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我逐渐觉得,劳动价值论的内在逻辑可能导致劳动具有自我贬值的倾向。
这里有人对政治经济学感兴趣的没?
劳动价值论是否能推导出劳动效率的提高反而使得劳动的价值趋于降低?
或者有人反对吗?
模型假设条件:
1)这个社会只生产两种产品,大炮和黄油
2)在发生变动前,市场上的交换是均衡的
3)因为是传统产品,其间没有创新发生
于是我们会发现:如果某一个工人——无论其从事大炮或者黄油的生产——只要其劳动生产率提高了,那么其所属的部门的这种产品,即便不是产量在可数属性上增加,也意味着生产原来单位的产品所需要用的时间减少了。
由于产品经济体现的是劳动量决定价值,也就是说,如果是劳动价值论。那么我们会发现那个劳动生产率率先提高的部门,生产原来产量的产品,所需要用的劳动量更少了。当这种减少劳动量的递增额(边际劳动量)达到一个可数单位时,就意味着必然有至少一个工人必须从这个劳动部门中退出——因为他已经无所事事了——即失业。当然这是从劳动投入减少方面来说。
我们也可以从增加产量来说。如果劳动生产率提高,那么在投入劳动力不减少的情况下,产量势必增加。但我们已经说过,市场交换处于出清状态,那么只要产量的增加在单位时间内达到可数状态,那么这个单位时间过去后,必然有一个可数单位的大炮或者黄油面临没有东西可供交换的状态,这里我们只考虑易货贸易。如果是货币经济,且产品的出清是整体结合的,那么就意味着这种劳动生产率提高了的产品(或许是大炮;或许是黄油),就一定是相对于另一种所交换的产品而贬值的。
一个反对意见会认为以上理论将导致一个荒谬的后果,即:生产黄油或大炮的双方都竭力偷懒从而使得生产均衡产量的劳动时间尽可能拖长。但我们认为这种可能性并不存在。理由如下:
1、因为这个社会只生产这两种商品,这就意味着,这两种商品都是必需品,只是因为分工所以才有交换,所以不存在可以缺少哪一种商品的状态被容许
2、因为在均衡被打破之前,双方的交换是出清的。所以双方其实都认为原来的交换是公平的(这里,不需要货币这种天生的平等派来充当裁判)。任何一方试图用偷懒来企图以更少的劳动交换更多的对方产品的现象都会立刻被察觉,从而导致对方分流一部分劳动力生产原本需要用本方产品来交换的对方产品。这里我们规定转产成本为零,(记得在这里不要想得太复杂,因为我们可以用捡不同颜色的贝壳来替换大炮和黄油)。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必然导致劳动力本身的价值被贬低的理论如果在逻辑上成立,那么也正好符合了目前我们所观察到的社会现象——这一现象被不同观点,不同阶级的人所共同承认,因而具有一般客观性——越是辛苦而艰险的劳动,其收入越是低下。这一现象早在1844年就被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中所观察到,由于当时,马克思才刚刚完成他的《哲学-政治经济学手稿》,劳动价值论体系尚未完全确立,所以这个重要的现象并没有被穆勒在他的教科书中加以论证原因。
否则就不是均衡,则与前提矛盾。
在劳动强度不为最大值的条件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否和市场是否均衡没有必然的联系啊。
而且劳动强度的最大值是理论的,在实际中永远不可能达到的。
当然,我们也可以从供求角度讲:
当边际消费倾向为0,那么市场一旦均衡,则劳动生产率就不应该提高
但是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原本市场是均衡的,突然某一天,生产大炮的一方在原来的铁矿中因为资源耗尽而必须到远处或者更深的矿井中开采铁矿,那么就是劳动强度就提高了,你认为大炮应该交换更多的黄油吗?
