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amat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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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经济学-打码版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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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atig 发表于 2014-12-25 00:13:04
华而不实 发表于 2014-12-24 21:33
“如果用创造一词,就不妥了,你能空手创造出铁?” 请不要作茧自缚!也不要无意或刻意曲解!世上谁 ...
1、把物质等同于使用价值(物的有用性)
    (1)我都反复说过使用价值即功能来自于物质的物理属性,而不是由人力凭空形成的,人力只是把它的物理属性给提纯强化出来,譬如把某种金属从矿石中聚集提炼出来,以更集中它的物理属性功能到可使用的程度。本体和属性是两个概念。
    (2)在使用层面含义上可以说物质就等同于使用价值,也同样是没问题的。如果你一定纠结于此,那也无妨,换个能形成概念共识的词就行。

2、对创造这个词有异义是吧?
    (1)创造更侧重于凭空生成,所以我特别指出来用引用更妥当,可以排除不当的心理暗示----劳动才让它具备某种功能,而这种功能全归功于劳动,从而避免忽视材料的来源也是要代价的,也是要经过市场定价的,材料的供需比决定材料价格,从而要参与最终产品交换价值的分配
    (2)引出更强调辅助和引导作用,强调物质的功能(使用价值)是早已客观存在的(如铁密度大于木头等),劳动即人类活动只是把它给强化出成可利用的形式(提炼等,即改变内外部形态如外形和内部分子结构等)

你如果能提出更好描述的词汇,让人明白劳动的地位,明白功能主要由物理属性决定的,那么就用你的词汇。

可以说,劳动创造价值这样的句式,就是一种心理暗示,用创造、价值这样似是而非的概念,心理暗示般地强调直接生产者的人类活动形成了整个产品或产品的大部分。而根本忽视了其它要素者的分配可参与性。

      人工、材料,它们的价格都应该由市场决定,只要是经过市场自由讨价还价的,就是合理的,比如,直接生产人工市场价是100,材料市场价是100,生产管理的市场价是100,运输销售的市场价是100,一起成本400,那么为营利而卖出500,这多赚出来的100就是组织生产的报酬。因为组织生产的市场价是通过最后一次交换(销售)来确定的,而前4者的市场价是通过之前的交换(招工)确定了的。
      你不能看到最后一次交换的价格好,就眼红,反悔之前交换所确定的价格,来坐地要分红。
(当然,之前交换时确定了可以参与最后一次交换的分红是没问题的,那是分期交换的一部分。)

      因为人工的市场价格是销售之前就确定了的,甚至可以说,你的人工是在生产结束之前就已经全部付出确定了的,销售时根本不用你付出新的成本,你的成本的回报就是工资,该付的已经付了或确定计算好了,你有什么资格在销售之后还要求额外回报,你都没有付出了啊?
      你可以说之前的价格划不来,可以说什么垄断原罪,没问题,该追究原罪的追究,但是不要牵扯到后面的交换来,哪里错了就纠正哪里,不能搞牵连。你可以说交换亏了,但是不能否认通过市场讨价还价来进行交换的功能不可替代性,你要做的是让自己长脑子,不要再交换亏了,而不是否定、禁止市场交换这种行为,而妄想找出一个公正的中间人来考量全局后能得出一个所谓最好的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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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atig 发表于 2014-12-25 13:23:57
clm0600 发表于 2014-12-25 12:17
我连思考都没有一点是自己独创的,我全是借鉴前人的,这是无庸置疑的,
我无全新理论,顶多劳动只是引出 ...
哦,大意了,这个算原创,感谢你帮我发现自己是个理论家。我很惊喜的发现,我不但发现劳动引出使用价值是物理运动,而且连交换价值的形成其实也是物理运动----一个涉及时间概念的物理运动

