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你又要对满足修改定义了。如果一颗肾也是““超过满足量部分””,那你的所谓“满足”和“需要”都只是“不死”。如此,四肢是属于盈余的,眼睛、五官也是盈余的,脑细胞也是盈余的,因为植物人不也没死吗?为了维系自己盈余交换理论,还不知要推出多么可怕的结论。
所以,你更不应该反对餍足一词,因为餍足的表达可以避免你这种对“需要量”“底线”般的理解。至少对于你,餍足概念绝对不是“多此一举”。
我再说一遍:满足与否要看行为人自己的表达和行为来决定,经济学家不要充当意愿合理性的裁判,理性人的假定就意味着行为人的意愿表达是真实的。
当哥哥要把一颗肾移植给弟弟的时候,他会对反对者说:我还有一颗呢,这足够了。
不要用“植物人”做例子了。需求是正常的理性人的行为动机,心理学不是研究没有思维能力的植物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