而你另一个假设则是一种新的状态,新的平衡需要建立。炮工人需要付出更大的劳动以保持平衡,或者产量降低而单位交换率提高。但这种平衡时暂时的,因为黄油工人会被吸引到大炮工作中而生产必须的原来数量的大炮。最后是在总人口一定的前提下,双方都需要提高生产率来弥补自然界的挑战。这是提高生产力的动力。
1)社会总需求不变,因而没有减少对黄油的需求
2)耗费更多劳动所生产出来的大炮,所交换的黄油数量和原先相比没有变化
以上两条足以导致这个社会中其余的人嘲笑那些不得不用更多劳动来生产出大炮差额的人命不好
1,社会上不可能出现“其他人” ,这种假设违背原来的假定。因为社会上不可能存在不参与社会劳动的“其他人”。如果你的假定有,那这个模型本身有问题。
2,大炮产量减少,价格提高。黄油人会自然填补,形成新的均衡。
2] 大炮的价格就是黄油,其生产上的困难没有办法转嫁到黄油上去,又因为市场处于出清状态,所以没有其他原非生产大炮的劳动力转而投入大炮的生产。
2,此模型下,既然大炮被假定为生存必须,那必然有人愿意帮助提高产量;如果大炮不是必须,那这个平衡就不存在。
如果可以,那么就意味着说生产黄油的部门需要提高产量,但由于社会总人口没有变化,仅仅是生产大炮的部门中有人不得不提高劳动强度或者加大劳动量,那么矛盾就在于多生产出来的黄油给谁?这不就是导致黄油的交换价值降低吗?——亦即,劳动强度的提高总会导致某种产品贬值,即便不是提高劳动强度的部门所生产。
生产黄油的部门当然不愿意,也不会去生产多余的黄油,所以等量原来用于交换的黄油还是交换原先的等量大炮。至于大炮因为生产困难而必须提高劳动强度,自然被讥笑为那些不得不提高劳动强度的人命不好或者运气不好。
关于2),这一条提得相当好,不过我担心,这种“必然有人愿意帮助提高产量”是必须建立在分配绝对公平的假设之上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大炮的生产发生困难,那么已经生产出来的大炮不能先被用于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而有任何一个人被遗漏,要么大家一起享有,要么大家一起没有,只有这样才可能促使原先生产黄油的部门中有劳动力转移到生产大炮的部门中去帮助生产,这一“帮助”变相地降低了生产大炮的劳动强度,而提高了生产黄油的劳动强度。但这一分配上的据对公平在现实中有可能吗?
换句话说,只要有哪怕是一个人在此种情况下劳动强度没有提高却能拥有和原来一样多的产品,那么就足以“鼓励”其余的人不参加到更困难的大炮生产中去。这就应验了穆勒的话“那些艰辛的劳动相比之那些安逸的劳动所得是如此得少却仍然有人去做实属于不得不而非其本意”。
1,大炮和黄油是生存必须,各自数量均衡在某点上。
2,自然条件变化,大炮产量要么下降,要么工人付出更多以平衡。
3,大炮工人会选择降产而不是苦干。因为大炮是黄油人需要的。
4,于是黄油人开始去帮助大炮人以提高产量。
5,结果是:所有人一起通过提高劳动量分担自然变化产生的困难。最后产生新的均衡。
6,所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没有使劳动贬值,也没有升值。你的1楼结论不成立。
2,是的,但“大炮产量要么下降,要么工人付出更多以平衡”的条件不必定是自然条件的变化,任何生产供给上的变动都可能导致这一结果。
3,既然你自己都承认大炮原先的产量是必须——从而是达成了市场均衡数量的——凭什么降低产量?
4,这一条成立的必要条件肯定是分配上绝对的公平,于是我们需要加上分配公平来作为限制条件,你同意吗?
5,上一条必须成立这一条才能成立
6,还没完呐……
现在的关键就是,可以没有分配公平的假定,那么结论就是收入的不公平”促进了“或者说是迫使劳动生产率提高。
如果加上分配公平的假定,那么结论就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必然导致劳动的“贬值”。
现在的困难恐怕是:劳动生产率提高 这个我们喜闻乐见的词 居然被 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或者自我贬值给纠缠上了,我们希望能把这两件给我带来相反感觉的东西给分离掉。当我们越是企图这样做,我们的理论就越不能解释现实。
现实就是,那些劳累而艰难的工作,其收入往往低得与其所必需付出的劳动量不成比例,而那些安逸休闲的工作,往往得到过高过度的报酬。
亚当·斯密在1776年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来源的研究》中提出了劳动和报酬的均衡关系:律师和医生为什么得到高工资?因为我们把名誉和健康这两件我们认为最重要的东西交付给他们。农场里的屠夫和铁匠也应该得到高工资,因为腥臭和艰辛若没有高收入就不会有人愿意去做。约翰S穆勒,在他1844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原理》这世界上第一部经济学教科书中指出了亚当·斯密的均衡论不符合现实(当然他指的是当时的西欧社会状态)。但是穆勒没有用理论来论证,为什么这种均衡被打破,以及是如何被打破的。
其实哲学——研究人或者说主体自我的学科与科学——研究自然客体的学科,所有的本质不同之一就是,哲学-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假设的条件越多,结论也就越符合逻辑的严密,最终更能解释社会现象,但科学则相反,规定的条件越多,总结出来的公式就越是不具有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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