个组成部分开始,因为这一部分花费人类体力最大,却又最容易被代替。例如利用动物(牛、马)牵引犁具耕地;电钻依靠电力推动钻头旋转,工人只要控制进刀点和进刀量,就可以了。
  控制刀具按照一定的方式运动,也是机器的特长。我在工厂学徒时花了很多时间练习保持锉刀水平,但是刨床的两根导轨可以保证刀具始终水平运动。
  电子技术的应用,使人类劳动的前两个组成部分也逐步由物化劳动来完成。例如,待加工零件的图纸预先存储在电脑里,测量到的数据在电脑里自动完成比较,并判断是否需要继续加工。
  随着电脑性能的大幅度提高,完全没有机械运动的脑力劳动(例如语言翻译)也逐步由机器(电脑)来完成其大部分工作。
  在可以预见到的将来,一切有规律可循的劳动过程,都可以由机器完成,除非存在经济上的障碍(成本过高)或政治上的障碍(影响就业)。
  因此,物化劳动已经在很多场合部分或者完全代替人类进行劳动,而且其应用范围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物化劳动代替人类劳动,并不一定需要非常复杂或者尖端的技术。早在古代,人们就利用牛和马代替人类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冲床上增设一个简单的装置,就可以代替工人添料,既可以整天连续工作,又大大减少了工伤事故。
7-5,从劳动结果来看,机器劳动和人类劳动没有区别
  如果一个人没有看到劳动过程,只看到劳动结果(已经耕好的土地、运到指定地点的谷物、加工好的零件等等),他根本无法判断劳动者是动物、是机器还是人类。除非他根据以往的经验,知道需要繁重的体力劳动时往往有动物参加劳动,干得更快更好的往往是机器。
  正如马克思所说:“根据小麦的味道,我们尝不出它是谁种的”(《资本论》,第209页)。
  归纳起来,说“机器可以劳动、可以创造价值”的理由是:
  1,人类劳动并没有什么神秘的特殊性,动物和机器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代替人类劳动;
  2,动物和机器劳动的结果和人类劳动的结果不存在本质的区别。即使存在区别,往往是因为动物能够完成比较繁重的体力劳动,而机器生产的产品优于人类劳动的产品。
7-6,是否具有目的性,不能成为判断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依据
  马克思说:“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资本论》,第202页)
  很多人以此作为坚持“动物和机器等一切物化劳动不可能创造价值”的根据。然而:
  1,至今为止,我们人类无法确定蜜蜂在建造蜂房前头脑里是否已经具有一个“观念的”蜂房;
  2,没有人说明为什么头脑里预先没有一个“观念的产品”,其行为就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
  3,从原料到最终消费品,要经过的环节趋向于无限多,每一个环节上的劳动者只需要按照上一级管理者的指示完成自己的工作,没有必要,在很多时候也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参加制造的产品最终的用途。
  工人按照工程师的指示或者按照图纸加工零件,而不必知道零件的最终用途;机器作为工人肢体的延长或者工人本身的替代物,也不必预先知道自己工作的最终目的。
  所以,劳作者的头脑里预先有没有最终产品的“图象”,不能作为一个判据,用来判断这一劳作是否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
  即使可以用“预先有无产品的图象”作为标准,来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属于“能够创造价值的劳动”,也不能否认机器不能劳动、不能创造价值。例如,自动机床在开始工作前,它的电脑里已经被输入了产品的全部图纸和尺寸——即“观念的产品”。
  引起“物化劳动能否创造价值”这一困惑的根源,是对商品交换价值的错误理解。认定商品除了具体的使用价值之外,唯一的共同属性就是“人类劳动的凝结”,并据此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就是商品生产中消耗的人类劳动的价值,本身就是一个人为的主观论断,应该经受实践的检验。
  实际上,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不是构成商品交换价值的唯一元素,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动物和机器等物化劳动创造的价值和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共同构成了一件商品的交换价值。
  如果把“物化劳动能否创造价值”这个问题完整地写成“物化劳动能否创造交换价值”,结论就会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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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再起 发表于 2013-6-21 09:29:33
