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这种断章取义的把戏你觉得有意思吗?你是真没能力理解这段话的本意吗?
马克思说:剩余价值是工人劳动创造的超过劳动力的价值的价值。
根据马克思的关于-----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劳动属于资本家,劳动创造的价值也属于资本家。----- 这里的劳动已经不属于工人了,因此,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定义应该修改为:“剩余价值是资本家购买的劳动创造的超过资本家支付的对价或成本的价值”----才符合马克思原文的意思。 你却硬要强加给我,也就能忽悠一下你自己。我想别人都会看的很明白的。
这真已经不是逻辑问题了,不是能力问题了,而是道德问题了。一个中学生都应该能看明白的,而你却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强加给我。目的不就是为不回答12小时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多少吗?你能回答就回答,回答不了就回答不了,和我怎么看是没有关系的。我的看法并不构成你不回答的理由。
我没有驳你的帖子吗?
我问你“马克思说过工人出卖劳动力得到了劳动力的价值以后,劳动已经属于资本家了,但资本家还应当把工创造的剩余价值再还给工人吗?在哪里说的,你给出原话和出处。”你给出原话与出处了吗?
马克思在《 资本论》 第1卷,第9章《 剩余价值率与剩余价值量》有这样的一段话:
“假设这个工人自己占有生产资料,并且满足于工人的生活,那么只要有再生产他的生活资料的必要劳动时间,比如说每天8小时,对他来说就够了。因而他也只需要够8个劳动小时用的生产资料。但是,资本家除这8小时外还要工人再进行比如说4小时剩余劳动,这样,他就需要一个追加的货币额,来购置追加的生产资料。按照我们的假设,他必须使用两个工人,才能靠每天占有的剩余价值来过工人那样的生活,即满足他的必要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生产的目的就只是维持生活,不是增加财富; 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下,增加财富是前提。为了使他的生活只比一个普通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他就必须把预付资本的最低限额和工人人数都增加为原来的8倍。诚然,他自己也可以和他的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但这时他就不过成了介于资本家和工人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一定高度,就要求资本家能够把他充当资本家即人格化的资本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占有从而控制别人的劳动,用来出售这种劳动产品”。
马克思是不是说: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占有取得的,并且,资本的财富最终都是由剩余价值的构成的。
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829页)
830
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即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所排挤。
831
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
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前者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后者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
我指出“到底什么是所有制(公有或私有)马克思已经有过明确的说明”,跟你批判的根本不是一回事。难道还需要我把马克思的原话引出来吗?
这当然需要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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