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kunlun0在2008-6-24 16:44:00的发言:“另外:“同样的物品只能从消费者那里分得同样的价值”?什么意思?
最后,你是否认同,使用价值相同的商品,价值相同?
如果认同,你的理由,如果不认同,你的理由。”
买方从卖方购买物品,也就是卖方以付出物品为代价分享买方的价值。买方凭什么支付价值?凭卖方的劳动价值?很显然,消费者购买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得购买对象用于使用或消费,他才不管你个别劳动多少、社会劳动多少
在承认“价值”概念经济学意义的基本前提下,使用价值相同,价值当然相同。请注意,这里“使用价值相同”这种表述是指“用途相同、数量相同”。“使用价值相同价值相同”与“同样东西价值相同”是有细微区别的。
那么,你是否认同:同样劳动产品价值相同,是因为它们使用价值相同?这等价于“因为使用价值相同,所以价值相同”(强调一下:同时同地,上同)。如不认同(显然你并不这样认为),请阐明理由
关键是要搞清楚:个别价值不同的商品,是怎样变得价值相同的?是马克思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定出来的,还是别的原因?
为什么说,使用价值相同,价值就相同?
--你的回答是:使用价值相同,在消费者那里“用于使用或消费”的作用相同(怎么看,这都还是在说作用价值相同),所以,消费者“以物品为代价”所支付的“实际价格”相同。
这就是你的解释吧?
如果这个解释可以回答:“为什么使用价值相同,价值就相同?”,那么,必须得加上这样一层逻辑:消费者“以物品为代价”所支付的“实际价格”相同,价值就相同。
对此,你是否有疑义?
另你提到了一个:“在承认“价值”概念经济学意义的基本前提下”--解释一下,这是个什么前提?
你说:“使用价值相同价值相同”与“同样东西价值相同”是有细微区别的,
你又说:“同样劳动产品价值相同,是因为它们使用价值相同?这等价于“因为使用价值相同,所以价值相同””。
这两者到底是等价的,还是又细微区别的,还是既等价的,又是有细微区别的,等价我清楚,使用价值就是物品的自然属性,同样的东西,就是使用价值相同的东西--无需解释。
细微区别……又是什么意思?
最后,你在讲了价值之后,又讲了一个“个别价值”--是指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那个“个别价值”吧。
如果是这样,那么,这种“个别价值”跟我们所说的商品的“价值”不是一回事,这里还没有得到社会认可的,没有能够实现的价值--在实现中,这个商品的“价值”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它的“个别价值”。
比较有意思的是,你在问,这些个别价值不同的东西,是怎样变得“价值”相同。
我们不是一直在回答这个问题吗,我想你可能没有表达明白你自己的问题吧?
如果你这样问,我的回答,还是:
用你的逻辑来回答,答案是:这些“个别价值”不一样的商品,他们的“使用价值”相同,相应的,在社会上,在同时同地的市场上,“价值当然相同”。
用我的逻辑来回答,答案是:这些“个别价值”不一样的商品,他们是一样的(当然用你的话说,使用价值相同),所以,谁也不会比谁的价格更高,相应的,最终实现的“价值”,只能是一样多。
我想,你当然不是在问这个问题,所以,我想知道的是,你想问什么?
是否是想问:这个“一价定律”跟“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个什么关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怎么计算出来的,用怎样的计算方法,可以算出来,这些“个别价值”不一样的同质商品里包含有相同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为,在马克思那里,只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多了,才能说,这些商品里具有同样多的价值。
我帮你重新问了一下,你看看,你是不是想问这个?
我先不回答,如果你想问的真的是这个,我想你至少会用认为更好的语言来重新表述一下,我帮你猜出来的这个问题,所以,等你确认了你想问什么,我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