7-7,物化劳动在劳动时需要人类照料,不能证明物化劳动不能劳动、不能创造价值
  认为全自动工厂能够自行创造价值的经济学家,在和批评者辩论时,最大的困难就是找不到一个纯粹的“全自动工厂”作为实例。因为任何“全自动”工厂都离不开人,即使在生产过程中的确不需人操作和照看,但还是需要按电钮启动机器的人,以及维护保养自动机器的人。
  反对机器创造价值的人总是争辩说按电钮的工人创造了全自动工厂产品的新增价值。尽管这在情理和常识上都说不过去,但是谁也不能真正地驳倒他们。原因很简单,劳动价值无法定量计算。否则,我们只要计算一下产品的价值,比较一下按电钮劳动的价值,看看是否相等,就一清二楚了。
  这也是“机器创造价值”问题久辩不清的根本原因,若想搞清楚这个不仅在学术上、而且在实践中也很有意义的问题,我们必须换一种方式。例如总量比较法。
  假设一个邮递员步行送信的话,每天可以给20户人家送信。他买了一辆自行车以后,每天可以为40户人家送信。虽然自行车离开了邮递员寸步难行、更不可能送信。但是,从总的效果来看,一个邮递员加一辆自行车等于两个邮递员,所以这辆自行车是一个“等效的邮递员”。
  在分析机器创造价值问题时,可以采取同样的思路。如果一台机器在两个工人的照料下,可以完成一百个使用简单工具的工人在同样时间里完成的工作,那么,这台机器就等效于98个工人。尽管这台机器不能离开那两个工人,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它能够代替人类劳动、能够创造价值。
  当然,坚持机器不创造价值的人可以假设年轻工人劳动的复杂程度是老工人的50倍,两个年轻工人恰好等于100个老工人,进而得出机器没有创造价值的结论。所以,上述分析仍然不能确定机器是否创造了价值。
  实际上,在劳动价值论的框架中,这个问题是无法解决的。如果一台机器加上两个年轻工人可以代替1000个老工人,同样可以假设年轻工人的劳动比老工人复杂500倍,从而“证明”机器没有创造价值。如果两个年轻工人加上一座全自动工厂可以代替10000个工人的劳动,只要假设小伙子们的劳动复杂了5000倍,仍然能使“机器不创造价值”的观点立于不败之地。
  当全世界都在积极发展科学技术的时候,当外国人用机器生产的大量商品正在中国市场上攻城掠地、大赚其钱的时候,我们中国人却还在争论机器能否创造价值这个问题,本身就是非常滑稽可笑的。
  面对显而易见的答案,仍有很多人坚持“物化劳动不能创造价值”的观点。笔者相信他们并非有意坚持谬误。他们的问题仅仅在于:把理论和实践的位置摆错了。
  劳动价值论以人为规定价值来源作为整个理论的基础,本身就存在接受客观实践检验的必要性;但是,每当遇到理论和实际情况不符时,这一理论的坚持者们总是毫不犹豫地认为理论不可能存在问题;而“劳动价值”的不可测算性,以及由此产生的价值理论的随意性,又使得坚持者们总是能够自圆其说,化险为夷。
尽管劳动价值论可以借助劳动价值的不可测算性,在所有挑战者面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但是这种捍卫方式本身将使这一理论的生命力逐渐消失。一个理论最终的价值不在于能否自圆其说,而在于能否解释世界。
7-8,物化劳动创造的价值属于物化劳动的拥有者。对物化劳动不存在“剥削”问题
  一头耕牛属于农民,牛创造的价值就属于农民。一台机器是某个资本家买来的,机器创造的价值就属于这个资本家。一条自动流水线是国家投资建设的,它创造的价值就属于国家代表的全体人民。
  物化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但是购置物化劳动需要资金,因此,物化劳动创造的价值归其所有者拥有,是对“忍欲”即推迟消费的奖励。
  让物化劳动具有劳动能力、并且不断提高物化劳动的劳动能力,需要科学技术,所以物化劳动创造的价值归其所有者拥有,是对发展科学技术者的奖励。
  曾有读者提出,使用物化劳动来创造价值,并拥有物化劳动创造的价值,就是剥削物化劳动,例如剥削牛。而“剥削牛”听起来似乎十分荒唐,因此物化劳动不存在创造价值的可能性。
  问题是,“剥削”这一概念只能用于人类,用于人类之外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让牛耕地而不分红利给它是剥削,那么人类杀牛吃肉取皮又属于什么行为呢?
7-9,人类使用机器部分或全部代替自己劳动,是人类进步的表现,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
  人类利用自己的肌肉驱动工具,改变劳动对象的形态,仅仅是人类劳动的低级阶段。人类利用自己的智慧,利用对自然规律的掌握,设计和建造出可以自行运转的系统,在不需要人参与的情况下,利用自然界的力量自动地为人类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新的产品或提供服务,这才是人类劳动的高级阶段。
  价值创造过程需要的人类劳动越来越少,恰恰是人类进步的表现,是人类劳动的目的之一,也标志着人类从机械地劳作中解放出来、可以更多地投入创造性的劳动(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
