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早看过,楼主从“工资的增长只在于最低工资法”角度评价最低工资不好,然后从“工资的增长与最低工资法”关系不大角度评价国家福利好。这是典型的逻辑混乱。工资增加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而最低工资法只是其中一个因素,它的主要功能更可能是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下面看看作者一段话就知道他的论证上问题.
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法,最大的受害者将是中国最底层的创业者与受雇者。根据有关问卷调查,中国城市中农民工如果有5万元以上的本钱,选择创业者65%,城市居民和大学生有5万元钱创业的不到5%;中国9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是农民,微型和中小企业投资者的90%以上是农民。我们应该知道,农民和农民工是这个国家中权利受损最严重的弱势群体,而且人数庞大,凡是连他们都被允许进入的行业,都是充分竞争甚至恶性竞争的行业,也是对最低工资最敏感的行业。如果这些行业的工资稍微波动,都可能意味着大批倒闭和大规模失业,强制性的最低工资对这些创业的农民而言、简直是灭顶之灾。这些创业者大规模破产、就自然加入到失业大军中去,进一步激化就业供求矛盾,最终结果是继续拉低劳工工资水平。而真正的暴利行业既然是暴利行业,自然付得起较高工资,比如说中国电信、水电、能源这些垄断企业,他们不会担心最低工资法。最低工资法一旦有效实施而使大量以农民为创业主体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倒闭后,只会加剧就业市场的竞争,最终让劳工阶层整体利益受损。
他这里存在这样的假设:即工资增加后商品价格不上涨,所以企业破产。这里也说明作者的论证逻辑是微观经济学原理——供求决定价格或企业不能决定价格,可是工资普涨是宏观问题,此时的价格与供求的关系很弱,成本论在这里起主导作用,所以工资普涨后一定是所有企业的价格普涨,何来企业破产?
看来fujo11忘记自己的折算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