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即是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能是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而不可能是生产“与人们的需要相背离的”产品的劳动时间!
楼主说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与人们的需要相背离的产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不知道我说的存在什么问题?
当然有问题!
注意,马克思这里的必要劳动时间是决定价值的.哎,我不可能把几页书都录上吧?先生手边没有<资本论>吗?
马克思这里的某种使用价值是一种产品的自然属性,而非社会属性,你再仔细读一下我引文中马克思所举的例子.
那么,马克思这里显然没有考虑到社会需要问题.这样,我的那几句话不就了然了吗?不考虑社会需要的生产,谁敢保证就是与社会需要相吻合的?我们的历史教训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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