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唯物论最主要的基石是“物质决定意识”。那么,何谓“物质”、“何谓意识”、“何谓决定”呢?这些问题,如不予以澄清、说明,唯物主义就仍然是混沌难明的。
所谓“物质”乃是宇宙中一切事物的终极共性(终极共同本质)。从内含上看,“物质”一词除了这种终极共同本质外一无断定;从外延上看,凡是具有这种终极共同本质的事物都属于物质范畴。
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终极共性和终极共同本质究竟是什么呢?——列宁认为是“客观实在(性)”。本人认为应是“自在实在性”或说是“自生自实性”。实在性或自生自实性,首先意味着相对独立性,其次意味着运动性,再次意味着在内外运动中的可持存性,亦即可再生性和现实中的自我更生更新(即自生自实)。
所谓“意识”首先是一种认知能力,其次是一种认知活动特别是比较高级的思维活动,再次是正在进行的思维活动及其取得的直接成果,最后是其在历史上所产生的一切成果。
那么何谓“决定”呢?
首先,决定是一事物对它事物的作用、影响;其次,决定是一事物对它事物在根本上的制约、约束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相关事务皆具有相对独立性;(2)处于决定地位的事物一般是先在的(原生的)和先变的,处于被决定地位的事物一般是后在的(派生的)、随变的,并且其变化一般不会超过前者可容纳的极限;(3)处于决定地位的事物对其他事物具有支配作用,主要是在后者存在和动变的根本方向、根本趋势、最终框架(可能的上下限)等方面具有主导作用;(4)但是处于被决定地位的事物存在和动变的具体形式、形态却是由包括自身在内的、更多的因素所共同影响、确定的。
因此,当我们说“物质决定意识”时,我们实际上只是在说:
(1)意识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物质具有相对性是不言而喻的);(2)物质相对于意识而言是先在的、原生的,意识是后在的、派生的(物质先于人和人的意识而存在,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意识是人脑这种特殊物质的特殊属性、机能,意识是客观事物刺激人和人脑而产生的“主观映像”);(3)物质及其变化对意识及其变化具有支配、主导作用,亦即物质的内容、结构、样态从根本上制约着意识的内容、结构、表现形式,物质变化发展后意识或早或晚、或快或慢随之变化;(4)意识只能在既有物质内容的基础上或夸张、或变形或打散重组、随机拼合,却不能完全脱离物质、完全超越现实而凭空显现。
在现代唯物论看来,只有物质才能改变物质。只有物质才能证实物质。因而决定物质的是且只能是物质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