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以为“置换”一词不妥。当一个人面对属于自己的多种物品的时候,只有何时消费它的问题,而没有将哪一种置换掉的问题。
如果顾客要去商场采购n种商品,应该看作是其用货币和每一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即n次2+2交换,而不是什么n+n。售货小单上打出的每种商品的价格,就是你用货币和厂商的物品交换的比例——钢笔10元,就是钢笔同货币的交换比例为“10元/1支”——这就是2+2。
又是一个盲目的断言:“只有。。。,而没有”,请回答一下饮用水和洗脚水的问题。
2+2不是两个交换主体和两种商品吗?n+n怎么就成了两个主体n次交换了?n+n准确说应当是n+m,商品数与主体数不会一致。一个交换系统有n个交换主体,有m种商品,每次交换只是其中的某个组合,而货币参与下是这个组合过程的一半,解决的是连环需要结构下,直接物物交换的障碍。在连环需要情况下,系统中没有2+2的独立解。
你对自己的2+2都没有理解透彻。货币参与的某次交换只是物物交换的一半,是分离的2+2,“10元交换1支钢笔”不是物物交换,是物物交换的一半,另一半是收到货币的一方用货币购买有另外的实际效用的物品,整个过程完成后才实现物物交换,但是有货币参与,已经说明是连环需要不能直接物物交易了,也已经不可能有独立的2+2的价格解了,就是说别的商品的价格变动一定会影响到这个2+2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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