  回顾人类历史,可以清楚地发现这么一个规律:人类生产力提高的过程,也是人类不断使用物化劳动代替自己从事劳动的历史。人类首先努力从单调重复而繁重艰苦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用动物和机器代替自己从事纯体力劳动,解放了自己的肌肉;电子技术的发展和电脑的诞生则使人类开始从单调重复、不需要创造性思维的脑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走上了解放大脑的征程。
如果说“劳动创造了人”,那么,“利用物化劳动代替人类劳动改善了人”。利用物化劳动代替人类劳动,使人类劳动从以体力劳动为主要内容,发展到以脑力劳动为主要内容,并使脑力劳动的内容向思考、创新方面发展。显然,两个世纪前的旧劳动观应该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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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再起 发表于 2013-6-21 09:30:09
7-10,用新的劳动观解放工人阶级
  我高中毕业后在工厂里当过一年多工人,我所在班组的工作是制造和维修小型冲床使用的模具。冲床需要工人用手添加原料和取出成品。长时间的机械性动作常常使工人操作失误,导致手指被冲床压伤或压断。和我同时进厂的一位同龄人没多久就失去了一个指甲。如果命运把我安排在冲床车间,我肯定也难逃厄运。
  我的师傅设计和制造了一个装置,可以自动送料,成品则会自动弹出。但是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当时为70年代末),自动装置工作得很不稳定,维护所需的工作量很大,更无法为其余冲床安装这种自动装置。我当时常想,使用自动送料装置后多出来的工人,如果能够调整到我们班组来,学习制造和维修自动送料装置的技术,那么就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使越来越多的工人从危险的冲床下解放出来。
  显然,用机器代替人类劳动,把原来的简单劳动者培训成高级劳动者,发明和制造更多的机器、解放更多的劳动者,对工人阶级的切身利益来说,其价值显然要远远超过华而不实的理论和口号。
  剥夺资本不能真正解放工人阶级。只有让工人阶级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资本相结合,使他们成为物化劳动的驾驭者,才能真正解放他们。
7-11,一个值得注意的理论:无形价值论
  无形价值论认为,科学技术是一种无形价值。在开发科学技术时付出的一份劳动,可以无数次地、以无形价值的形式,包含在无数件使用了这一科学技术的产品中。
  如果一种产品使用的技术具有的价值是W,生产一件这种产品需要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之和是V,那么生产500件这种产品,投入的劳动是:W+500V;而500件产品的价值是500(W+V),即500W+500V,因此科学技术创造的总价值是499W。显然,生产的产品数量越大,科学技术创造的总价值量也越大。
不仅科学技术如此,文化创作方面的劳动成果也具有这种性质。
(王书瑶:《无形价值论——精神生产、科技进步的价值理论》,东方出版社,1992年11月第一版)
  当然,这一理论也有必要作一些修正,以便更加接近客观实际。
开发一项技术(如电脑软件)或者创作一件文化产品(例如一部电影)所投入的劳动相对于一件最终产品的价值来说,是一个庞大的天文数字,例如拍摄一部电影,少则几十万,多则几个亿,但是一张电影票只需十几或几十元。因此,上述W是一个巨大的数值,商品价格不可能等于W+V,而必须远远小于这个数值,否则销售量极小甚至等于零。
  因此投资者必须承担巨大的风险,必须卖出足够数量的产品,或者争取到足够数量的消费者,才能实现收支平衡,进而获得利润。因此产品的最终价值中应该包含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这一“心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请见本书第九章)。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他购买的商品中的价值来自商品中包含的无形价值,即上述的W(例如光盘中拷贝的电脑软件),而W的数值非常巨大(等于创造这一无形价值时投入的总劳动价值),所以按照W+V的公式计算出来的产品价值是非常巨大的。
  但是从生产者的角度看,由于产品数量巨大,巨额投资(W)被分散在大量的产品上,因此平均每件产品的成本很低,低于消费者愿意支付、或支付得起的价格。
  同样一件产品,消费者认为价值很高,而生产者可以保持合理的成本,因此,只要价格在两者之间,低于(实际上是远远低于)前者,高于后者,那么,消费者可以得到巨大的利益,生产者也有利可图(见下式),因此,含有无形价值的商品交换时也不必遵循“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

