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斯密的价值论:
蛮荒状态,对产品的所有权仅仅来自劳动;
而现代社会,斯密所说的文明时代,随着土地的私有和资本的壮大,对产品的所有权来自资源,资本,劳动,因而所有权也更应该叫做分配权。
所有权/分配权才是一个商品的交换价值,即商品的交换力,购买力,是解释价格的东西,
在现代社会,交换价值,作为对商品的所有权/分配权,有三个基本来源;或者说,根据来源的不同,交换价值有三个部分,劳动形成的交换价值(分配权)仅居其一。
这才是斯密的交换价值论,与李嘉图的劳动(交换)价值论截然不同。
斯密所谓的劳动价值论,仅仅是用商品可以购买(雇佣)的劳动量来衡量商品的交换价值,来衡量三部分交换价值而已。
(斯密并未明确提出交换价值和所有权/分配权的关系,只是在论述过程中显露出了这种意思。)
而李嘉图的劳动(交换)价值论,是说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了商品全部的交换价值,即用劳动来解释全部的交换价值,结果当然是捉襟见肘,漏洞百出——用部分解释全体,怎么罩得住呢。
到了马克思,他当然也无法解决李嘉图的难题,只好在交换价值之外另立价值概念,把李嘉图的劳动(交换)价值论,变成了劳动价值论,而承认交换价值和价值的背离、承认资本主义的商品交换是按生产价格交换而非劳动价值交换,这也是纯属无奈。而生产价格,是对斯密的交换价值、自然价格的一种回归。
但是,马克思仍然搞不清劳动价值只是交换价值一部分,他仍然试图用劳动价值去解释现实经济现象,试图用劳动价值去框住生产价格,也就是所谓的价值转形,这还是个无法完成的任务——劳动价值没有转形为生产加格,它本来就是生产价格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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