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最应不好意思的是我了.是我引用发言找错地方了.三个问题不是为我楼上的这位先生提的.而是为12楼的
的先生提的.
而对楼上这位先生的这句话:"平均产量映射的平均劳动时间的确可以看作价值,但必须是社会价值."
我倒确有一点想请教即,先生以什么原则来把平均劳动时间确定为社会价值.并且,这个平均劳动时间,先生是怎么可平均法?
设Q为社会总产量(或总使用价值量),t为某一时期的时间段,比如2007年10月1日零时正至2007年10月2日零时正,n为社会总人数,设F°为社会总生产率=Q/t,设社会成员平均劳动时间或社会平均价值为P=1/(F°/n)=1/(Q/t·n)=t·n(或t1+t2+······+tn的总和)/Q,设t·n(或t1+t2+······+tn的总和)为T(它应该就是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总价值),简化为公式:P=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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