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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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两只独脚兽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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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8-27 13:01:38
企业定价实践中,有个很基本的方法,就是成本加成法。目标利润率或者说加成率,需要反复试验,以期获得满意的总利润。这个过程,就是生产者、卖方对价值、价格的作用,怎么可以对此视而不见呢?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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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8-27 13:20:23
效用价值论的拥趸,大部分没有明白效用论。
第一,同一事物的效用评价,在不同人之间不可比;
第二,不同事物的效用,在同一个人意识中,不得不相比,于是有了序数效用说。
效用价值论,不顾第一条,滥用序数效用说。
以劳动力市场为例,雇主作为买方,当然要看重雇员能给他带来的效用高低,但仅仅由此得出推论说,雇员对自己未来劳动的效用评价低于雇主对前者未来劳动的效用评价,因而,两者交易,各得其所。这看上去很完美,但仔细推究,没有道理。雇员对自己未来劳动的效用,根本就不在乎,因为提供给雇主的,雇员本人并不消费,而只在乎自己的机会成本是否得到弥补甚或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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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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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sheng 发表于 2013-8-27 21:24:38
罗鹏 发表于 2013-8-27 00:31
你假设某人垄断了湖泊,不允许他人染指。这个假定,是非常严厉的,也就是说,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其他人 ...
我只是用这个例子说明劳动价值论不对,说明所谓的价值规律也是扯淡的规律。并没有其他意思。

什么是商品?我们所学的政治经济学知识告诉我们: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换言之,非劳动产品就不是商品。但是在现实中,并没有经过所谓的劳动而本身为人们所需要的物品是大量存在的,只不过在过去这些东西被认为是可以自由取用的,所以不能卖钱,也就不能称之为商品。譬如说过去的土地,在人很少的情况下,只要你有能力,你可以跑马圈地,说明这块地是你的,人们也就认了,因为大不了我可以也去圈一块地就行了。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原来被认为是可以自由取用的物品现在也因为稀缺而被赋予了产权,这些物品无一例外地进入了商品交易的范畴。我们总不能说这些物品不是商品吧?而这些物品无疑并未经过人们的劳动,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所谓的“劳动价值”,但是确确实实存在着价格,而且有的价格还奇高,譬如说北上广的地块的价格。

总这个意义上来说,劳动价值论确实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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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3-8-28 07: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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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8-28 22:01:12
上去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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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8-30 06:10:33
企业定价实践中,有个很基本的方法,就是成本加成法。目标利润率或者说加成率,需要反复试验,以期获得满意的总利润。这个过程,就是生产者、卖方对价值、价格的作用,怎么可以对此视而不见呢?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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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8-30 06:44:29
所谓价值为零是好的,其中的价值,是指劳动价值论的价值。
这话是用根本无用的概念来表述一件人们普遍追求的事情,所以显得很矫情。
其实,根本不用什么价值的说法,就能很好地描述。如下
如果人所需要的事物,无需人通过艰苦劳动便可获得,那么,人就生活在伊甸园里。那么,当人所需要的事物不得不通过艰苦劳动取得,那么,人们的注意力就集中于,如何能够在取得同样多的效用时,尽可能少地付出劳动代价,也就是节约劳动。劳动越是节约,人们所获得的总效用和效用种类就越多,人们的生活水平就越高。而节约劳动,就两个途径:通过愈来愈深化和广度化的分工,及在分工背景下的迂回生产扩张,也就是拥有愈来愈多的资本(工具、物料、知识、能力),舍此,别无他途。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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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8-31 20:10:45
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都是价值先在论,在交易那怕是想象中的交易之前就存在的东东。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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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8-31 21:22:57
奥派的2X1(两主体,一种产品)模型


庞巴维克举了个例子
大意:一个有马的人,对自己的马的评价是三十磅;另一个没马想要马的人,对马的评价是二十磅。这两人,不能成交。
但是,如果前者的评价是二十磅,后者的评价是三十磅,这两个人就有了交集,于是谈判开始,卖者把价格定到比如二十八磅,买者往下定,比如二十三磅,接着卖者说再便宜一磅,买者说二十七磅还太高,让步到二十四磅,。。。。如此,双方可能二十五磅半,也可能是二十六磅,等等的价格成交。
庞巴维克,尚且同意一个“价值域”内,双方评价且摸索共识的,怎么到了奥派后代,变成了“边际效用价值论”了呢?
=======================
这可是奥派老祖的模型
边际效用价值论者都尿遁了?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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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9-1 22:32:15

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则建立在1X1模型上。第一个1,指一个主体或一类主体。劳动价值论,就是生产者、卖方,决定价值,消费者、买方,只能接受前者决定的价值。效用价值论,只是把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决定者,颠倒过来而已。这里,没有交易的容身之地,交易中的某一方,是没有就价值、价格置喙的机会,被“理论”封杀了。
庞巴维克的2X1模型,2指买和卖两个主体,是不同类的。马歇尔如果错了,庞巴维克一样也错了。可是,庞巴维克并不错,只不过,庞巴维克(和马歇尔)的模型过于窄了,只考虑了一种产品,属于“局部分析”。卖方的底价(生产者意愿价格),可以直接理解为“成本”,而买方的上限价(消费者意愿价格),是效用评价还是买方对自己成本的估价,不清楚。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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