  (W/n)+ V < P < W+V ≌ W        (< 表示“小于”,≌ 表示“近似于”)

  其中:W是无形价值,n是产品总产量,V是生产一件产品所需的有形价值(例如刻制一张光盘所需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之和),P是产品售价。
  (W/n)+V是产品的实际成本,W+V是消费者眼里产品的价值,因为W大大大于V,所以W+V近似等于W。
由于n是一个很大的数值,所以,(W/n)+V大大低于W+V,价格P介于两者之间,既有利于消费者,生产者也可以获得利润。这一利润可以解释为“消费者酬谢”(请见本书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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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sseau 发表于 2013-6-21 12:18:03
hj58 发表于 2013-6-20 22:11
“耗费两天打的海狸完全不可能跟只需要耗费一天打的鹿交换,否则不属于经济学讨论范畴。”


豁哟,你太牛了,你说不可能就不可能了?你说不属于经济学讨论范畴就不属于了?

交换双方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劳动时间,双方怎么按照劳动时间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
在简单非经济学范畴的交换中,交换物品在多大可能上取得是双方几乎立即就获知的。
在复杂的经济学范畴中,交换的产品或者对象会通过一般交换媒介会非常快地被双方获知。这当中会有迟滞,这也是为什么市场价格的波动有传导机制发生的原因。而交换的对象本质上决定于劳动而不是其它非本质的原因恰恰是价格围绕价值进行波动的实质原因。

如果交换不是通过劳动来决定,那么也就是说交换不决定于生产。如果交换不决定于生产,那么交换对象显然必须是全部由自然一开始就自动供给的。如果交换的对象一开始就只由自然自动供给,那么交换显然决定于上帝。
如果交换决定于上帝,那么经济学真是一门太简单不过的学问——烧香祷告即可。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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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sseau 发表于 2013-6-21 12:47:16
hj58 发表于 2013-6-20 22:14
我不需要智商比你高。我只要观点正确就可以了。
我很赞赏!你的这个回复。


