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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9-1 17:40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19 在供求关系一定的前提下,情况下,谈不上最优不最优,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理论上来看,交换结果、成交态势、成交价格也是一定的。有点类似于说,随行就市。既然这样,你选a不选b,是因为什么呢?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19 在供求关系一定的前提下,情况下,谈不上最优不最优,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理论上来看,交换结果、成交态势、成交价格也是一定的。有点类似于说,随行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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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43 均衡价格的存在不需要证明,因为它的存在是一目了然的。任意的供求关系,都对应某一均衡价格。
sungmoo 发表于 2009-9-1 17:45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03 价格的形成,就是价格如何出现。我们可以假定,先有2个人(或2群人,或者一群人的两方),他们各有产品,不知道交换,尚未交换。到了某时,他们明白了交易,觉得应当交换,就各自携带着东西,提供到市场上,意图交换。买卖双方谈来谈去,谈成了,就完成了交换,同一个瞬间,价格得以出现。那么,你的理论想解释一次次具体的交易的价格是如何出现的吗? (你需要多少信息量呢?)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03 价格的形成,就是价格如何出现。我们可以假定,先有2个人(或2群人,或者一群人的两方),他们各有产品,不知道交换,尚未交换。到了某时,他们明白了交易,觉得应当交换,就各自携带着东西,提供到市场上,意图交换。买卖双方谈来谈去,谈成了,就完成了交换,同一个瞬间,价格得以出现。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51 买卖双方都是供求的接受者,也是供求的提供者。一切对价格的制定,实施,改变,都建立在对供求的调控上,利用上。
sungmoo 发表于 2009-9-1 17:48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40 在“任何市场”上,从而来说,在“市场”上,卖主和买主都是价格的制定者,也是价格的接受者,进而来说,“制定者”、“接受者”并不重要。你可以改变你家电话的月租费?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40 在“任何市场”上,从而来说,在“市场”上,卖主和买主都是价格的制定者,也是价格的接受者,进而来说,“制定者”、“接受者”并不重要。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53 不需要多少信息。只要有买的,有卖的,有货物货币,自然会形成价格。背后是供求的张力、压力。古往今来,市场不就是这样吗?无论信息充分也好,不充分也好,反正,交易是得进行的。
sungmoo 发表于 2009-9-1 17:49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42 “均衡价格”的定义应当是:消除买方内部竞争、卖方内部竞争、买卖双方的竞争之价格。换言之,消除了一定市场、一定交换的那个价格。这样一来,才足够简单明了。仅这几句,老兄的说法比起Walrasian均衡的说法,还差远了哩。 上面这些概念,没有一个是“明了”的。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42 “均衡价格”的定义应当是:消除买方内部竞争、卖方内部竞争、买卖双方的竞争之价格。换言之,消除了一定市场、一定交换的那个价格。这样一来,才足够简单明了。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54 我不能改变,但是我的钱包能改变。谁都不是随心所欲的,大家都是供求的受害者,受益者。
sungmoo 发表于 2009-9-1 17:52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43 均衡价格的存在不需要证明,因为它的存在是一目了然的。任意的供求关系,都对应某一均衡价格。这一点也说明,老兄比Walrasian均衡的说法,差得更远了。 Walrasian均衡,是多市场同时均衡,而且经济学并没有天然假设均衡存在(历史上,Walras以为方程数与未知数相等便必然有解,但很容易看出这是有缺陷的)。
徐生 发表于 2009-9-1 17:57 个人觉得,“供给就是卖主拿出来交换的货物”、“需求就是买主拿出来交换的货币”等等,足够简单明了,切合实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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