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品交换的完整过程
在货币出现之前的物物直接交换时代,一个人用衣服换另一个人的大米,换完之后,两个人各自都得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故整个商品交换完成。
在货币出现后,一个人卖了衣服得了钱,然后再用钱去买大米,买来大米后,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商品交换过程。他卖衣服得了钱,只是整个商品交换过程的一半,这时就等于他把衣服送给社会,从社会上拿来了一张欠条,并没有得到他需要的东西,所以不能认为这是一个完整的商品交换过程。只有他买来大米后,整个商品交换过程才完成。
可是,由于传统经济学把货币也当作商品,所以传统经济学就把那人卖衣服得到钱看作一个完整的商品交换过程,这就不正确了。因此,这也就引起了后面一连串的错误。
二 赢亏的计算:
商品交换时,商品的主人最关心的是他赢利还是亏损,这就涉及了赢亏的计算问题。
要正确计算赢亏,首先得弄清楚赢亏是怎样产生的。在物物直接交换时代,这个是非常明了的。当一个人用价值为1工的商品去换其它商品时,若换回来的价值等于1工,则他不赢不亏;若超过1工,则他赢利;若低于1工,则他亏损。由此不难看出,赢亏是由不等价交换产生的。所谓不等价交换,就是价值不相等的两种商品进行交换。价值不相等的两种商品进行交换,必然造成一家赢一家亏。
例如,1斤小麦的价值为0.5工,1尺布的价值为2工。农民用5斤小麦换1尺布,5斤小麦的价值是2.5工,意味着农民用2.5工换了2工,农民亏了0.5工。反过来看,织布匠用2工换了2.5工,赢利0.5工。这个农民亏了0.5工,意义是这个农民白干了半天,这半天是给织布匠白干的。长此以往,农民要贫穷,织布的要富裕。
货币出现之后,赢亏仍然应该按上面的办法计算。
接着上例。1斤小麦的价值0.5工,价格2元;1尺布价值2工,价格10元。农民卖5斤小麦买1尺布。5斤小麦的价值是2.5工,1尺布的价值是2工,农民拿出去2.5工的价值,收回2工的价值,意味着用2.5天的劳动换来2天的劳动,亏损半天。
实际生活中不存在等价交换。
我们通常用货币的收支来计算赢亏。农民卖了5斤小麦后,得钱10元,用这10元钱减去他投在5斤小麦上的本钱,得到的结果就是他的赢利。这样计算是错误的。农民卖5斤小麦,得到10元钱,这仅仅是商品交换过程的一半,整个商品交换过程还没完成,所以这时不能计算赢亏。得等农民把10元钱花出去,买来商品,然后才能根据双方价值进行比较,看是赢是亏。
——摘自鄙人的《经济学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