如果交换的比例不是由劳动决定,那么显然就是由其它因素决定。
你是工科博士,我们就用点数学字符来说明问题,可能你更能发挥你的优势。
假设交换由非劳动因素决定或者劳动只是决定交换的因素之一,那么显然决定交换的价值有N多种。
问题变为:N种因素究竟是决定了N种交换比例还是N种因素决定了一种交换比例?亦或N种之一就可以决定N种交换比例?
如果说N种因素决定N种交换,或者N种因素之一就可以决定N种交换比例。那么就是说,交换对象的交换比例以任何数字出现都是合理的或者说都是可以的。
如果我们人类的研究对象在现实中都是任意数字且在无穷大的范围内进行随机变动,那么人类对这种研究对象的认知是否可能?贝克莱要笑不动了。
显然,我们的认知基于这样一个事实作为前提,即:我们的研究对象尽管可能在任意数字上变动,但我们认为其有一个规律。这个规律使得我们可以在一个限定的范围内研究和确定它。
我们承认N种因素可能会导致N种变动,但当我们说变动规律由什么决定时,我们根据数学原理确知,决定性因素只有一种,否则这个研究对象在数学上“不可解”或者说在哲学上“不可知”。
代数方程的原理已经不是高深的知识,高中生都已经熟知这些规律。问题在于,这个规律如何在一般意义上进行运用而不是仅仅拿来解题才是你作为博士学位的获得者应该有的素养。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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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58 发表于 2013-6-21 13:13:02
Rousseau 发表于 2013-6-21 12:47
我很赞赏!你的这个回复。
我只需要证明劳动时间一个因素无法决定交换比例,就足够了。至于其它因素对交换比例的贡献有多大、具体如何影响交换比例,和我的研究无关。
是是非非《资本论》(《资本异论》的卡通版),欢迎索取

57
hj58 发表于 2013-6-21 13:13:48
clm0600 发表于 2013-6-21 09:30
马克思可没有死抱着等价交换不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承认存在很多不等价交换。
你就是不断地绕开核心话题。
是是非非《资本论》(《资本异论》的卡通版),欢迎索取

58
hj58 发表于 2013-6-21 13:18:38
Rousseau 发表于 2013-6-21 12:18
在简单非经济学范畴的交换中,交换物品在多大可能上取得是双方几乎立即就获知的。
在复杂的经济学范畴中 ...
“如果交换不是通过劳动来决定,……”语焉不详。

什么叫“劳动决定交换”?

我的观点是“仅仅劳动时间一个因素无法决定交换比例”。
是是非非《资本论》(《资本异论》的卡通版),欢迎索取

59
Rousseau 发表于 2013-6-21 13:59:48
hj58 发表于 2013-6-21 13:13
我只需要证明劳动时间一个因素无法决定交换比例,就足够了。至于其它因素对交换比例的贡献有多大、具体如 ...
是什么决定什么而不是什么影响什么。
劳动决定价值,非劳动因素影响而不决定价格。
价格是商品一般与特定商品的个别交易比例,而价值是一般商品与一般商品的一般交换比例。

当你的所谓交换比例仅指商品一般与特指的商品在个别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时,你对价值与价格,决定与影响,交换比例与交易价格等相应概念极其混乱。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60
Rousseau 发表于 2013-6-21 14:05:12
hj58 发表于 2013-6-21 13:18
“如果交换不是通过劳动来决定,……”语焉不详。

什么叫“劳动决定交换”?
劳动决定交换是指劳动量决定交换比例。
劳动时间决定交换比例是指劳动过程以时间作为衡量指标时系劳动时间决定交换比例。
劳动时间决定交换比例表述的意义为交换比例作为一个表现特征其本质为劳动之间的交换。
而当我们说劳动时,我们是说,劳动资料、劳动力和劳动过程作为劳动三要素的复合概念,即:马克思那里的劳动手段、劳动力和劳动本身。

因此不存在语焉不详而是你没有细化理解劳动价值论而已。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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