      如果刚性需供比1:2(按上次价格100价位来确定出来的),就是2个人抢1个商品。
      因为:
      (1)因为是刚性需求,所以是非买不可,
      (2)而卖家不会让步的,甚至想水涨船高,
      所以:
      将发生如下情况:
1、商品是可共享的
      此时最符合最低代价原则的就是妥协合作,这是兑现的最佳方法,也是符合最大利益原则。
      他们可以合起来100*2买下一个,即1:2的供需比在兑现一刹那都没发生变化,因此,1:2的供需比让商品价格变成200,正符合1:2的供需比。
2、商品是不可共享的
      此时无法合伙买,唯一解决办法就是提高供需比。
      而此时将会:
      (1)若供应是柔性的,这就好办,提高产量一倍,万事大吉。
      (2)若供应是刚性时,只有让一些人放弃刚性需要变成柔性需求。
      改变的方法是什么?就是向一个趋势发展----涨价。而跌价,则显然是错误的,违背客观存在。
      也就是说,供需比将发现变化。如何变化,变化成结果所依赖的那个供需比。
      具体会变成多少?你要通过结果才能证实原因,经结果倒推出原因的存在。这就像在实验室里做科学实验,通过观察结果来推断原因原理。你觉得你可以否定它的科学性吗?
     别说我说不出具体数值,因为你确定不了最终的供需比数值。

     我知道原理了,你仍然说我是不知道结果,或者是因为你认为结果应该是一个数值,而不是一个原理逻辑。
     呵呵,你也可以说任何一个科学家都对自己的专业一无所知了,因为他们知道的都是原理,可没有去背一个结果表啊。
     或许你需要背个10位数相乘的结果表出来,以此向众人证明你懂10位数的乘法还是直接计算一道充分给出条件的例题出来证明你懂10位数的乘法?
     随便你选择了,你不同于常人,智慧非凡。

      因为这原因的形成是一瞬间的,人类观察不到或极难观察但是,很显然:
      是结果形成原因,还是原因形成结果?
     也就是说,供需比决定交换价值这个规律,仍然是恰好正被遵循

     你自己想想,需求在先,还是兑现在先?
     如果承认是需求在先,那也就是供需比在先形成,然后在兑现的那一瞬间,真的新的供需比决定了当下的价格

     新的心理价位形成新的刚性需求,在需要兑现前的一刹那(无法更改后续结果的一刹那),供需比成了真正的刚性。
     所以,
    虽然你说你确定了供需比是1:2了,
     但是你能保证它在兑现前的一刹那没有发生改变成新的供需比吗?
     而事实上是它改变了,具体改变成多少?每个买家的信誓旦旦是没有用的,只有买槌落定成交的那一刹那时,我们才能肯定真正的刚性需求所决定的供需比早已变成多少。     
     因此你以为用一个确定的1:2去对应一个在兑现前无法确定的价格是很荒谬的,以为抓住了我的理论要害,呵呵,其实恰好证明你根本没理解清供需比是什么?如何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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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4-12-25 13:30:30
iamatig 发表于 2014-12-24 23:44
1、我说前提仅仅是供需比,你说还有其它前提,问你,你又说不回答,然后还说能证明我错了,真是奇葩,你说 ...
首先,你以为供需比为1:1只能依据心里刚性价位来确定,那只能说明你太不善于逻辑推演了!
所谓供需比就是供应量与需求量之比。供需比通常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供大于(需)求、供小于(需)求和供等于(需)求。其中,供等于(需)求时供需比就是1:1。由于供和(需)求总是在经常的变动中,时而会供大于(需)求,时而会供小于(需)求,而在这两种情况相互转换的过程中必然要经过供等于(需)求,即必然要经过供需比为1:1。所以,在逻辑上,除非你断定供大于(需)求不会转化为供小于(需)求,同时也断定供小于(需)求不会转化为供大于(需)求,否则你就必须承认供等于(需)求、即供需比为1:1是必然会发生的。
其次,你说“供需比决定你出多少钱(决定指:供需比以反比例关系影响价格,也即需供比以正比例关系影响价格)”,那么我所问的就是当两种商品(例如成套服装和帽子)的供需比都为1:1时,由它们所决定(影响)的价格是否都相等?如果都相等,那就说明此时价格只受供需比决定(影响);否则,你就无法否认价格还受供需比以外的其他因素决定(影响)。
这就像两个不同的物体在受到相同外力的作用下所产生的加速度并不相同时一样,你难道可以说加速度的大小只由外力决定(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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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atig 发表于 2014-12-25 13:48:12
wzwswswz 发表于 2014-12-25 13:30
首先,你以为供需比为1:1只能依据心里刚性价位来确定,那只能说明你太不善于逻辑推演了!
所谓供需比就是 ...
1、必然要经过供等于(需)求,即必然要经过供需比为1:1
这句话就明摆着错误,先不说这个东西对我理论的意义是什么,首先就没有谁能证明一定要经过!
从2:1变成1:2就一定要经过1:1?就一不会出现刚好有若干人同时决定,恰好跳过了1:1这个比例
呵呵,还有话要说吗?

