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林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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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与“马克思”讨论“劳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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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价值。”这句话很容易让人误解。因为,“劳动”是指个别劳动、社会平均劳动还是社会总劳动呢?同样道理“价值”又是指个别价值、社会平均价值还是社会总价值呢?我们不能说:个别劳动创造个别价值,因为,个别劳动只会耗费个别价值,而不会创造个别价值,但是个别劳动却可以创造更多单位的社会平均价值!所以,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价值。”这句话不但很容易让人误解,而且逻辑推理不通。
 “劳动创造价值就是同样的劳动者在同样的具体劳动时间内创造出更多的抽象劳动。”这句话!有“个别劳动可以创造更多单位的社会平均价值”之意,但是可能有人却会在应用“劳动”这个概念时没有分清楚个别劳动、社会平均劳动还是社会总劳动(马克思本人都没有正式区分),才导致容易让人误解,像这样的概念争论还有许多。
因此,马克思的理论要有所发展,理清这些基本概念的区分才有可能,最好
是能够数学公式化,本人就基本已经实现了,你可查看:[原创]使马克思的经济学数学化,并解开“价值”之迷、马克思的价值、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悖论与缺陷等等帖子 。
还有,"劳动是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统一。"这句话的“劳动”含义跟马克思认为的:“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大大不同,后者上面已经分析的清楚了,前者则是指劳动生产力的结构要素的组成,不能等同。不错,劳动生产力的结构要素的组成是“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统一”,但是,还是可能有人会说:“不使用劳动工具,没有劳动对象,只有劳动者自己在那里活动,不叫劳动,叫活动。”这句话有没有把自身当作劳动对象?如果是以马克思的理论作为依据,好像马克思的理论没有把自身当作劳动对象,分析就应该不合理,另外,请问:锻炼身体是不是劳动?我认为人类的劳动就是人类有目的的生命活动。有目的与否是人类的生命活动能否成为劳动的关键,所谓“有目的”就是指人类神经系统的神经中枢或者显意识能够发挥主动性控制自身的身体去运作的活动,而人类神经系统的神经中枢或者显意识不能够发挥主动性控制自身的身体去运作的活动都不算是劳动,比如,人体内在自组织的本能的许多新陈代谢等等活动,像心脏的跳动、性器官的勃起收缩、毛发的生长、睡梦中的肢体活动等等都是自律神经或者潜意识、自组织的本能的活动。但是,自己锻炼身体、与情人做爱却算是劳动。自己锻炼身体锻炼的是自己的身体,也就是说自己劳动的对象是自己的身体,与自己的情人做爱劳动的对象是自己与情人。因此,当然是属于劳动的范畴。呵呵!说到这里有些道学家可能会瞪目结舌说我下流,说我污蔑这个被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们赋予纯洁性的“劳动”概念,但是为了能够表达清楚一个概念、道理,承担这个罪名又有何妨?

 劳动生产力的结构要素的组成是 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统一,但是没有劳动工具这个劳动者和劳动对象的物质中介也可以形成劳动,比如,按摩师赤手给你按摩就没有使用劳动工具,难道他们不是在劳动?劳动工具不是组成劳动生产力结构要素的必要构成,劳动者和劳动对象才是,当然,劳动工具的使用可以提高劳动生产力的使用价值或者必要劳动生产率,这是事实!
再补充:从生命经济系统的运动过程角度来说,还应该提出一个“劳动过程”的概念:它是指劳动生产、劳动交换、消费活动、认识学习或者信息反馈(脑力劳动)的统一!
总之,“劳动”的概念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得清楚的!
上面是我这个经济学门外汉的一点见解!大家请赐教!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36143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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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8 21:25: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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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克思 劳动创造价值 pinggu 人大经济论坛 thread 讨论 马克思 劳动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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