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5-1-25 09:57 
你显然不会区分物质自身与物质存在形式,也是把内容和形式混为一谈。面包作为物质,可以以面包形式存在, ...
你对物质不灭终于有了比较完整的回答。
所谓物质不灭是就物质的内容而言的,而物质的形式则是可生可灭的:一种物质形式的灭失,实际上就是物质形式的变化,是另一种或另几种物质形式的产生,而在这个过程中物质依然存在,不生也不灭。同理,价值的形成并不是创造新的物质,而只是改变物质的形式,价值则以这种获得改变的形式而存在;另一方面,价值的消失也不是原有物质的消失,而是随着其赖以存在的物质形式的灭失而消失。
以面包为例,面包的形式从无到有的过程,就是面包的价值形成的过程;面包的形式存在的过程,也就是面包的价值存在的过程;面包的形式从有到无的过程,就是面包的价值消失的过程。
至于“凝结”一词的用法,你的理解也太不着边际了。在与物质相关的场合,凝结只能在物质的形式的意义上来使用。既然物质的形式是可生可灭的,那么凝结而成的东西怎有永不消失的道理?!当凝结的霜融化成液态的水以后,你还能在液态的水中找到霜吗?如果找不到,你就可以说霜的凝结和融化违背了物质不灭定律吗?
再如,我们说某件作品是某人毕生心血的凝结,如果该作品失火烧成了灰,你能说这堆灰就是某人毕生心血的凝结吗?否则就违背了物质不灭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