2.供需比都为1:1时,由它们所决定(影响)的价格是否都相等?
供需比是怎么来的?你看175、181楼

125
iamatig 发表于 2014-12-25 13:50:44
clm0600 发表于 2014-12-25 13:46
如果刚性需供比1:2(按上次价格100价位来确定出来的),那么就是2个人抢1个商品,他们可以合起来买下一个 ...
合买是100?现在是在说商品的单价,没在讨论买家的付出!

126
iamatig 发表于 2014-12-25 13:59:57
clm0600 发表于 2014-12-25 13:46
如果刚性需供比1:2(按上次价格100价位来确定出来的),那么就是2个人抢1个商品,他们可以合起来买下一个 ...
你问我x*y=z里的z是多少,

我说我知道,只要你给出x、y,我就能计算出z来,

现在你不给我x,y,然后嘲笑我算不出z来,
哈,你真机灵

127
wzwswswz 发表于 2014-12-25 14:42:54
iamatig 发表于 2014-12-25 13:48
1、必然要经过供等于(需)求,即必然要经过供需比为1:1
这句话就明摆着错误,先不说这个东西对我理论的 ...
现实中有供需比为2:1和1:2吗?就不会出现刚好有若干人同时决定,所以恰好从3:1跳到1:1,再从1:1跳到1:3?你连什么是逻辑推演也不知道,还要自以为得意吗?
你只要无法证明现实中在供大于求和供小于求的转换中,每一次都必然跳过供需比为1:1,那么你就必须承认供需比为1:1在现实中是绝对有可能的。从而,你就必须承认在供大于求和供小于求相互转换的逻辑推演中推出供需比为1:1是完全合理的。

当你在与人谈论父对儿子的影响时,你还要讨论一下父亲是怎么来的吗?所以你不用和我谈供需比是怎么来的,既然你谈的是供需比对价格的影响,那么我们就以供需比1:1为既定的前提来讨论这种影响。请告诉我,当两种商品(如成套服装与帽子)的供需比都为1:1时,它们的价格是否相等?

128
iamatig 发表于 2014-12-25 14:47:33
clm0600 发表于 2014-12-25 14:26
是你自己说的,不知道上个瞬间的价格也无所谓呀,是你自己不要y的?
x我给你了呀,而且是最简单的1:1, ...
对,不知道是无所谓,就是说你不给我也无所谓,因为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去通过市场去实践,就能得到下次交换时的价格,当然,此时供需比也将是新的值,有可能仍然与你提供的相同。

请找出我原话来,你不给我无所谓的时候我将怎么样?是直接计算?还是通过原始人方法去确定第一个值?断章取义是什么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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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atig 发表于 2014-12-25 14:50:20
clm0600 发表于 2014-12-25 14:10
合买是100?现在是在说商品的单价,没在讨论买家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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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就是单价呀,
它没涨价的权力么?它怎么不敢?它要涨价你能直接不允许?你只能用脚投票,让市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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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atig 发表于 2014-12-25 14:51:19
clm0600 发表于 2014-12-25 14:26
是你自己说的,不知道上个瞬间的价格也无所谓呀,是你自己不要y的?
x我给你了呀,而且是最简单的1:1, ...
我已经申明过的决定是什么含义,麻烦你解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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