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even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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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8-27 07:28:00
以下是引用wsbsmn在2008-8-27 7:14:00的发言:斯蒂格勒是这样分析为何“需求定律”可能不存在反例的

如果“需求定律”没有明确的定义,我们都无法判断什么是不是“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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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bsmn 发表于 2008-8-27 08:04: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8-27 7:28:00的发言:

如果“需求定律”没有明确的定义,我们都无法判断什么是不是“反例”。

我上面的话是在问这个曲线是否有测量的可能, 测量就是需要对于所有变量有了明确定义才行, 如果没有,无法测量的,

另外你说的这个我认为是对的, 如果没有明确定义,谈不上测量的,也就没有反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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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发表于 2008-8-27 10:41: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8-27 7:26:00的发言:

注意上面的公式中,"p"与"m"都是名义(货币)的。 (肯定如此,否则无可讨论基础。)

另外,还要有条件:直接效用函数对任一自变量的偏导数恒正(所有商品都是goods)。

(不太明白这句话,这个不正是经济学的最基本定义吗?不需要“好”商品的前提吧。除非你指的“bad”商品是类似于噪音啦、垃圾啦之类的。)

您的例子和王则柯老师的几乎一样,您随手一提,就达到他的水平,我想先崇拜一下。

我也思考过这种离散商品,其实在生活中,也确实在一定条件下,会出现类似的情况,比如去超市买东西,

没带足够的现金,只有一张卡,最后凑整数的情况。

但我想,这样的个案恐怕不能代表消费者的“最优”选择,而是“无奈”选择。

况且,购买和使用,还是两回事,也许买面包和吃面包,谁更能代表“消费者效用”实现,本身就是疑问。

我初步的分析是:

如果消费者因为价格升高而多买,肯定是因为这样做,会提高他的效用,

但是另有一个东西(商品束)却因为这样的升高,而同时降低了相对价格和出售量,

因此,既不会有人愿意长期生产这样的东西,也不能长期维持这样的价格和生产。

这就是五常大师所谓“竞争”,我把它称为“一般均衡”的思考。

请指点。

如果你真正是文献的主人,至少就不会是别人思想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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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8-27 10:56:00
以下是引用文献综述在2008-8-27 10:41:00的发言:既不会有人愿意长期生产这样的东西,也不能长期维持这样的价格和生产。这就是五常大师所谓“竞争”,我把它称为“一般均衡”的思考。

如果这样谈,“需求定律”就没有什么理论的“基础”意义了。它是“一般均衡”(模型)的结果(内生的),而不是建立“一般均衡”(乃至整个经济学体系)的基础(或前提)。

那么,用什么(外生变量)来构建“一般均衡”(模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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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8-27 11:00:00
以下是引用文献综述在2008-8-27 10:41: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8-27 7:26:00的发言:

注意上面的公式中,"p"与"m"都是名义(货币)的。 (肯定如此,否则无可讨论基础。)

另外,还要有条件:直接效用函数对任一自变量的偏导数恒正(所有商品都是goods)。

(不太明白这句话,这个不正是经济学的最基本定义吗?不需要“好”商品的前提吧。除非你指的“bad”商品是类似于噪音啦、垃圾啦之类的。)

(1)许多人的一句“实际收入”或“相对价格”,会使“需求定律”变得不知所云。

(2)构建相应的偏好或效用函数时,要满足goods的定义(由此才可以推出"所有商品不可能同为inferor goods")。这样就排除了用“饱和点”来解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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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8-27 11:01:00
以下是引用文献综述在2008-8-27 10:41:00的发言:但我想,这样的个案恐怕不能代表消费者的“最优”选择,而是“无奈”选择。

个人以为,经济学里并不区分“无奈”与“最优”的区别:确认“最优”是既定约束下的最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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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发表于 2008-8-27 11:04: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8-27 10:56:00的发言:

如果这样谈,“需求定律”就没有什么理论的“基础”意义了。它是“一般均衡”(模型)的结果(内生的),而不是建立“一般均衡”(乃至整个经济学体系)的基础(或前提)。

您是这样认为的吗?我倒认为不一定。

因为“需求定律”本身想说明的,其实就是“多比少好”的思想,只不过五常把它的名字改得有点混淆了。

它应该不是一般均衡的结果,而是所有经济学理论的基础吧。

消费者理论,包括斯勒茨基方程,相当于把一般均衡(市场)其他的部分当作既定的,未考虑总的效果。

这是对的。

如果你真正是文献的主人,至少就不会是别人思想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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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8-27 11:05:00
以下是引用文献综述在2008-8-27 10:41:00的发言:况且,购买和使用,还是两回事,也许买面包和吃面包,谁更能代表“消费者效用”实现,本身就是疑问。

如果强调这两者的区别,从偏好到效用函数,再到需求函数,这种逻辑就没有意义了。

因为,如果区分:效用函数中的自变量是“消费量”,而预算约束中的自变量是“购买量”,那么,若消费量与购买量两者不一致,如何根据预算约束求最优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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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发表于 2008-8-27 11:06: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8-27 10:56:00的发言:

那么,用什么(外生变量)来构建“一般均衡”(模型)呢?

这个问题,我有点含糊,也许是“交易费用为零”下的禀赋初始值?也许还有“讨价还价能力”?

如果你真正是文献的主人,至少就不会是别人思想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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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8-27 11:07:00
以下是引用文献综述在2008-8-27 11:04:00的发言:

您是这样认为的吗?我倒认为不一定。

因为“需求定律”本身想说明的,其实就是“多比少好”的思想,只不过五常把它的名字改得有点混淆了。

它应该不是一般均衡的结果,而是所有经济学理论的基础吧。

消费者理论,包括斯勒茨基方程,相当于把一般均衡(市场)其他的部分当作既定的,未考虑总的效果。

这是对的。

那么,张五常的逻辑是不是指:“竞争”的结果是“需求定律”没有反例?

(人们在“竞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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